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世纪西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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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镇世纪西路道路工程港口镇世纪西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2011年3月18日港口镇世纪西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一、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人民政府二、工程名称:港口镇世纪西路道路工程三、工程地点:中山市港口镇世纪西路四、设计单位: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五、监理单位:待定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七、投标单位条件: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必须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年审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级企业必须有中山市建设行业企业管理IC卡)。2、注册建造师要求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

2、建造师证书或IC卡应证企相符,证企不符的不予以受理;3、拟委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或公路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投标保证金:26万元整(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须由总公司或已办理IC卡的外地企业中山分公司账户汇款),提交方式:投标人须在本工程投标报名截止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方式存入中山市港口镇财政结算中心账号(财务确认收到收款后才能开具收据),并带凭证到中山市港口镇财政结算中心(港口镇兴港大道镇政府办公大楼5楼)办理开具保证金收据手续参加报名,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开户银行:发展银行港口支行 开户名称:中山市港口镇财政结算中心账号: 138009516010001126 联系人:梁雪坚 联系

3、电话: 0760-884065085、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单位超过12家时,招标人将于开标会上通过摇珠方式确定12家入围单位。如报名单位不足5家或开标时投标单位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核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八、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港口镇世纪西路道路工程,道路程东西走向,道路类别等级按城市主干道II标准设计。道路总长约750米,规划道路边线宽73米,双向八车道。道路横断面布置为:5米人行道+5米停车带+7米辅助车道+2米绿化带+15米主车道+5米中间绿化分隔带+15米主车道+2米绿化带+7米辅助车道+5米停车带+5米人行道。九、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招标范围是港口镇世纪路道路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为:路

4、面结构一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主车道和辅道混凝土板及现状临时混凝土路面低29cm加高浇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积为47312平方米,其中:新建部分42032平方米,旧路加高部分5280平方米);2、拆改兴港路接口至辅道范围;3、拆改中央化基带;4、道路两侧隔离带花基;5、道路两侧边沟、侧石;6、道路两侧雨水,污水管道的敷设;7、布施主、辅道上的过路管线及中央分隔带路灯预埋套管等。具体内容以发标时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及中介预算等相关资料为准。十、承包方式:1、本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除建设单位提出图纸变更所增加的工程量在结算时由中介机构审核确认后按实结算(所增加的工程费用按按本工程的中标价与本工程

5、的中介预算价的下浮比例下浮调整后确定综合单价)外,本工程为固定价格合同(含税)。所包含属承包商风险范围有:投标报价书漏项;材料价格升降;以上风险和价格变动结算时均不进行调整。其余实行工程造价总承包,即按中标价包造价、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施工措施、包文明施工,由投标单位自行确定工程的风险系数自行报价,中标价即为结算价。投标人应依照施工图有关内容,结合现场施工条件、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投标报价,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如施工工棚、施工排水、施工通道等)以及排除影响施工的各类障碍所发生的费用都被认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考虑并承担一定的风险,如施工场地限制、物价

6、波动、气候条件恶劣、水文与地质变化及其他意外困难等。2、工程交工验收后两个月内须提供叁套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否则扣罚工程款的5%作为处罚;若中标施工单位无法提供竣工资料,招标单位可拒绝办理工程竣工结算。3、本工程中标后不得转包,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将中标工程违法转包给非直属施工队伍或其他单位施工的,一经发现将视中标单位违约,追究当事人责任,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单位的违约及其它法律责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4、进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人员相符,否则也视为违约,招标单位有权拒付工程进度款。十一、工程预算和承包标准:1、工程中介预

7、算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10、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0;材料价格参考中山市建设工程经济信息公布的2010年12月信息价,公布价缺项部分参考市场价;本工程按二类城市地区标准取费、利润取人工费18%;动态工资调整执行中建造20101号;投标单位对中介机构提供参考的中介预算有异议的,应在投标答疑时书面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复核后3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在选定中标单位后,投标单位对工程量提出异议无效。2、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可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信息价,根据市场情况及企业自身条件

8、并自行考虑风险进行编制,投标价不能低于企业成本价。除招标文件另有規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不得调整。3、设计变更:建设方要求或同意变更时承包价的调整以下规定处理。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可参照类似单价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以下公式确定单价:单价=中介审定价(中标价/中介预算价)4、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须在投标报价中单列,并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在报价中应注明:“本工程总造价XX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XX元”。5、合同施工期内所有项目及材料单价以中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单价为准。本工程招标

9、文件、招标答疑文件及中标单位投标文件是本工程承包合同文件的一部分,与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投标单位中标后无故不签订或不在约定的期限内签订中标承包合同的,投标单位所提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在承包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内未进场施工的,作违约处理,中标单位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必须以直属队伍施工,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发包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发包单位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因中标单位责任中途中止合同或本工程未能进行竣工验收,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以合同总承包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的保修金,以保证工程在保修期内保修条款能得到落实。凡招

10、标施工图、中介预算、招标文件和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均包括在此投标总承包价内,除设计变更外,不得再作任何调整,中标价即为结算价。6、投标单位应先到项目所在地踏勘,充分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环境,地址地貌,地下管线的分布和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因忽视或误解项目的基本情况,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蒙受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承担,由此引致招标人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按一定的比例对招标人进行赔偿。7、施工时,若实际地质情况与设计不相符合,应及时通知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过程的变更需征得监理及建设单位的同意后方能施工。如施工单位在施工中由于自身原因改变施工方法导致工程量发生变化而增加的所有费用均由施工

11、单位负责。8、建设单位不提供的地质钻探报告。9、由于施工需要,施工单位对现有设计图纸作局部修改,并由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认可而增加的工程量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10、本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含半成品、成品)必须采用符合国家及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要求和规定,并经建设单位、现场监理、质监部门等认可的的全新合格材料,并具有手续齐全的检测资料、出厂检验手续及合格证明文件。 11、材料设备检验费用的约定:承包人承担工程图纸涉及的所有材料和设备的检验费用。12、中标人应按照国家、广东省和中山市有关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组织施工,如因管理不善影响周围环境等而导致受有关部门处罚或其他单位、个人投诉、索赔,其费

12、用和工期延误概由中标人承担。13、新建路面部分路基需挖掘土方,厚约0.49米,挖掘出的土方部分用于雨水、污水管沟回填,其余的堆放在人行道范围整平;管沟开挖出的不能用于回填的土方等废弃物由中标人自行联系弃置地点、弃置土方、废料弃置所发生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4、如果施工单位认为现场施工的需要,路面的开挖范围需要扩大时,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及有关建设主管部门的同意方能施工,由此所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15、施工现场的水电接驳点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水电接驳点必须经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及人员负责安装,临时电箱、电源的安装及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用电要求及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施

13、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不提供电讯接驳点。16、施工单位必须要自备电源以防供电部门错峰、避峰导致对本工程的影响,所涉及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17、由施工单位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所需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负责。十二、工期要求:要求施工工期为 10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雨天),其中世纪西路南侧的辅道及管道工程的施工受附近施工工程的影响,因此世纪西路南侧的雨水管道、污水管道及辅道工程将延至2011年10月份才能动工,该部分工程的工期另行协商。投标单位可根据自身施工能力确定合理计划工期,并在投标时予以承诺,因施工单位原因每延迟一天按该单位工程承包造价的2向发包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以不

14、超过合同价的10%为限。由于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拖延工期,施工单位还应赔偿建设单位因此所增加的监理费酬金。十三、施工质量及安全要求: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现行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接受监理公司的监督和指导。2、工程质量等级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若竣工验收未达到合格工程,则施工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工程为止,所需费用和由此导致工期延长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造成损失部分造价的10%进行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0%。3、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施工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施工,施工期内不发生四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轻伤事故率控制在3的范围内。若因施工单位投入不足

15、或管理不善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单位作工程总造价2的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工程总造价的10%。十四、工程款拨付方法:1、工程进度款按实际进度且经监理单位核实、建设单位认可后,按完成工程量的85% 予以支付,施工单位在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完成工程工程量统计表,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表5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建设单位审批。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办理结算后10日内,工程款总额按工程承包价付至95。3、剩余5作为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一星期内付清(无息)。4、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的规定进行保修。5、施工单位每月收取工程进度款时,须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提交上月工人工资支付签收表,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6、若发生下列情况,施工单位剩余的工程质保金由建设单位代为扣减,若工程质保金不足,发包方有权追偿:属于施工单位施工质量责任,需返工或重修,但施工单位没有及时进行,致使建设单位另外聘请其它施工队伍完成,所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的质保金中扣减抵消。属于施工单位职责范围的收尾工作或遗留问题,施工单位没有按期完成或问题悬而未决,致使建设单位另外聘请其它施工队伍完成,所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的质保金中扣减抵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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