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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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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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特种设备事故实施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确保我厂生产安全。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 压力管道 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相关法规、规定等,参照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应急预案等编制。1.3现状我厂压力容器7台;压力管道150M;各类气瓶8只;起重机械2台。这些设备如疏于管理、使用不当,可引发设备事故,危及人身生命安全及财产损失,危及安全度汛。1.4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厂特种设备使用和检测过程中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本预案所称特种设备事故,是指在本厂区域内使用的特种设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及危及安全度汛的事故,包括以下的事故: 桥式起重机等起重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1.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片管理、快速反应,属地为主、自救和协助援救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2 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2

3、.1.1指挥中心总 指 挥: 厂长副总指挥: 厂安全主管成 员: 生产技术办、检修班、生产班等负责人。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是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和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厂生产技术办。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主管值班电话:0710-(白天工作时间)、0710-(24小时)2.1.2职责任务2.1.2.1指挥中心:(1)评估事故灾害程度,制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组织和指挥各工作组投入事故控制,人员疏散、救援、抢救以及事故调查等工作。(2)随时掌握事故现场情况,果断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3)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报告工作进

4、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指挥调度各部门、科室、班组参与抢险救援工作。2.1.2.2生产技术办由主管负责。平时组织安排特种设备日常巡视检查维护,管理特种设备台帐,报送联系市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检。发生事故后,组织安排救援人员和调运所需装备物资;迅速处理事故现场,防止势态扩大。组织、研究抢救事故现场受伤人员。2.1.2.3生产班组由各班长负责。平时按生产技术办安排划分的责任设备巡视检查,及时汇报设备安全隐患,并做好设备检查记录,完善设备消缺台帐。发生事故时,在上级调度和本厂领导的指挥下,组织人员撤离和设备事故处理,防止事故扩大。2.1.2.4检修班由班长负责。平时按照设备责任维护人,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

5、作,对照设备消缺台帐进行消缺处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发生事故后,按照指挥中心的安排,做好设备修复工作。平时做好特种设备的巡视检查工作,并进行安全试验。发生事故应及时汇报,并做好消除事故扩大的措施。3 报警3.1接报警程序 3.1.1报警人为事故发生单位或知情人等,一般厂房为当班长,检修现场值班人员。3.1.2接警人为生产技术主管。对外由厂长统一向公司相关部门、领导汇报。 3.1.3生产安全办接到突发事故的报警后,必须迅速做好电话记录,电话记录内容应包括:报警人姓名、与事故间的关系、联系电话,同时记录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伤亡及损失程序等。3.1.4生产技术办应迅速对事故等级进行初步判定,并同

6、时派员赶赴现场。3.1.5用最快捷的方式将接警信息和初步判定情况上报本公司特种设备指挥中心(防汛指挥中心)。3.2报警级别及发布报警级别由特种设备事故指挥中心依据突发事故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研究确定报警级别,由总指挥签署文件发布。报警级别分为:一般(级)、严重(级)、重大(级)、和特别重大(级)四级预警,并依次用蓝、黄、橙、红色表示。由指挥中心利用专刊、墙报、办公网站等媒体发布报警信息。4 应急响应4.1 基本响应程序4.1.1赶赴现场的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应立即与事故班组取得联系,听取事故发生情况,并认真查看现场,并将上述信息反馈给局指挥中心。4.1.2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中心根据信息反馈和现场

7、实际情况,应迅速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并向公司汇报。4.1.3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决定启动预案后,应迅速通知各部门、班组责任人立即赶赴现场,按照各组职责开展抢险救助、现场监控、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物资调用等工作。4.1.4为避免因不熟悉其设备、工艺、产品、介质等因素而延误或扩大事故势态,应立即通知事故生产技术科专责和公司有关技术专家到场。4.2应急指挥程序4.2.1压力容器、工业压力管道事故应急程序4.2.1.1到达现场的班组迅速停用影响安全运行的设备,关闭隔离完好设备闸阀,组织事故现场无关人员疏散工作,根据生产技术办提供的意见划定警戒范围,确定人员疏散方向,设立隔离区域。4.2.1.2检修

8、班迅速与公司专家组及运行人员商确事故性质,预见其危害,确定是否还会再次发生事故,应做到切断与相联装置及管道的连接,放空和排净残余物料,降低系统压力,采取喷淋等方式给周围的设备或装置降温,以减少危险程度。同时组织抢险队伍做好抢险前的准备工作。4.2.1.3. 检修班在上述工作做好的同时应迅速调运抢险装备和物资、工具,组织抢险人员并由专家及装置区工作人员介绍装置工作原理、事故性质、危险程度、抢险部位、抢险措施、自身防护等,抢险队伍方可实施抢险工作。4.2.1.4生产技术办联系车辆,根据人员伤亡情况,制定救护方案,初步确定受伤人员的救治地点,并进行合理分配,保证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4.2.1.5生

9、产技术办应及早介入事故调查,同时向电厂公司汇报,联系有关保险公司来现场以获得第一手资料,对事故当事人、设备操作人员、检查人员等相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询问和记录,即有利于事故调查也有利于事故的分析判断,并应设专人进行必要的摄、录影像工作,为抢险工作提供依据和措施。4.2.2起重机械事故应急程序桥式起重机易发生触电、两车相撞、吊钩载荷坠落事故。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切断电源,判断事故现场状况,采取措施,迅速抢救受伤人员。4.3 扩大应急事态难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事故指挥中心应考虑扩大应急措施,启动上一级预案。4.4 指挥与协调启动本预案的条件是,因特种设备引发的事故并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以下

10、(含1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级事故。级事故指挥机构是由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会同市人民政府组成的指挥中心。级事故指挥机构是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国家质量检验检疫总局会同省人民政府组成的指挥中心。因此,市特种设备事故指挥中心在、级事故发生时应当在国家或省政府组成指挥中心的领导下做具体应急救援工作。5 后期处置5.1 善后处置配合公司事故调查组负责与事故发生班组及伤亡人员(家属)协商,通报确定人员的安置办法,补偿的依据。事故现场的清理和处理,灾后重建由事故发生单位拟定方案,在事故结束后上报事故指挥中心,由事故指挥中心组织讨论其可行性,经确定后的方案由

11、事故发生单位负责现场清理和处理,其它保障和服务单位配合工作。清理方案要明确责任人、指挥人员、操作人员、操作清理程序、要预见到可能再发生事故及救助处理的办法。5.2保险 事故发生后,协助配合公司有关部门,联系各保险机构确定事故单位设备及伤亡人员参保的品种、数量,由各保险机构及时核对,核算理赔金额,以保证及时足额发放。5.4调查和总结 配合特种设备的事故调查组做好调查和总结,事故调查组依照国家质检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履行下列职责:1、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2、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3、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

12、);4、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5、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6、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组应当将调查报告书报送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并由其进行批复,事故批复后,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归档备查,并将副本送达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6 宣传、培训和演习6.1 公共宣传教育特种设备日常工作机构的联络电话为 。为广泛宣传特种设备事故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由电厂生技办负责在每年的“3.15前后通过职工大会、办板报等到形式向全厂广泛宣传。6.2 培训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的

13、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上报公司、市技术监督局定期开展培训,组织考核,培训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等。6.3 演习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组成的抢险救援队伍,事故救援预案,每年要在各自的范围内演习几次,演习内容包括前期处置、后继处置、伤员救护、人员集结、抢险救援、设备使用等等。每次演习的内容、目的、状况、问题等都要作真实记载。7 附则7.1 名词术语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我厂涉及为以下几种: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

14、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

15、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级事故:(红色)属于特别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100人以上(含100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设备事故。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级事故:(橙色)属于重大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级事故:(黄色)属于严重事故。严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以下(含1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级事故:(蓝色)属于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7.2 预案管理与修订本预案应经相关部门讨论,并征求专家意见后,报公司批准。本预案由生产技术办负责修订和解释。7.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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