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锡条项目风险管理计划【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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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泓域/焊锡条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焊锡条项目风险管理计划目录一、 火灾2二、 财产损失原因的分类4三、 重置全价的估算4四、 有形损耗的估算6五、 财产中的权益7六、 财产的暴露后果10七、 基本风险与特定风险12八、 纯粹风险与投机风险14九、 危害性风险及其损失17十、 金融风险19十一、 企业价值的影响因素21十二、 风险管理的目标21十三、 什么是风险成本25十四、 风险成本的构成29十五、 公司概况33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33公司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34十六、 产业环境分析34十七、 微电子焊接材料行业应用环节发展状况35十八、 必要性分析37十九、 进度计划3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一览表

2、38二十、 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39建设投资估算表41建设期利息估算表41流动资金估算表43总投资及构成一览表44项目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一览表45二十一、 经济效益分析46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47综合总成本费用估算表48利润及利润分配表50项目投资现金流量表52借款还本付息计划表55一、 火灾火灾指的是一种异常的燃烧,并且其火势有蔓延扩大能力的危险状态。1.燃烧的类型(1)闪燃闪燃是指易燃与可燃液体挥发的蒸气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易燃与可燃液体发生闪燃时的最低温度称为闪点。可燃液体闪点的高低,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依据。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

3、。如汽油的闪点为4810,煤油闪点为2845,所以汽油比煤油的危险性大。(2)着火可燃物受到外界火源的直接作用而开始的持续燃烧现象称为着火。一种物质开始着火所需要的最低温度,称作该物质的燃点。(3)自燃可燃物在没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由于受热或自身发热并蓄热所产生的自然燃烧现象称为自燃。在规定条件下,可燃物质产生自燃的最低温度称为自燃点。(4)爆炸爆炸是指由于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的温度、压力增加或者两者同时增加的现象。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与空气混合后,遇火产生爆炸的最低和最高浓度,称为爆炸浓度极限。2.火灾的风险因素只有对火灾的风险因素有足够的认识和了解,企业的风险管理者才能对

4、本企业面临的火灾风险有正确的判断,才能有效地对火灾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火灾风险因素分为有形风险因素和无形风险因素。有形风险因素包括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这些无形风险因素对火灾风险的影响也不容忽视,特别是心理风险因素,如对火灾的不关心、侥幸心理、疏忽大意等是火灾发生的主要风险因素。二、 财产损失原因的分类财产损失的原因包括以下三种类型:(1)自然原因自然原因是指由自然力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因,例如水灾、干旱、地震、风灾、虫灾、塌方、雷击、温度过高等。(2)社会原因社会原因包括违反个人行为准则,如纵火、爆炸、盗窃、恐怖活动、污染、放射性污染、疏忽大意等,以及群体的越轨行为

5、,如暴乱等。(3)经济原因经济原因指的是经济衰退等方面的原因,这些原因不像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那样有着明显的影响,它对财产的致损作用更加隐蔽和复杂。如股价下跌导致股票贬值,技术进步导致设备贬值等。三、 重置全价的估算1.加和法这种方法按照资产成本的构成,以现行市价为标准,计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首先,将资产按成本分为若干组成部分,再确定各组成部分的现时价格,然后加总得出待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其中,直接成本指的是购置全新资产的全部支出中可直接计入购置成本的支出。如果是自制资产,直接成本包括生产过程的费用、安装费用和按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如果是外购资产,直接成本则包括该资产按现行市价的购置费用、

6、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费和人工成本等。间接成本是指购置全新资产的全部支出中不能直接计入成本的支出,如管理费用、设计制图费用等。在实际工作中为了简化间接成本的估算,通常对间接成本按直接成本的一定比例进行估算,或者将人工成本乘以一定的分配率,这里的分配率是指一元人工成本应分摊多少间接成本,它可以根据历史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得到。2.功能价值法资产功能与资产成本之间一般都存在着线性关系或指数关系,功能价值法即基于这种关系,选择与被评估资产具有相同或相似用途、性质的参照资产,按照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的生产能力的比例来估算被评估资产的重置全价。3.物价指数法物价指数法又称为价格趋势法,它利用统计预测,通过价格变

7、化趋势等指标,对被评估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使之变为估算资产的重置全价。四、 有形损耗的估算有形损耗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对一些固定资产,通常按照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使用和保养的具体情况来估算其有形损耗。某些特殊的固定资产,如大型稀有机器设备、飞机、船舶等可以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行驶里程等进行估算。对于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则应视其理化状态估算有形损耗。具体估算资产有形损耗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成新率法成新率法是指由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被评估资产的主要实体部位进行技术鉴定,确定资产的实际损耗程度,再与同类或相似全新资产进行对比,得出被评估资产的成新率,从而

8、估算其有形损耗的一种方法。2.使用年限法资产有形损耗产生的直接原因是资产的使用和自然力的作用,而这两者又与时间密不可分。资产的使用时间越长,受自然力作用的时间越长,其有形损耗就越严重,反之亦然。使用年限法就是利用了资产的有形损耗程度与其使用时间之间的这种关系。总使用年限其中,残值是指被评估资产在报废时净收回的金额。五、 财产中的权益财产对应于相应的权益,只有对财产拥有合法权益的个人或组织才可能因财产损毁而遭受一定的经济损失。在识别和评估企业商业活动中所涉及的财产风险暴露时,必须了解与财产有关的各种权益,这样才能对潜在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价。财产合法权益的拥有者主要有以下几类:1.所有者所有者对财产

9、的拥有分为独家所有和部分所有两种。最清楚的财产权益就是单一所有。所有者要承受财产遭受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时间因素损失。如果企业只拥有某项财产的部分所有权,那么它就只承担该项财产相应比例的部分损失。2.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包括:抵押品的受押者;处于留置权限制下的制造商;因运输费用或存储费用而拥有货物留置权的运输公司或仓储公司;在有条件的销售合同中,因购买货款未付足而留置不动产的卖主等。持有担保品的债权人对于用作贷款保证的财产拥有一定的权益,因为这项财产的损毁会影响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赔的能力。一旦担保品损毁,债权人承担的损失并不是这项财产的价值,而是贷款的未偿额。另一方面,从信贷中

10、得到的收益是潜在收益。3.卖方和买方在无条件销售合同中,当财产损毁或灭失时,拥有法定所有权的一方就会承担损失,另一方面,其潜在的收益就是销售利润。很多情况下,买卖合同中都规定了什么时候财产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例如,在以离岸价格、成本加运费价或到岸价格成交的合同中,当货物越过船舷或装上船只,所有权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在以装运港船边交货价成交的合同中,当货物由卖方运送至停泊于装货港的载货船船边时、达到其装货用具所能达到的范围内或搬入码头仓库时,货物所有权即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在以目的港船边交货价成交的合同中,当卖方将货物运送到目的港,在船边交给买方时,货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在所有权转移前后,同一

11、财产属于不同的所有者,财产发生损毁时,损失的承担者也不同。4.承租人承租人并不拥有其所使用的财产,但在规定时期内继续使用该财产有着受法律保护的权益。承租人也有义务在期满后归还该财产。承租人的这些权利和义务一般都在租赁协议中有所规定。由于承租人对于财产的这种特殊的角色,他一般不会面临财产风险暴露,但有三种例外情况值得注意:首先,承租人应对由于自己的过失而造成的财产损失负责。例如,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要负责修复或赔偿;如果擅自拆改房屋、设备等财产,要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其次,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对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也要负责。例如,有些租赁合同中就规定,承租

12、人将财产归还给出租人时,其财产状况应与接收时的状况一样好,损耗除外。这就意味着承租人除了要对因自己疏忽造成的损失负责以外,对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也有责任。当然,承租人也可以通过合同条款将这些责任转移给出租人。最后,承租人在使用租赁财物时,可能会对其进行改善,以从中获得某种利益。例如,商场承租人可能会在所租场所内安装玻璃橱窗以陈列样品,餐馆承租人可能会将所租场所分割为多个小房间。大多数租约都规定,出租人对承租人所进行的改善不负责任。在租赁期,承租人对这部分财产具有所有权权益。如果这些改善是可以搬迁的,那么如果改善发生损失,则损失视同承租人在租赁场所放置的其他动产;如果这些改善不能搬迁,则一旦发生损

13、毁,承租人的损失就取决于这些改善在租约剩余期限内的价值。此外,如果租约可以展期,还可以使用重置成本法来评估承租人的损失。5.受托人受托人是指按照委托合同从另一方(委托人)那里取得财产的人。他暂时拥有属于他人的财产,如洗衣店、仓库、修理厂等,他们对属于别人的财产进行清洗、保存和维修。受托人对财产损失所承担的责任通常取决于受托物的性质。一般来说,受托人对所保管的财产有合理注意的责任,他对由自己的疏忽引起的损失要负责。因此,对于托管财产,受托人所面临的风险实际上是一种责任风险,只是由于承担这一责任的代价等于财产的重置成本,因此风险管理人员在评估受托人所面临的这种风险时会视为受托人拥有这些财产。6.所

14、有者代理人受托人如果愿意承担所托财产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则受托人就成为财物所有者的代理人。当受托人成为所有者代理人后,他不仅要对由自己的疏忽引起的损失负责,还要对由意外事故引起的损失负责。当然,此时他对所托财物也享有了某些权益。六、 财产的暴露后果财产面临着多种多样的风险,这些风险暴露的后果即财产的损失,从损失的性质出发可以将之分为直接后果、间接后果和时间因素后果。1.直接后果直接后果是指风险直接作用于真实物体,引起此物体价值的改变,如果是物体价值减少,就是直接损失。例如,在一次爆炸事故中,公司的一栋建筑物被毁,直接损失就是修复这栋建筑物的费用,或者这栋建筑物被毁之前的价值减去现存价值。又

15、如,保险箱被盗,丢失的现金和有价证券的价值总额就是直接后果。直接后果并不都是损失,投机风险的一些直接后果就可能是收益。比如,资金投资到股市上,就面临股票价格变动的风险,如果股票价格向有利的方向变动,投资者就会从低买高卖中获益,这种直接后果就是收益。2.间接后果间接后果指的是,在风险因素对物体发生直接作用,导致直接后果以后,进一步产生的后果。例如,暴风雨摧毁了输电线和变压器,使得居民家中储藏在冰箱的食品变质了,这里,直接后果是修复受损电线和变压器的费用,间接后果是变质的食品的价值。显然,食品变质所带来的损失并不是由暴风雨直接造成的。同样,间接后果也可能是收益。3.时间因素后果时间因素后果实质上也是一种间接后果,但和一般的间接后果不同的是,它的大小和时间有很大关系。一般地,如果财产受到直接损失后,有一段时间无法使用,那么在这段时间内就会发生时间因素损失。例如,某企业的组装车间发生事故,厂房被毁,企业为了保证业务流程的正常进行,另租房维持生产,直到原厂房修复完毕才可以使用。这里企业在他处租房的费用就是一种时间因素损失,因为房租的多少与原厂房不能使用的时间长度直接相关。因此,时间长度和由此带来的后果之间的密切关系是时间因素后果区别于其他间接后果的重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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