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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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亚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三亚市人民政府2019年8月- 2 -目 录1 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2.1 法规11.2.2 相关文件11.2.3 相关规划21.2.4 标准和技术规范21.2.5 其他21.3 适用范围31.4 工作原则31.5 应急预案关系及体系42 组织体系52.1 组织机构52.2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52.3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62.4 成员单位职责62.5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组83 监测、预防与预警103.1 监测103.2 预防103.2.1 大气重污染预防能力建设103.2.2 大气重污染预防工作制度103.3

2、预警113.3.1 预警分级113.3.2 预警信息发布与解除123.4 预警响应124 应急响应144.1 响应程序和响应分级144.1.1响应程序144.1.2 响应分级144.2 响应措施144.2.1 级应急响应措施154.2.2 级应急响应措施164.2.2 级应急响应措施194.3 指挥与协调214.3.1 指挥与协调机制214.3.2 指挥与协调内容214.3.3 扩大应急214.4 应急监测224.5 信息发布234.5.1 发布原则234.5.2 信息发布机构234.5.3 发布形式和内容234.6 应急措施的执行与监督234.7 应急终止244.7.1 应急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3、244.7.2 应急终止后的行动245 总结评估255.1 调查与总结255.2 应急行动的评估255.2.1 评估依据255.2.2 评估内容255.3 奖惩266 应急保障276.1 人力资源保障276.2 监测与预警能力保障276.3 资金保障276.4 通信与信息保障286.5 技术保障286.6 医疗卫生保障286.7 交通运输保障286.8 治安保障296.9 物资及装备保障296.10 其他保障297 附则307.1 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更新307.2 应急预案的解释部门307.3 应急预案的实施时间307.4 名词、术语解释308 附件32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

4、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在对三亚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3年)进行补充完善的基础上,制定三亚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11.1)(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2010.9.28)(5)三亚市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2.12.16)(6)三亚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

5、(2018.9.27)(7)关于禁止燃放孔明灯(天灯)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和使用氢气球动力伞的通告1.2.2 相关文件(1)关于印发的函(环办函2013504号)。(2)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的函(琼土环资20131116号)(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4)关于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的通知(气预函201385号)(5)关于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业务的通知(气预函201312号)。(6)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14号)(

6、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4119号)1.2.3 相关规划(1)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10)(2)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2017.4)(3)三亚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2012.6)(4)三亚市环境保护规划(2009-2020)1.2.4 标准和技术规范(1)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4)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2013.4)(5)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业

7、务实施方案(20132015)(6)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2013.8)(7)重污染天气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暂行)(8)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暂行规范(2013.8)1.2.5 其他(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12.)(2)海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5年修订版)(4)三亚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11)(5)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1)(6)三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2)(7)海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2013.9)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空气重污染的应对。本预案所称空

8、气重污染,是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三亚是个旅游城市,空气质量水平对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环保、气象等部门和各区要将良好的空气质量视为三亚发展的生命线予以保护,及时预防和处置大气污染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应对大气重污染的首要任务,切实提升大气重污染的联防联控水平和处理能力,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大气重污染造成的影响及危害。(2)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加强对大气重污染应对的统筹领导,建立健全由三亚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以属地管理为主、各相关部门配合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响应机制。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负责对本辖区内的大气

9、重污染应急响应实施统一指挥,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密切配合。(3)科学预警、及时响应积极做好空气环境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环境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通过日常监测研究三亚空气质量的变化趋势,做好我市可能产生大气污染的各种原因以及防治措施的分析研究,为各种保护和应急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加强大气重污染预警、预报工作,开展污染过程的趋势分析和研判,做好应对大气重污染的各项准备,做到及时、快速和有效应对。发布大气重污染预警信息要严格按照规范程序执行,做到科学严谨。(4)及时响应,控制污染当空气质量异常时,按照预案规定程序,及时开展监测、分析污染成因并预测污染事态的发展趋势,采取措

10、施有效处置,控制大气污染。(5)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助与合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优势,积极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共同做好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1.5 应急预案关系及体系本预案是三亚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体系的组成部分,属于应对大气重污染应急处置的专项预案,目前本预案未设置下级预案。312 组织体系2.1 组织机构三亚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是全市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专项领导协调机构,属于三亚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下设专项应急机构之一,归三亚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组织指挥本市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市大气重

11、污染应急指挥部按照“统一协调、市区联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的原则,决策、部署和指挥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2.2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1)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成员: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正、副主任及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成员单位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教育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区(镇)等。(2)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根据大气污染事态发展情况,决定启

12、动、终止应急预警及响应程序;统一指挥大气重污染处置工作,研究确定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指导开展各项大气重污染处置工作;向市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批准有关信息的发布;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所需的人员、物资、器材装备和救援资金。2.3 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1)人员组成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局,由生态环境局局长担任主任,市气象局局长担任副主任,工作人员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相关人员组成。(2)主要职责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发布、

13、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空气重污染新闻发布工作。负责组织和建立环境应急队伍,制订大气重污染应急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队伍人员培训、演练计划,并组织进行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演练、人员培训和大气重污染应急知识普及工作。2.4 成员单位职责市应急管理局:全程参与大气重污染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置相关工作,督促落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做出的决定和指示;制定本行业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计划和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演练计划;事故发生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行业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查处违规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不法企业、商家,取缔违规销售行为。大气重污染事件发生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

14、处置工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综合工作,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收集、研判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对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等进行执法检查,做好区域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的沟通协调工作。市气象局:承担市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应职责。开展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与市生态环境局进行空气质量预报和空气重污染预报预警会商。市公安局:组织实施机动车限行措施,查处上路行驶的高污染排放车辆和无环保合格标志的车辆;制定实施燃放烟花爆竹管控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实施房建、拆房施工和房屋修缮工地、建筑施工机械停用等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建立应急响应联络体系,并及时更新,督促相关工地落实重污染应急措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市园林环卫管理局):负责全市道路路面清扫保洁及洒水抑尘的组织、监督工作。制定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保障民生和重大活动的园林绿化建设项目名单,制定实施道路保洁、渣土车停运、园林绿化工程及林业和园林机械停用等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方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施工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烧烤和焚烧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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