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四临电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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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技术交底四临电交底文档仅供参考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一)一、用电管理:1、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编制用电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2、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绘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作为临时施工的依据。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技术交底资料。 .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接地电阻测定记录。 .定期检(复)查表。 .电工维修工作记录。4、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二、安全距离与外电防护

2、:外电线路: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以外的任何电力线路。1、不得往高、低压线路下方施工、搭设临时设施或堆放物件、架具、材料及其它杂物。2、安全距离: 在建工程(包括脚手架)的外侧与架空线路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1kv不小于4m, 110kv不小于6m, 35110kv不小于8m。架 空导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0m与机动车道6.0m。 起重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的架空线路水平距离2m。 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的最小距离 1kv 以下为 6m,10kv 以下为 7m。3、外电防护: 达不到安全距离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 围栏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带电体

3、至遮栏的安全距离10kv 应大于 95cm, 35kv 应大于115cm 带电体至栅栏(封闭)的安全距离10kv应大于30cm, 35kv应 大于 50cm。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员监护。 无法防护时必须采取停电,迁移线路或更改工程位置,否则不 准施工。三、供电路线: 架空线路必须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上或脚手架上等不 稳固的地方。1、架空线路最少截面: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铝线 16mm2 ,铜线 10mm2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绝缘铝线不少于 35mm2 ,铜线不少于 16mm2 。2、电线接头:在一个档距内,每层架空线接头不得超过该层导线

4、 50,且一根导线只允许一个接头,跨越道路、河流档距内不得有接头。3、电杆档距:最大不超过35m,线间距不得少于0.3m,上下横担间 高压与低压1.2m,低压与低压0.6m,(横担选用附表于后)。4、电杆及埋设:电杆应选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其稍径不得小于 13cm,埋设深度为杆长的十分之一加0.6m。5、拉线:拉线宜用截面不少于4x3的镀锌铁丝、拉线与电杆的夹角 庆在4530度之间,埋地深度不少于1m,钢筋混凝土杆上的拉线应在高 于地面 2.5m 处装设拉紧绝缘子。6、室内配线: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少于2.5m,并采 取防雨措施,室外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四、电缆线路:1、电缆干线应

5、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 损伤和介质腐蚀。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 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 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4、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 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 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 不小于 1.8m。五、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1、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柜(盘)和分配电箱,实行

6、分级配电。室内 总配电柜(盘)的装设应符合下列规定: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划不小于1.5m,双划不少于2m,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 (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 道不少于 1m。 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 3m。 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 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 2.5m 时采用遮栏隔离,遮 栏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 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 0.5m。 裸母线应涂刷有色油漆,并应符合下表规定:母线涂色表相 别 颜 色垂直排列水平排列引下排列A黄上后左B绿中中中C红下、八前右D黑八

7、、 配电柜(盘)应按规定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及分路装设电 流、电压表。 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 必须由专人负责。2、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 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3、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荷 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 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4、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 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

8、品;不得有灌木、杂草。5、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出线 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6、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 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 外露,接头不得松动。7、箱内的工作零线应经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子 分设。8、箱体的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按零(或接地),保护零线必须经过接线 端子板连接。9、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 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

9、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 箱门处。10、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 口直接接触。六、电器装置的选择: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 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 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 (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 分路自动开关)。3、每台设备应有独立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一个电器开 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4、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

10、接零外,都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 漏电保护器。5、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的 产品。6、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认 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7、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8、手动闸刀开关只允许用于控制照明电路和容量不大于 5.5kw 的动力 电路作直接启动。容量大于 5.5kw 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 起动装置控制。七、使用与维护:1、所有开关箱门应配锁,专人负责,开关箱应标明用途所控设备。2、配箱、开关箱每月检查维修一次,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电工必须 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和使用绝缘工具。3、送电操作过程: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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