债权法案例分析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31731094 上传时间:2022-07-3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债权法案例分析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债权法案例分析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债权法案例分析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债权法案例分析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债权法案例分析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债权法案例分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债权法案例分析(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三)债权法案例分析一. 合同规定甲公司应当在8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一批货物。8月中旬,甲公司把货物运送到乙公司。问:此时乙公司有权如何处理?拒绝接收货物不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接收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二. 甲欠乙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其父病故后遗有价值15万元的住房一套,甲为唯一继承人。乙得知后与甲联系,希望以房抵债。甲便对好友丙说:“反正这房子我继承了也要拿去抵债,不如送给你算了。”二人遂订立赠与协议。回答:本案中乙享有哪些权利?撤销权可主张赠与协议无效三. 1992年7月5日河北某毛纺厂与山东某制衣厂签订了购销洗净改良羊毛合同的意向书,其中规定:“制衣厂向毛纺厂购买60支

2、洗净改良羊毛95吨,由制衣厂到毛纺厂验货并带款提货,提货时有关价格问题面议”。该意向书签订以后,毛纺厂多次去电催告制衣厂提货,制衣厂一直以资金短缺为由未提货。1992年12月底,毛纺厂将95吨羊毛派车送往山东,制衣厂收到货后提出原先签订的协议只是一份意向性的合同,且该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因此拒绝收货。后制衣厂同意将该货暂时存放在制衣厂的仓库,10天后毛纺厂来检查货物时发现该货已短缺10吨,制衣厂承认其因急需原料已用了10吨,另外85吨拒绝接受。毛纺厂认为制衣厂已经构成违约,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衣厂支付全部的95吨羊毛的货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例引自王利明主编:合同法要义与案例析解(总则),

3、3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问:请从理解合同定义的角度,结合合同法相关规定分析本案中意向书的性质?1、意向书并不能代表合同成立,合同基本条款:货物、规格、单价。意向书对货物单价没有约定,要约要素都不够,不能认定合同成立。2、毛纺厂将95吨货物运达山东,制衣厂有权拒收,因为两者间合同未成立,制衣厂基于合同基本原理拒收合乎规定。3、制衣厂同意将该货暂时存放在制衣厂的仓库,两者之间构成保管关系。4、制衣厂使用了10吨货物,仅对该10吨货物支付费用,价格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按照当地市场价计算或国家相关产品价格计算。5、毛纺厂对另外85吨货物的损失风险承担责任。四.案情:郑某于11月1日在报

4、上刊登广告出售某件古画,价金70万元。魏某于11月3日致函于郑某,表示原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郑某于11月6日函复愿降价5万元,但应于一周内答复,魏某未为任何表示。到11月26日,郑某再致函于魏某,愿以60万元出售。魏某不知郑某之来信,于11月27日致函于郑某,愿意以60万元购买。郑某之信于11月28日上午到达,魏某之信于11月29日下午到达。郑某于发信后,获知有人愿意以高价购买,即于11月27日下午以特快专递发出撤回之通知,因邮差误投,于11月30日下午才到达魏某手中。魏某即发迟到之通知,并请求交付该件古画,并移转其所有权。12月5日在郑某、魏某二人履约完毕后,魏某请专家鉴定,该古画为赝品

5、,仅值1万元,而且郑某刊登广告时即明知其是赝品。1、郑某于11月1日在报上刊登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郑某于11月1日在报上刊登广告属于要约邀请。因为广告不完全具备合同的主要条款,且向不特定的相对人发出。2、魏某于11月3日致函于郑某的行为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魏某于11月3日致函于郑某的行为属于要约。因为内容具体明确,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3、如何认定郑某于11月6日函复行为的性质?为什么?郑某于11月6日的函复行为的性质属于新要约。因为郑某对原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更。4、到11月26日,郑某再致函于魏某的行为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到11月26日,郑某再致函于魏某的行为

6、属于要约。因为内容具体明确,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5、郑某于11月26日再致函于魏某的行为何时生效?要约于11月28日上午到达而生效。6、郑某发出撤回的通知是否生效?为什么?郑某发出撤回的通知没有效力,因为撤回的通知必须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才具有效力。7、魏某不知郑某之来信,于11月27日致函于郑某的行为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魏某11月27日致函于郑某的行为属于要约。因为内容具体明确,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8、郑某与魏某关于买卖古画的合同何时成立?郑某与魏某关于买卖古画的合同于11月29日下午成立。9、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郑某与魏某关于买卖古画的合同属于可变更或

7、者可撤销的合同。因为该合同存在欺诈情形,魏某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主张撤销该合同。10、如果该合同无效,郑某应当负何种责任?为什么?郑某应返还价款。由于合同无效,郑某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五.案情: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报价。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报价,亦要求甲在10日内回复;甲按期复电同意其价格,并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

8、,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随后,乙发现甲放弃其对关联企业的到期债权,并向其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财产,可能使自己的货款无法得到清偿,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 甲传真订货、乙报价、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法律性质。甲传真订货属于要约邀请,乙报价属于要约;甲回复报价行为属于承诺。2. 买卖合同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该买卖合同成立3. 对甲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何种权利请求,以保护其利益不受侵害?对乙行使该权利的期限,法律有何规定?可行使撤销权。自其知道甲放弃其到期债权之日起1年内行使。六. 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

9、合同中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货,乙公司查验合格后,向甲公司付款;若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乙公司向甲公司给付定金5万元以担保合同的履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遂拒绝向乙公司交货,乙公司得知情况后立即向甲公司提供了适当担保。此时甲公司分立为丙、丁两公司。丙、丁两公司对于乙公司的履行合同的请求互相推诿。乙公司无奈诉诸法院。问题:1、根据甲乙之间的合同约定及我国法律规定,甲公司拒绝向乙公司交货是否合法?甲公司拒绝向乙公司交货有法律依据,符合我国合同法的要求.2、乙公司提供担保后,丙、丁两公司依法应如何做方符合法律规定?在乙公司提供适当担保后,丙丁两公司应按

10、照原合同约定履行.3、乙公司应如何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乙公司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七. 案情:甲中学与乙服装厂签订了学生校服定做合同。约定:合同标的额5万元;开学前一周内乙厂先交付校服,开学后两周内甲中学付清全款;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标的额10%的违约金。在交货前乙厂听说甲中学信誉不好,于是通知甲中学中止交货,并要求甲中学先付货款。甲中学拒绝并要求乙厂按约定时间交货,但乙厂未依约交付校服。经协商未果,甲中学通知乙厂限3天内交货,否则解除合同。根据以上案情,请回答下列问题:1. 乙厂中止交货是否合法?说明理由。乙厂中止交货不合法。按我国合同法规定,乙厂中止交货行使不安抗

11、辩权,必须有确切证据证明甲中学有丧失商业信誉的情况,而乙厂仅是听说,缺乏确切证据。2乙厂中止交货应否承担法律责任?若应承担,则承担什么责任?乙厂中止交货应承担法律责任。应向甲中学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违约金5000元。3.甲中学是否有权解除合同?说明理由。甲中学通知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按合同法规定,乙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仍不履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八. 案情: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爬到山顶后,见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顶悬崖边上,目光异样,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下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女子救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碰坏,手臂被擦伤;女子的

12、头也被碰伤,衣服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当晚,张某住在医院招待所,但已身无分文,只好向服务员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费。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问题:1、张某与轻生女子之间存在何种民事法律关系?因张某的救助行为使二者之间发生无因管理关系2、张某的照相机被损坏以及治疗自己伤口的费用女子应否偿付?为什么?应当由女子偿付,因为此系张某实施管理行为所造成的,而且张某自己没有过失;答“此系实施无因管理而发生的损失和合理的费用”亦可。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等费用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能。因为此为张某在管理事务中

13、支出的必要费用。4、张某向服务员借的100元,应当由谁偿付?为什么?由女子偿付。因受益人对无因管理行为中发生的正当债务有清偿之义务。或答由张某偿付。因该款系张某所借,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原理。5、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不能。因为无因管理是无偿性的。6、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损失?为什么?不应赔偿。因为此系在紧急情况下无过失造成。九. 案情:村民孙某在耕田时拣到一匹马,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马的主人来认领。事隔一年,仍未有人来认马,孙某也要搬到县城里居住,经人介绍,孙某将马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的陈某,但卖马时孙某并未说明马是他人的。几天后,马的主人李某来找孙某认领马。问题:

14、1、在孙某饲养马的过程中,孙某与李某之间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二者之间构成无因管理关系。2、如果在孙某饲养过程中,马脱逃,但孙某已采取了足够的防护措施,孙某是否应对马的脱逃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为什么?孙某已经尽到了一般善意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因此不承担相应民事责任。3、如果孙某拣到马后故意隐瞒信息,意在占有,与李某构成什么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构成不当得利关系。4、孙某隐瞒事实后,如果李某来要马,孙某不给,则孙某与李某之间产生何种民事法律关系?孙某与李某之间由不当得利之债的关系转化为侵权关系。5、本案中,陈某能否取得马的所有权?为什么?陈某在主观善意的情况下,已经支付相应对价,能取得对该马的所有权。6

15、、如果孙某卖马时向陈某说明马是拣到的,但陈某仍支付相当价款,李某能否同陈某要求取回马?为什么?由于陈某主观上并非善意,因而不能取得对马的所有权,因此李某享有对马的物上请求权。十.甲继承了其父亲遗留的一幅唐伯虎的字画,误认为是赝品,遂以50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乙购得此画后即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知情的丙。一年后,甲从外回家的叔叔谈起此幅画,方知道是真迹,价值达到50万元。遂找到乙要求返还字画。为此,发生争议。甲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甲与乙之间买卖合同。并要求丙返还字画。试问:1、甲是否有权要求撤销其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为什么?有权。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未可以撤销的合同,受损害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撤

16、销。依据民通意见第71条和合同法第55条的规定(考试中可以写:“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当事人有权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本案中甲的事实情况符合本法的规定,所以甲有权请求撤销。2、甲是否有权要求丙返还字画?为什么?有权。丙不能够取得字画的所有权。依照合同法第56条的规定,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无效。因此,乙不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对于字画的再次出卖行为,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依照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该行为只有得到权利人的承认才能够发生效力。因为丙为知情人,所以属于恶意,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故丙不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甲有权要求丙返还字画。十一案情:甲、乙公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