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统现场综合办公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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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吉公司生产系统关于印发生产系统现场综合办公例会制度等五项生产管理制度的通知生产系统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运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和操作水平,从而促进公司经济效益不断攀升,生产系统按照刘总的指示,结合我公司一个阶段以来生产运行和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针对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本着可操作、能落实、简洁易行的原则,并通过工作中的试运行,逐步编制形成了生产系统现场综合办公例会制度、生产事故分析制度、生产运行情况汇报制度、生产系统分厂管理经验交流会制度、生产系统公章管理制度等五项制度,现印发下去试运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并根据实际工作对这几项制度提出建设性

2、意见,建议和意见一律以书面形式送达生产管理部。试运行期截止到年底,年底前生产管理部将建议汇总,对这五项制度进行集中修订,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 生产管理部2005年9月28日主送: 生产系统各分厂、部室 抄送:杨总、刘总(生产)海吉公司生产管理部 2005年9月29日印发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统现场综合办公例会制度(试 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公司生产运行及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各生产装置和各分厂稳定、高效运行,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吉公司所有生产工作。第二章 会议形式第三条 流动式现场例会。第三章 会议时间 第

3、四条 正常工作日中每周一、三、五上午9:00时至11:30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或更改时间。第四章 会议的组织第五条 会议由分管生产的副总裁或生产管理部组织,由分管生产的副总裁或生产管理部负责人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有权组织和主持的人员委托授权组织和主持。第六条 生产管理部、技术发展部、安环保卫部和供应部的负责人或代表为会议固定人员,必须参与全程会议;六大分厂负责人或代表为会议非固定人员,必须参与涉及本单位议题的会议部分;根据会议议题或会议需要,会议主持可邀请公司其它部门负责人或代表参加,以便协调解决问题。第五章 会议的议事范围第七条 涉及生产系统的所有工作。第六章 会议议事程序第八条 每周一、

4、三、五上午9:00时,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裁或其指定人员带队,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会议固定人员参加,依主持人引导的路线对各生产装置、各分厂责任区进行检查、巡视,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做出处理意见;各分厂负责人或代表应按本制度要求参与涉及本单位相关问题的现场讨论,并将需会议协调解决的问题提交会议讨论,当场做出决策、安排,限期解决。此会议亦是公司级生产专题会,会议形成的所有决定,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第七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今后的工作实现中予以补充完善。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事故分析制度第一章 总则

5、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运行管理与控制,减少或避免生产事故发生,有效降低事故影响程度,保障装置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事故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二款涉及的事故范围中未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操作)事故及设备事故。第二章 生产事故分析及责任追究的组织与执行 第三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负责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第四条 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生产事故调查分析的复核及认定,技术发展部、安环保卫部是事故调查、分析的固定参加单位;根据事故的涉及或关联,生产管理部可邀请公司有关单位参加,被邀单位要积极配合。生产管理部可根据需要直接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第五条

6、 事故责任、事故损失一旦确认,调查分析结果及处理意见将形成文字材料(如会议纪要、调查报告等)上报、下发,生产管理部将按照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事故管理规定中第九条、第十条有关事故处理和事故的考核的规定进行处理,并负责督办。第三章 生产事故等级分类第六条 根据事故损失轻重和情节,将各类事故划分为特大、重大和一般事故:一、特大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损失费(减产损失费+产品、半成品、原料损失)在500万元及其以上的;2、设备(包括固定设施)修复费(设备损坏、无法修复的以该设备现值计算)在50万元及其以上的。二、重大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损失费在100500万元之间的;2、设备

7、修复费在350万元之间的。三、一般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1、损失费在100万元以下;2、设备修复费在0.13万元之间的。第四章 生产事故损失计算第七条 依据国家及公司有关规定,生产事故损失包括修复费、设备设施报废损失、减产损失、产品(包括半成品)损失等,其中:1、修复费:包括设备损坏部分修理所需的人工、材料、备件及附加费等费用。2、设备设施报废损失:属于房屋、建筑、设备、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等,直接烧毁、流失、报废等,可直接折算金额,或照原价计算金额。3、减产损失:以减产数乘以单位年度计划成本或当月实际成本计算。对其它系统引起减产损失的,按实际影响产品计算,并由引起事故的单位负责。其中未使

8、用的原材料等一律不得扣除,以便计算。4、产品损失:以损失成品(半成品)的数量乘以单位成本计算(无核算的半成品可估算)。第八条 减产损失期限:以事故发生时起到完全恢复生产时止。但设备修复后因能力降低而减产的部分可不计算。第九条 事故损失计算公式:损失产量=停车设备台数停车小时设备小时计划产量(吨)产量损失金额=损失产量产品生产成本(元)损失总金额=产量损失金额直接损失金额修复费用第五章 生产事故调查分析的规定第十条 夜班、早班发生的生产事故,在本班结束时,由生产管理部组织各有关部门、事故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第十一条 中班发生的影响范围较小且属本制度范围内的生产事故,由事故单位负责人或值

9、班人员组织本单位中班人员或各相关单位中班人员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分析。第二日早班,由生产管理部组织相关单位对该事故的调查分析进行复核和确认。 第十二条 原则上,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应在事故发生后10天内结束,重特大事故应不超出一个月。 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分析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今后的工作实现中予以补充完善。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统分厂管理经验交流会制度(试 行)第

10、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各分厂生产运行和综合管理再上新台阶,促进各分厂之间相互学习、齐头并进,从而不断提高我公司生产运行及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仅适用于海吉公司生产系统的内部交流工作。第二章 会议的组织第三条 管理经验交流会由生产管理部负责组织召开,生产系统各分厂、部室参加。生产管理部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总裁或其它部室参与。第四条 管理经验交流会每月召开一次,每次以一个分厂为主,在各分厂轮流召开,半年一个轮回,具体时间由生产管理部与主交流单位协商确定。第五条 原则上,交流会的先后次序根据分厂报名的要求安排,不报名的,将由生产管理部根据情况

11、安排确定并提前一个月通知。第三章 会议的基本议程第六条 主交流单位负责人引领与会人员学习、参观;第七条 主交流单位负责人于会址向与会人员介绍经验;第八条 与会人员提出问题,由主交流单位人员解答或交由会议讨论;第九条 由参加会议的公司领导或主持人作总结发言。第四章 会议的要求第十条 报名承办经验交流会的单位为主交流单位。第十一条 在召开经验交流会前,主交流单位的经验要形成文字材料,除总体介绍外,应不少于两项经验介绍。第十二条 与会人员在参观时,可对主交流单位的制度建设情况、执行情况,生产运行与管理水平等各方面进行考察与评价;在经验介绍结束时,还可向主交流单位或会议提出任何有关生产运行与管理的问题

12、。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十四条 在此活动中不断总结形成的涉及经验交流会的其它要求与规定,将会在今后不断补充完善至本制度中。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内蒙古海吉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系统公章管理制度(试 行)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生产系统各分厂、部室的公章是其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的重要凭证和工具,公章的管理直接关系到分厂、部室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开展,甚至影响到公司的声誉和利益,为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及各分厂、部室的利益,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海吉公司生产系统各分厂、部室。第二章 公章的刻制第三条 各分厂、部室刻制厂级公章或对外用印

13、章时,应先向分管总裁提出书面申请。第三章 公章的启用第四条 公章刻制完成,准备起用前应留有戳记,留样保存。第五条 公章启用要事先印发书面的启用通知,注明起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启用印模应用蓝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第四章 公章的管理和使用第六条 各分厂、部室的公章、对外使用的印章要由分厂、部室负责人授权的专人保管,不得转借他人。第七条 公章管理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机构、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的信息等。第八条 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加锁保存。第九条 公章管理员离职时,应将公章移交作为总体移交工作的重要部分。如员工持有公章,须办理归还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

14、续。第十条 公章移交须办理移交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监交人、接交人、时间等信息。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单位名称变更;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公章图样;公章使用坏损;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废止。第十二条 公章变更废止要上报分厂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第十三条 公章的使用范围。一、各分厂、部室以本分厂、部室的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本分厂或部室的公章;二、分厂或部室内部行文使用本分厂或部室的公章;三、使用生产系统名义行文或开具介绍信等须使用生产管理部公章。第十四条 使用公章实行审批制。使用分厂或部室公章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15、授权后方可用印。第十五条 年报、年度计划和总结、月报、月度计划和总结、周报、日报等程序性业务行文可由负责人一次授权长期使用,使用期限根据授权书决定。第十六条 使用公章一律实行登记制,注明用印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人、用印日期。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第十七条 各分厂、部室以生产系统名义行文,使用生产管理部公章时须按要求填写海吉公司生产系统公章使用审批表,将其与所需加印的文件一并报分管总裁审核,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加印。第十八第 公章管理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坚持亲自动手盖章,一般情况下不让他人掌印,份数特别多需要其他人帮忙的,必须在场监视,绝不能人章分离将公章交给他人使用。第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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