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田股份:股权收购项目涉及的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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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涉及的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 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书 厦大评估评报字(2013)第GD0015号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书声明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1页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涉及的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声明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

2、律责任。 二、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或者产权持有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三、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四、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并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且已提请委托方及相关当事方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 五、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

3、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书摘要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2页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涉及的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部分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厦大评估评报字(2013)第GD0015号 重要提示 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拟收购深圳市东胜

4、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00%股权之项目而涉及的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因此,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所属的资产负债进行了实地察看与核对,并做了必要的市场调查与征询,履行了公认的其他必要评估程序。据此,我们对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进行了评估,并按照股权比例计算出本次评估对象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价值。目前我们的资产评估

5、工作业已结束,现谨将资产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及增减值分析 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评估准则,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履行了资产评估法定的和必要的程序,采用公认的评估方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书摘要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3页 法,对被评估单位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实施了实地勘察、市场调查、询证和评估计算,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出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的评估结论如下: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3,858.53万元,评估4,315.32万元,增

6、值456.79万元,增值率为11.84%;负债账面价值为1,284.01万元,评估值1,284.01万元,评估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为2,574.52万元,净资产的评估值为3,031.31万元,增值456.79万元,增值率为17.74%。具体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被评估单位: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3,663.61 4,240.21 576.60 15.74 2 非流动资产 194.92 75.11 -119.81 -61.47 3 其中:固定资产 7

7、8.99 75.11 -3.88 -4.91 4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5.93 - -115.93 -100.00 5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6 资产总计 3,858.53 4,315.32 456.79 11.84 7 流动负债 1,284.01 1,284.01 - - 8 非流动负债 - - - 9 负债合计 1,284.01 1,284.01 - - 10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574.52 3,031.31 456.79 17.74 1.各科目增减值具体原因为: A、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评估增值,主要为评估将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B、存货-在产品(工程成本)评估增

8、值,主要为工程成本评估时考虑了企业的利润。 C、固定资产评估值与账面净值相比较评估减值,减值系由以下原因综合形成: 、机器设备技术更新速度较快价格下降是导致评估净值减值的主要因素; 、车辆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耐用年限导致评估净值增值的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书摘要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4页 主要因素。 iii、电子设备技术更新速度较快经济性贬值导致评估净值减值。 上述原因综合作用,致使设备评估净值体现为减值。 D、递延所得税资产评估值与账面净值相比较评估减值,减值原因为评估时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评估为零,故,由计提坏账产生的递延所

9、得税资产评估价值为零减值所致。 2、账外资产及负债情况说明 本次评估未涉及其他的账外资产及负债。 3、未进行作价的资产和负债说明 本次评估不存在未进行作价的账外资产及负债。 4、对评估已处理,但尚未报批资产的说明 本次评估未涉及未经报批处理的资产。 (二)收益法评估结论及增减值原因分析 经按照收益途径,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深圳新华丰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239.18万元,较其账面值2,574.52万元,增值3,664.66万元,增值率为142.34%。 2、收益法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

10、情况 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10月31日,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239.18万元,较其账面值2,574.52万元,增值3,664.66万元。收益法增值原因为企业取得的国家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营造林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及古建筑叁级资质、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管理技术、人才团队等重要的无形资源造成。上述非账面无形资产及各项资产的综合协同效应,对企业价值产生的贡献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得到充分体现。 (三)评估结论的选择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评估结果差异的原因主要是: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书摘要 厦门市

11、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5页 产的成本重臵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而收益法评估是以资产的预期收益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资产的产出能力(获利能力)的大小,这种获利能力通常将受到宏观经济、政府控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也包含公司账务记录中无法反映,资产基础法未能考虑公司取得的国家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营造林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及古建筑叁级资质、管理团队、人力资源、客户群体和网络等无形资产价值。在如此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产生一定的差异应属正常。 就本次评估的具体情况来看,

12、其经营所依赖的主要资源除了固定资产、营运资金等有形资源之外,还包括公司取得的国家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壹级资质、营造林乙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资质及古建筑叁级资质、业务网络、服务能力、管理技术、人才团队等重要的无形资源。上述非账面无形资产及各项资产的综合协同效应,对企业价值产生的贡献,在收益法评估结果中得到充分体现。因此,我们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深圳新华丰公司51.00%股权提供参考依据。 则,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51.00%股权评估价值为6,239.18万元51.00%=3,181.98万元。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

13、2013年10月31日的股东51.00%权益价值为大写人民币叁仟壹佰捌拾壹万玖仟捌佰元整(RMB:3,181.98万元)。 本评估报告使用者在应用本评估结论时应注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除依据法律需公开的情形外,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 本报告评估结论的有效期通常为一年,从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过一年,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书摘要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6页 或虽未超过一年,但被评估资产的市场价格标准出现较大波动,需重新进行资产评估。 本评估报告于二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提交委托方。 深圳市新华丰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部分权益评估报告书正文 厦门市大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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