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理财规划师考点:专利权的主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级理财规划师考点:专利权的主体(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高级理财规划师考点:专利权的主体导语:“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我们一起来看看专利权主体是什么吧。专利权主体是指依法享有提出专利申请和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主要有:职务发明人。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发明人、设计人所在的单位。是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归国家所有,由该单位持有 ; 是非全民所有制单位的,专利权归该单位所有。所谓职务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那么,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 实施权自然也就归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的单位。发明人、设计人本人只是享有接受奖励权和署名权。因为其中牵涉到经济利益的问题,所以在社会生活中常出现关于某发明是否是职务发明的确认问题。因此在法律上确立标准是十分必要的。具体说,凡符合以下标准之一的都属职务发明:在本职工作中做出发明创造的,“本职工作”应当理解为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职务范围,即工作责任范围,而不是单位的业务范围,也不是个人所学专业的业务范围;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任务所做的发明创造; 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1 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 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其中的“本单位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