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进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条据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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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促进进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条据书信 新型墙体材料是区分于传统的砖瓦、灰砂石等传统墙材的墙材新品种,包括的品种和门类许多。下文是我收集的江西省促进进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欢迎阅读! 江西省促进进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进展,爱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促进全省经济和_可持续进展,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墙体材料的讨论、开发、生产、销售、用法和管理及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新型墙体材料的范围,根据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的名目确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进展应

2、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编制进展新型墙体材料和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规划,实行有效措施促进墙体材料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促进进展新型墙体材料的监督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展改革、财政、建设、国土资源、质量技术监督、环境爱护、科学技术、交通、工商、税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促进进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工作。 第五条新型墙体材料的进展应用以城市为重点,逐步向农村推广。限制实心粘土砖的生产和用法

3、。 其次章鼓舞与扶持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和措施,鼓舞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的科学讨论、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进展。对在新型墙体材料进展应用、科学技术讨论、宣扬训练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赐予表彰、嘉奖。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和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和支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技术、工艺和装备的讨论和开发,推动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向产业化进展。 第八条鼓舞现有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在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原料缺乏地区,应当逐步转产空心粘土砖。 鼓舞企业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炉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生产墙体和地面砖等材料。 第九条经新型墙体材料

4、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符合国家或者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名目及生产规模的,生产企业依法享受相应的税收优待。 第十条企业申请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的,应当向当地设区的市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有关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原料构成、生产规模等材料; (三)质量标准检验及环境爱护合格证明。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对符合条件的,报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20日内进行认定,对符合条件

5、的,发给认定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认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二条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规定,公布本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及产品名目,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生产和推广应用,为建筑工程设计、施工供应信息服务。 第_条凡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开工手续之前,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的规定预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以下简称专项基金)。农村村民用法集体土地建自住房,不需缴纳专项基金。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用法国家和本省公布的新型墙体材料名目内的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下列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应用比例返退专项基金: (一)在

6、禁止用法实心粘土砖的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 (二)在本条例其次十五条其次款规定的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20xx年6月30日前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60以上的; (三)第一项、其次项规定范围以外的建筑工程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比例达到40以上的。 在禁止用法实心粘土砖的城市规划区内,用法空心粘土砖的部分,不返退专项基金。 在禁止用法实心粘土砖的城市规划区外,建筑工程用法孔洞率大于25的空心粘土砖,且新型墙体材料和空心粘土砖的应用比例达到本条第一款其次项或者第三项规定比例的,对其中用法新型墙体材料部分按实际应用比例返退专项基金;对其中用法空心粘土砖部分,按实际

7、应用比例的50返退专项基金,但在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偏僻山区或者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原料缺乏地区,用法空心粘土砖的部分按实际应用比例返退专项基金。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申请返退专项基金,应当在建筑主体工程墙体粉刷前,向预缴专项基金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申请核验,并出具购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原始凭证。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验完毕,对符合返退条件的,应当自核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返退专项基金;对不符合返退条件的,应当自核验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六条从事下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用法专项基金,用于对

8、新型墙体材料的讨论、开发和生产: (一)引进、新建、扩建、改造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线工程项目的; (二)建设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包括引进项目)和推广应用试点工程的; (三)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新技术与新产品开发和推广以及编制相关技术规程的。 申请用法专项基金的,应当向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提出,经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纳入专项基金年度预算。财政部门依据专项基金年度预算拨付项目资金。 第十七条鼓舞境外、省外投资者在本省从事新型墙体材料科技开发、生产和投资。 第三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八条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

9、,应当依法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有地方标准的,还应当符合地方标准的要求。 第十九条新型墙体材料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标准与环境爱护要求,并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 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禁止生产、销售和用法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墙体材料产品。 其次十条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进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实施进展新型墙体材料和限制、淘汰实心粘土砖规划; (三)指导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生产和推广应用; (四)按规定征收、管理专

10、项基金; (五)组织新型墙体材料的信息沟通、统计和宣扬训练; (六)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进展和应用中消失的问题。 其次十一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订和编制本省用法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节能设计、施工的规范、规程、通用图集及验收标准。 其次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本条例规定,在建筑工程设计中采纳新型墙体材料。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用法新型墙体材料。 监理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用法新型墙体材料。 其次_条除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变专项基金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征收标准,不得减、免、缓征专项基金。 其次十四条专项基金由市、县新型墙体材

11、料管理机构负责征收,征收的专项基金应当准时全额缴入同级国库。 专项基金应当专款专用,其征收、用法和管理方法,由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的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其次十五条南昌市禁止用法实心粘土砖的范围根据南昌市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应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其他设区的市的城市规划区应当禁止用法实心粘土砖。禁止用法实心粘土砖的开头时间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实际确定,但最迟不得超过20xx年6月30日。 未列入禁止用法实心粘土砖的区域,应当依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对新型墙体材料进展的要求和本地实际,限制用法并逐步淘汰实心粘

12、土砖。 其次十六条在禁止用法实心粘土砖的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室内地平线以上的墙体,设计单位不得违反国家和本省的建筑设计标准设计用法实心粘土砖,施工单位不得违反设计图纸要求用法实心粘土砖,建设单位不得强令设计、施工单位设计、用法实心粘土砖。 其次十七条对生产实心粘土砖的一般纳税人,一律根据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实行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 其次十八条禁止占用耕地建砖瓦窑生产粘土砖。除省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偏僻山区或者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原料缺乏地区外,不得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本条例实施前已建成的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不得扩大粘土采掘用地范围,并应当逐

13、年减产。 经依法批准在山地、丘陵地取土生产粘土砖的,应当以挖丘平坡方式取土,取土深度不得低于耕地地面。 不符合本条第一款、其次款规定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土地用法证、采矿许可证和临时用地许可证。 第四章法律责任 其次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_条规定,建设单位未根据规定标准足额缴纳专项基金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应缴未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由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其次_条规定,擅自转变专项基金的征收对象、征收范围、征收标准或者减、免、缓征专项基金的,由同级财政部门或者上一级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

14、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上一级新型墙体材料管理机构对减、免、缓征的专项基金予以追缴;对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赐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其次十六条规定,在禁止用法实心粘土砖的城市规划区内用法实心粘土砖的,由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下列规定分别进行惩罚: (一)建设单位强令设计单位设计用法实心粘土砖的,或者设计单位违反国家和本省的建筑设计标准设计用法实心粘土砖的,责令改正,并对责任单位按合同商定设计费1倍以上2倍以下处以罚款。 (二)建设单位强令施工单位用法实心粘土砖的,或者施工单位违反设计图纸要求用法实心粘土砖的,责令限期改正

15、;逾期不改正的,按实心粘土砖用量,对责任单位处以每立方米3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其次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占用耕地建砖瓦窑生产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并处以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其次十八条其次款规定,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由新型墙体材料行政主管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责令其停业或者关闭;对违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批准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企业的,批准文件无效,所造成的损失由批准机关担当,并对挺直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挺直责任人员依法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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