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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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定义 本标准所称的标准化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设施、设备、现场管理等诸方面符合国家行业安全(或与安全相关的)规范、规程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要求而实施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各类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及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在创建标准化管理达标工地时使用。第四条 主要依据 本标准主要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本市对建筑施工现场管理的各类规定(见附录)。第二章 安

2、全管理第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明确,落实到人。 (2)各项经济承包行为中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安全保证措施。 (3) 承发(分)包或联营各方之间依据有关法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第六条 安全教育 (1)对新工人实施公司、项目体和班组的三级教育,对变换工种的工人实施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 (2)工人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第七条 施工组织设计要针对工程的特点、施工方法、所用的机械、设备、电气、特殊作业、生产环境和季节影响等制订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

3、施,审批手续齐全,有技术负责人签名和技术部门盖章。第八条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对工人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者履行签名手续。第九条 特种作业 各特种作业人员都按要求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不超期,名册齐全,真实无误。第十条 安全检查 (1)建立各级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重点、危除部位明确。 (2)检查记录齐全,隐患整改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 (3)对塔吊、人货两用电梯、龙门架井字架等大型施工机械以及脚手架等重要防护设施做好验收工作。验收合格挂牌后使用。第十一条 班组的班前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

4、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构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并做好上岗记录。第十二条 遵章守纪 各级管理人员,佩戴证明其身份证卡;各类施工人员,应戴有识别标记的安全帽;遵守劳动纪律,无违章作业行为。第十三条 事故处理 按规定对事故进行报告处理,事故档案齐全,并认真做好“三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第十四条 防火管理 (1) 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职责明确,防火安全制度齐全。 (2)成立人数不少于施工

5、总人员百分之十的义务消防队,并建立相应的活动制度。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4)重点防范部位明确,防火奖惩。火灾事故、消防器材管理记录齐全。第十五条“五牌二图”与安全标准牌 (1)五牌:施工单位及工地名称牌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牌 防火须知牌 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日计数牌 工地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举报电话号码牌 二图:施工总平面图 工地文明卫生包干责任图 图牌固定设置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规格统一位置合理,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 (2)现场有安全生产宣传牌,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设有醒目的有针对性的安全宣传标语或

6、安全警告牌。第三章 安全设施及其管理第一节 脚手架第十六条 基础 (1)脚手架整体承压部位应回填土并夯实,横距宽度不小于2M,并有排水措施。 (2)多层脚手架整体基础浇捣混凝土,或立杆深埋土中(深度不小于30MM),也可采用立杆下垫置垫块并绑扎扫地杆。(3)单步脚手架设扫地杆,或立杆深埋土中(深度不小于30MM)。(4)高层脚手架在结构基础回填土以后搭设,且回填土分层夯实,坚实平整,上铺10CM厚道渣,认真做好排水措施,在道渣上铺设1号硅酸砌块或砼预制块,(立杆纵距为1.80M时砌块步距为090M。立杆纵距为150M(100M)时砌块间距与立杆纵距相同),再上铺统长1216号槽钢,支搭脚手。

7、(5)脚手架一经搭设,其地基不准随意开挖。 (6)金属脚手架按规定设置防雷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第十七条 材料质量 (1)钢管符合国际 3号钢的技术要求,外径不小于48MM,壁厚不小于3.5MM,扣件、螺栓等金属配件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要求,无锈蚀、变形、消丝,伤裂现象。 (2)竹杆无青嫩、枯脆、虫蛀、闷麻现象。各类杆件有效部分的直径不小于:小横杆为7.5CM,立杆、大横杆、剪刀撑、顶撑、抛撑、搁栅为6CM,扶手栏杆为5CM。短杆裂缝不大于两节,长杆裂缝不大于四节。(3)不使用青嫩、枯脆、虫蛀、大节疤、有霉点或被酸碱性物质污染过的竹蔑,选用铅丝作绑扎材料的规格不细于18号。(4)不使用

8、枯脆、单径、破损散边的底笆。第十八条 立杆的纵距、横距、步距等 (1)立杆的纵距 脚手架高度H为20M以下,立杆纵向距不得大于: 钢管脚手架2M 砌筑脚手架(H10M)1.5M 砌筑脚手架(H=10M)1.7M 粉刷、装修脚手架1.8M 脚手架高度H为20M以上,50M以下时,双排钢管脚手架立杆纵距为: (A)H30M,用单根钢管时1.8M (B)30MH50M,自脚手架顶部往下30M用单根钢管往下至地面里外立杆均采用双根钢管沿脚手架纵向并列用扣件紧固组成时)1.8M (C)30MH40M,用单根钢管扣件联接时1.5M (D)40MH50M,用单根钢管扣件联接时1.0M (2)立杆的横距 不大

9、于 l2M,满堂脚手架不大于 l8M (3)脚手架的步距 一般为1.8M 底步不大于2M (4)其它 A小横杆里端距构筑物不大于10CM,外端挑出大于25CM B脚手架阴阳转角处里立杆离构筑物尽端不大于30CM C脚手架外侧每隔9M设一道剪刀撑,与地面夹角4560度,自上而下连续设置。第十九条 拉结 (1)软拉接采用两根并联的10号12号铅丝或其它强度相等的材料与构筑物拉接牢固,且不拉结在窗框和锈蚀的金属预埋件上,接结处的小横杆与建筑物间加撑头与构筑物抵紧,拉撑点水平间距不大于6M,垂直间距不大于36M。 (2)脚手架高度大于30M时,采用经技术部门设计的硬拉结,其承受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第二

10、十条 搭接(1)竹立杆有效搭接长度为18M,绑扎四道铅丝或五道蔑户。 (2)竹大黄杆有效搭接长度为17M且不小于立杆的纵距,封梢绑扎。 (3)竹剪刀撑杆件有效搭接长度为17M,绑扎四道铅丝五道蔑户。 (4)钢管剪刀撑,斜撑搭接长度不小于04M,且不小于2只扣件紧固。第二十一条 防护 (1)施工操作层满铺竹笆四角绑扎固定。 (2)操作层外侧设置二道扶手栏杆(高度分别为1.2M和0.6M)以及围护笆不低于1M的小眼安全网。 (3)沿街坊、居民密集、高压电线处的脚手架外侧,采用竹笆或小眼安全网全封隔绝。 (4)里立杆距构筑物大于25CM时应设置四排一隔离。第二十二条 登高设施 (1)斜道(直上、之字

11、形):走人斜道坡度不小于1:3,运料斜道不大于1:4,并应铺设特殊竹笆(竹黄一律向上)或加设防滑措施。 (2)斜道转折处应设置不小于3.4平方米的平台,其临边用围笆防护。 (3)斜道纵向外侧及横向两端应设置剪刀撑。 (4)斜道两侧设两道防护栏杆。 (5)登高挂梯不设置在脚手架通道中间,在脚手架其纵向外侧设置剪刀撑。, (6)操作面高于2M的登高平台,按脚手架要求搭设,临边用围笆防护。 (7)小搁脚手的支柱,平台必须具备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第二十三条 电线防护架 (1)防护架立杆纵距不大于1.8M,横距不小于1M。 (2)防护架横向每三跨间隔设置斜拉撑或双间剪刀撑。 (3)架体上端高出电线

12、1M,并设有明显警示标志。 (4)防护架采用非金属杆件和非金属绑扎材料。架体与高压线水平安全距离,按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特殊脚手架 (1)烟囱、水塔、桥梁、旗杆(15M以上),大跨度(15M 以上)掏空脚手架,特殊形状构筑物及古建筑脚手架应经有关工程技术部门制订施工方案。 (2)吊、挂、挑、爬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非定型架体还应有计算,有图纸,有操作规程。 (3)升降式脚手架应有本市建管办颁发的产品推荐证书,及经市建委科技委检验合格证明。第二十五条 修缮脚手架(1)屋面脚手架搭设前,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天井满堂脚手架应设置落地项撑。 (3)小横杆里挑排大于 4

13、0CM时应有安全隔离措施。 (4)小横杆里挑排大于50CM时应增置立杆或斜拉撑。第二十六条 其他脚手架 (1)碗扣式金属脚手架 按设计要求采用标准件安装 (2)门框式金属脚手架 脚手架外侧加设防护栏杆,不拆除里侧斜拉撑。第二十七条 脚手架的管理(1)脚手架由架子工严格按规程要求搭设,按规定要求使用。(2)吊、挂、挑、爬架安装前,应对安装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使用前应对登架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且制订登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挂设在架内,并有专人负责架子的升降。 (3)各种杆件、拉结、安全防护设施不随意拆除。 (4)脚手架主要受力杆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顶撑、剪刀撑、斜撑、扫地杆等)材质一致

14、,严禁钢、竹木混用。 (5)不在脚手架上附装机械设备、摇臂把杆、悬挑平台、拉缆风绳及搭(挂)卸料槽(斗)等。 (6)脚手架应有分部、分段。按施工进度进行验收,挂牌后使用,并有记录。 (7)吊、挂、挑、爬架严格按设计要求实施书面形式的安装验收和升降就位验收。并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定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8)升降式脚手架的搭设、升降、保养,管理人员必须由取得市建委颁发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升降式脚手架上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第二节 防护及防火设施第二十八条 攀登作业防护 (1)进行攀登作业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攀登设施,结构构造必须牢固可靠,梯子踏板的间距以30CM为宜,不缺档,其使用荷载不大于110N,超载时按实际情况进行踏板强度验算。 (3)移动式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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