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

上传人:新** 文档编号:431405650 上传时间:2023-08-10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汇报(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工作情况汇报小金县信访联席会议领导小组(2011 年 12 月 日)尊敬的豫成局长及随行的各位领导:值此寒冬时节,你们不畏严寒、不辞辛劳莅临我县检查指导 工作。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及全县8.2 万余干部群众对你 们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对你们长期以来给予我县工作的关心 和支持表示衷心地感谢!根据阿信联办 20111号和阿信联办 2011131号要求,我县积极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了清理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工 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州关于切实解决拖 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2、的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建筑领域拖欠 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清理工作,始终把解决拖欠问题,保障民 工合法权益作为党委、政府的重点工作来抓,检查督促业主和企 业规范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支付行为,及时协调解决矛盾,查处拖 欠案件。在工作中始终坚持采用教育为先,调解为主,矛盾分化 为辅的工作方法,全力清理和解决当前存在的拖欠工程款和民工 工资问题,积极预防产生新的拖欠,扎实开展元旦、春节前专项 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工作,确保民工的合法利益得到保 障,为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奠定坚实基础。(一)加强领导,确保体系健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 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和政法委书记任副组长,公安、 人力保障

3、社会保障、城乡建设住房、工会、信访、财政、工商等 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小金县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重点对我县的牧民定居、水电开发、公路建设等工程 建设领域内存在的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问题进行清理,多次召 开清欠工作专题会议,对清理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和部署。二是精 心制定方案。为整顿和规范劳动用工市场,从源头上根治拖欠工 程款和民工工资现象,切实维护民工合法权益,我县根据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 检查的通知(人社部明电 201110号)精神,精心制定了开 展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全县清欠工作作了全 面安排部署,明确了检查的内容、范

4、围、步骤、方法等,提出了 具体的任务和要求,按照目标、任务、节点,落实了工作部门和 责任人,做到每项工作任务实、节点明、责任清,使清欠工作有 计划、有步骤的有力实施。(二)强化措施,加大清欠力度。为切实做好清欠工作,我县 坚持以保民生、保稳定、促和谐为根本,依法对建筑领域、矿山 开采、水电开发、宾馆饭店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了纵到底、横 到边的排查,确保清欠工作不遗漏、不重复。截至目前,共检查 用人单位23家,查出并核实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232 万元(不 包括江西援建项目,援建项目的拖欠目前正在与江西指挥部积极 协调,力争在年前兑现),其中,已协调解决董家沟金矿公司拖 欠民工工资 38 万元。

5、经过专项检查,我县在水电开发、公路建 设领域的工程项目建设基本不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问 题,主要是沃日土司官寨楼建设项目、小金县董家沟金矿公司和 两河、沃日信用社工程及牧民定居项目存在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 资问题。对此,我县采取“一通知、二会议、三督促、四追责” 的方法开展工作,即:一是通知由业主单位监督施工企业按时足 额支付民工工资;二是由业主方自查并组织施工企业负责人召开 会议通报拖欠情况,并召集欠薪方代表和民工代表共同协商,确 定支付民工工资时间;三是加强对建设单位的政策攻势、电话联 系和督促,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已支付;四是明确责任认定,对于 负有责任的业主和企业限期予以整改,对于事件

6、性质特殊,影响 较为广泛的拖欠民工工资事件,积极采取司法、监察等多种手段, 协调相关部门合力解决。两河、抚边等 6个牧民定居工程因工程 款无法按时拨付造成了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6 个工程共计拖欠 民工工资 100余万元(包含在 194万元中),正在积极协调处理, 争取春节前解决民工工资问题。(三)创新管理,完善长效机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农民工工资 保证金制度。严格按照小金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小府发200826号)文件精神,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凡在我县境内中标的用人单位于中标之日起 7 日内,向县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资质证明、项目建设标书、用工计划,并以 项目为单位按工程总

7、造价的5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工 资保证金。工程在建期间,若有农民工反映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 行为,预存了工资保证金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 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视情况动用工 资保证金,用于先行支付(或部分支付)民工工资,用于支付民 工工资的保证金,用人单位在 10 日内补足。按照审查竣工项 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程序规定,对竣工项目验收和进行工程 决算 10 日前,建设施工单位或用工主体必须以书面形式提请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 结果在竣工项目处及公共场所(公示栏)公示7 天,公示期间无 民工反映拖欠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8、局将出具证明材料,竣工 项目方能验收和进行工程决算。工程完工后,经核实无拖欠民工 工资现象,退还工资保证金。今年,我县劳动保障部门共收取民 工工资保证金 6 件,收取金额 50 万元,截至目前,民工工资保 证金累计金额 520.6 万元;收取担保函 24 件,担保金额 520 余 万元。二是完善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我县建立了工资支付监控制 度,积极采取督促各项目部定期自检的办法,检查农民工合同签 定情况,要求各项目部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农民工工资标准、日 期等内容足额发放工资,农民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每月 780 元。 另外各项目部支付农民工工资应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 时间、支付对象、支付数

9、额、领款人签字等工资支付情况。三是 强化施工许可制度,严格执行解决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实施意 见(小府办发 200518号)文件要求,要求县城乡建设和住 房保障局在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民工工资保证 金缴纳证明、劳动用工合同、工伤保险三份证明材料后方可办理 施工许可证。四是落实应急周转金的落实,根据我县具体财政情 况和四川省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办法的相关规定,设立了 专用的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专项账户,由县财政拨付专款作为应 急周转资金,在劳动部门核实确有以下情况的予以拨付:因企业 主逃逸造成民工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 的,垫付民工临时的生活费或路途费;因企业确属短时间

10、内资产 一时难以变现支付民工工资造成职工临时生活困难,并有可能引 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垫付民工临时的生活费或路途费;经批准 的其他应急垫付费用。因企业一时难以支付民工工资而垫付的生 活费,由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偿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到位的资 金,由执行法院收回应急资金的垫付部分,直接偿还应急周转资 金;因企业破产,应急周转资金从破产企业破产财产中清偿的民 工工资和劳动保障费用中偿还。(四)认真查处,严惩恶意拖欠。一是对外地企业发生拖欠民 工工资,并导致民工集体上访事件的,虽然采取了有关措施制止 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但组织相关部门同样对该公司作出每报建 一个工程项目均要按规定缴纳信誉保证金的处理决

11、定。二是对发 生拖欠民工工资,并导致民工集体上访事件,而且处理不力的, 对该公司作出每报建一个工程项目均要按规定缴纳信誉保证金 的处理决定,另外,还对相关责任人作出暂停承接工程业务的处 罚。三是对发生拖欠民工工资,并导致民工集体上访事件,而且 处理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建设网上公示恶意拖欠和恶性讨款 企业及包工头“黑名单”。(五)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一是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 宣传和监督作用,不仅加强对守法用人单位的宣传和鼓励,而且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也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教育 和警示其他用人单位。二是用媒体宣传、分发资料等形式大力宣 传相关政策、法律知识,提高民工的法律意识,正

12、当维护合法权 益。(六)依法处臵,维护民工权益。我县高度重视清欠过程中的 信访投诉举报工作,本着“接到一件、处理一件、不拖拉、不积 压”的原则,积极组织部门做好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接待和处理 工作。尽管有些投诉还非常棘手,投诉人的情绪也非常激动,但 在处理过程中,均做到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地做好解释协调工作, 确保了我县社会稳定。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县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很多问 题,离省、州提出的清欠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一是由于个别工程 质量等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推迟了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支付时 间,导致拖欠。二是工程转包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在工 程转包中形成层层“剥皮”,

13、农民工工资得不到保证,造成拖欠 农民工工资。三是部分建筑企业和民工法律意识差,不会运用法 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力,致使一些建筑企业臵民工的合情、 合理要求而不顾,不及时支付工程款和民工工资。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清欠工作电视电话会 议、全省做好 2011 年元旦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视频 会议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 项目发生新的拖欠。一是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将解决拖欠建 筑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建 立常态管理机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时办结,不积压。二是 继续把工作重点放在建筑工地的情况调查,进

14、一步摸清建筑工程 量、工程合同价、分包转包、民工总数、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等, 并将收集到的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及时化解矛 盾。三是积极引导和支持民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工程款问 题,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建立并完善工资预警机制, 发现事件隐患,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及时做好稳定工作,把矛盾 和纠纷有效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四是坚持“优先支付民工工资” 的原则,要求业主和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要充分考虑民工工 资的支付,施工企业对已获得的工程款必须优先偿付民工工资。 五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约束机制的作用,对因拖欠工 程款,影响施工企业发放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建设单位恶意拖欠民工工资和克扣民工工资的,将作为不良行 为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并依法依规追究其 责任,本县企业在资质年检时定为不合格,造成恶劣影响的,由 相关部门依规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六是要求各 部门必须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畅通投诉渠道, 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宣传与监督,为民工通过正常渠道追讨拖欠 民工工资营造良好的环境,避免采取过急手段追讨拖欠的民工工 资和大规模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以上汇报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 财务表格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