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县以工代赈和异地扶贫搬迁工作调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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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丹县以工代赈和异地扶贫搬迁专项调研工作状况报告近几年来,我县在区、市发改委的关怀、支持和对的指引下,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定,根据公平公正、产出效益、能力建设的工作思路,以建设“德政、民心、增收、搬迁”四大工程为重点,修路治水、改善条件、促增收;在业务上切实加强了项目筹划、抓点示范、督查检查、调查研究等各项工作,圆满完毕了各年度的目的任务。现以我县近来五年(即)材料为基本,将我县近几年来以工代赈和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状况报告如下:一、以工代赈和异地扶贫搬迁工作现状(一)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设状况1、以工代赈工作(1)五年中()市发改委和自治区发改委下达给我县以工代

2、赈建设项目68个,总投资4422.6万元,其中安排以工代赈项目资金3802万元,规定地方配套620.6万元,筹划建设乡村道路34条、桥梁3座、人畜饮水工程23处、农田水利项目3个、基本农田建设排涝项目1个。(2)截至日前止共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项目57个,其中建成乡村道路28条229.8公里、桥梁3座200延米,解决了36830多人行路难问题;建成人畜饮水工程19处、解决了7380人和6470头牲口饮水难的问题;建成水利渠道9370米、拦砂坝一座45.3米和排洪暗沟70米,新增灌溉面积1750亩。合计完毕投资3738.17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3535万元,县级地方配套203.17万元,合计使用农

3、民工37000多种工日,发放劳务报酬374万元。2、易地扶贫搬迁工作(1)我县自开始实行易地扶贫搬迁安顿工程中的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试点,五年来(),市发改委和自治区发改委下达给我县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项目点118个,筹划搬迁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户1293户5808人,项目的筹划总投资1987.6万元,扶助项目国债资金1714万元,规定地方配套273.6万元,筹划修建搬迁户安顿房1293户68820平方米、安顿点人畜饮水工程31处、等外公路34公里。(2)截至日前止,已建成安顿房1223户73380平方米,1223户搬进安顿房居住,建成安顿点人饮工程15处、等外公路7条26公里、安顿点通电工程19处

4、,合计完毕投资1703.1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581.4万元,地方配套121.7万元。搬迁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1223户4892人,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及建议1、以工代赈工作(1)项目建设与占用田地、林木及建筑物补偿问题。目前因绝大部分乡村道路项目需要免费占用群众田地、林木及建筑物,由于协调工作难度大,每年的工程建设进度都受到不同限度的影响,甚至个别项目因此迟迟不能竣工。以工代赈项目实行地多为贫困县的贫困村,地方财政十分困难,群众的耕地及林木等资源也较为短缺,由地方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建设占地拆迁补偿问题或由群众免费划出耕地及林木支持项目工程建设都不是长期之计

5、。而由集体调节解决占用地及林木问题,操作起来难度极大。此外,如果项目建设占用的不是直接受益的群众的耕地及林木协调难度则更大。因此,建议上级尽快出台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占地拆迁补偿措施,从主线上解决好项目建设与占用地矛盾,保证以工代赈不断发展并充足发挥其改善贫困地区基本设施条件、增进群众增收的巨大作用。(2)项目管理费有待提高。上级下达的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所占年度项目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仅为1%左右,并且财政部门又拿走其中的30%,这样一来由于项目点多、波及面广、项目实行工作量大,发改部门往往由于经费及车辆问题,难以保证检查督促工作全面到位,据此,建议上级按3%的比例安排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管理费。(3)

6、下放项目调节权。由于目前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责任田地及山林地界一包三十年不变,致使以工代赈项目实行过程中不拟定因素诸多,导致某些项目无法实行下去、某些项目投资额度产生变化等状况浮现,这就需要对某些已经下达的项目筹划进行调节,因此,建议在保证投资额度和建设任务不变的状况下,下放项目调节权到各县,以便于项目的实行。(4)不要随意调减项目资金。以工代赈每一种项目的投资额,在申报的时候都通过了初步概算,并且通过了可行性研究审批,项目资金的构成比例已经按照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进行拟定,因此,建议区、市发改委在下达投资筹划的时候,不要随意调减项目资金,要维护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保证项目建设顺

7、利进行。(5)提高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原则。由于上级不按项目设计预算安排项目资金,项目缺口资金普遍较大,难以实行招标投标制及工程监理制,工程建设质量受到较大影响。例如新建四级砂路工程的一般设计预算价为每公里3550万元,而公路项目的以工代赈资金一般为每公里1020万元,而实行以工代赈项目的都是贫困县,地方财政资金比较紧张,难以拿出足额的资金补贴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缺口太大,无法通过正规招投标来选择施工队,项目工程难以按照行业验收原则来实行,工程质量管理因此不能执行工程质量监理制,建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度,按照以工赈项目资金构成比例,提高以工代赈资金投入原则安排项目以工代赈补贴资金,保证项目规范实行。

8、(6)加大非贫困村投资力度。目前,贫困县中非贫困村的各项基本设施仍然单薄,由于地方财力困难,可以用于非贫困村的道路、水利及人畜饮水设施等项基本设施建设的资金较少,国家实行以工代赈等扶贫工程后来,项目重要放在贫困村,非贫困村的现状难以得到改善,建议在按排以工赈项目的时候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一视同仁,加大非贫困村的投资力度,避免非贫困村群众因基本设施落后而浮现返贫现象。(7)项目审批方式有待变化。目前,以工代赈项目的审批始终沿袭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下达项目投资筹划的审批方式,这一审批方式貌似科学,事实上弊多利少,一方面由于以工代赈工程波及的大多是农村道路、水利、人畜饮水等基本设施,项目的可行性、

9、必要性勿需研究,由于所有项目建设都是必要的、所有项目只要建设资金到位都是可行的、所有项目建成后都会产生直接的社会效益和间接的经济效益,花上一大笔资金去编制、评审可行性研究报告不仅多余并且挥霍。另一方面由于上级发改部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而不是根据项目的设计预算下达资金到具体项目,投资筹划下达后再进行具体项目的设计预算时,绝大多数项目的实际投资规定与下达的资金筹划均有不同限度差额,并且项目筹划一经下达,县、市发改部门对项目建设选点、投资额度等方面没有任何调节权,导致各县在项目实行过程中很被动。建议参照扶贫办的做法,由县级发改部门编制年度项目建设规划,每年区、市发改部门根据各县项目建设规划下达以工代

10、赈补贴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由各县在实行过程中灵活机动地安排具体项目,这有助于增进项目实行过程中多种困难和问题的解决。2、易地扶贫搬迁工作(1)易地扶贫搬迁投资原则有待提高。由于该项目工作波及土地征用、安顿房建设、基本设施建设、产业开发等方方面面,每搬迁安顿一种人,实际需要资金1.21.5万元,而国家的补贴资金仅为每人30005000元,项目资金缺口太大,项目难以顺利实行,难以高质量完毕。因而,建议上级发改部门按每人1.21.3万元原则安排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管理费问题。这几年在下达易地扶贫项目时,从未安排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管理费。由于项目点多、波及面广、项目实行工作量大,发改部门在项目的申报

11、、实行、督促检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工作费用,在地方财力仅能维持发改部门正常办公经费的状况下,这一笔费用对于发改部门来讲是一种不小的压力,建议上级在安排项目资金的同步,按上级补贴资金额度3%的比例安排项目建设管理费。(3)易地扶贫搬迁不可强调节体搬迁。在目前农村经济体制下,责任田地及山林地界一包三十年不变,如果实行整体边片搬迁,势必波及山林地界和责任田地的调节和置换,如此将人为导致农村不稳定因素,不利于农村社会的和谐发展。搬迁工作应强调因地合适,在不变化山林地界、不需要调节责任田地的状况下,按照“群众自愿、政府扶持、可搬尽搬”的原则实行易地扶贫搬迁,以达到通过搬迁脱贫致富的目的。二、新形势下以

12、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思路新形势下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总体思路应当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二十字方针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规定,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紧紧环绕扶贫攻坚目的,以加强筹划与项目管理、争取国家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重点,锐意进取、夯实工作,保证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工作获得明显成效。1、必须将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努力改善贫困地区基本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是国家一项利国惠民、造福子孙的政策,这一政策必须通过项目建设来具体体现,因此,新时期必须把以工代赈和易地扶

13、贫搬迁的项目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在项目的申报阶段要加强项目的筛选、整顿和包装,积极做好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在项目筹划下达之后要加强项目实行和管理,要把国家的每一分钱都用到项目建设上,通过具体的项目建设来改善贫困地区的基本设施和生产生活条件,增进贫困地区社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2、进一步更新观念,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引,以国家有关以工代赈政策文献为根据,树立全局意识和观念,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化执行政策意识,尊重民意、维护民权和民利,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目的,全力抓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努力变化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

14、进区域经济社会迅速发展。3、综合协调,解决好各方面关系。在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筹划安排和实行中,一是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解决好基本设施建设与贫困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的关系;二是解决好工程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三是在开发对象的选择和开发方式上,继续突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基本上,解决好与其他支农建设、生态建设以及整村推动的关系。三、做好新阶段以工代赈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建议措施1、建议提高扶贫原则。国内的扶贫工作重点在农村。目前绝对贫困原则是解决温饱的原则,基本没有考虑教育、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规定,建议与国际接轨,调节到人均日消费局限性1美元的原则,按照这

15、一原则,可扩大扶贫范畴,缩小非贫困地区在享有国家扶贫政策和资金上与贫困地区的差距,可以进一步巩固已获得的扶贫成果,缩小贫富差距,增进和谐社会建设。2、完善和提高基本设施建设原则,进一步强基固本,为实现稳定脱贫和可持续发展夯实基本。按照主体功能区划,在重点开发区域和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实行开发式扶贫工作。目前贫困地区基本设施虽然有所改善,但是档次和原则较低,仍然存在生产粗放经营、水资源短缺和有限的水资源运用率低、乡村道路级别低、道路晴通雨阻等问题,建议基本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田水利、道路和人畜饮水三个方面。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抓好基本农田改造和水利建设工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巩固农业基本,提高农业抗灾减

16、灾能力,为贫困群众稳定解决温饱奠定基本;乡村公路建设重点加快贫困地区通村通屯的道路建设和人口较多村商品生产基地的村屯道路和水毁公路的修复;人畜饮水工程建设重点建设小水库、小山塘、水柜、引水渠等设施,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用水和饮水困难。3、建设区域扶贫示范项目。按照区域比较优势,建议打破行政区域界线,扶持区域内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在贫困地区建设生产基地,发展订单农业,走产加销于一体的产业化道路,解决贫困地区农畜产品销售难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问题,同步要扶持民族特色旅游产业开发,开展旅游产业扶贫,达到保护生态和解决脱贫的目的。4、实行贫困人口素质培训项目。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减少农民数量,是解决“三农”问题特别是贫困问题的有效途径。建议重点针对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实用技能培训,协助贫困人口实现多渠道就业,分离剩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推动城乡化,同步提高贫困地区人均资源占有率,减轻生态压力,实现多渠道就业增收与改善生态环境双赢目的。5、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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