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能不能适用缓刑

上传人:桔**** 文档编号:431644816 上传时间:2022-11-05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3.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挪用资金罪能不能适用缓刑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挪用资金罪能不能适用缓刑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挪用资金罪能不能适用缓刑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挪用资金罪能不能适用缓刑》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挪用资金罪能不能适用缓刑(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挪用资金罪能不能适用缓刑 犯挪用资金罪的,如果同时满足缓刑的条件,那么也是可能适用缓刑。我国刑法中规定,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宣告缓刑对所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挪用资金罪能不能适用缓刑构成挪用资金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被告人宣告缓刑。但是需要符合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照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

2、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被告人有悔罪表现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法院宣告缓刑对所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被告人,应当宣告缓刑。对于积极退赃、退赔的,人民法院会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等情况,还可以减少这个基准刑。二、关于国家出资企业工作人员使用改制公司、企业的资金担保个人贷款,用于购买改制公司、企业股份的行为的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049号),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

3、员在公司、企业改制过程中为购买公司、企业股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企业的资金或者金融凭证、有价证券等用于个人贷款担保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或者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资金罪或者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行为人在改制前的国家出资企业持有股份的,不影响挪用数额的认定,但量刑时应当酌情考虑。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国家出资企业的工作人员为购买改制公司、企业股份实施前款行为的,可以视具体情况不作为犯罪处理。挪用资金罪中行为人的故意内容是,明知是其所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意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而其中行为人挪用的资金,既可以归个人使用,也可以借贷给他人。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不过要注意,本罪中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