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某居住区项目施工监理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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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海县黄坛镇联溪集中居住区项目施工监理ZJJJ-2013-56招标文件招 标 人:宁海县新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盖章)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时 间:二O一三年七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 总则122. 招标文件143. 投标文件154. 投标175. 开标176. 评标187. 合同授予19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99. 纪律和监督2010.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2011违约2112.承担风险2113.行贿犯罪查询2114.奖励211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1中标通知书(格式)22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23项目部关键

2、岗位人员配备表24第三章 评标办法25评标办法前附表261. 评标方法282. 评审标准283. 评标程序28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一部分 协议书32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34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44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5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4第七章 图纸69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13GC050181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工程名称:宁海县黄坛镇联溪集中居住区项目施工监理1.2工程概况:宁海县黄坛镇联溪村西南侧。建设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8884M2,总建筑面积71212M2,共4幢住宅楼,其中两幢地上11层,两幢地上18层,地下一层地下室。1.3监理服务期:7

3、20日历天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1.4 招标内容:土建、水电安装及室外附属等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1.5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3年7月 26日9:00时二、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2.3县外监理企业须按宁建201391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办妥备案(登记)手续。2.4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薄;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

4、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不得在县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同时在宁海县内担任总监的工程未解锁项目不超过2个。2.5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实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宁资交管办【2010】8号)规定(详见“法规制度”), 经查询本项目开标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或项目总监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取消预中标单位中标资格。四、开标时间和地点4.1开标时间:2013年8月20日9:00 时。4.2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五、招标文件获取2013年7月26日 9:00时起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网页下方下载。六、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肆万元5、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8:00时前缴入银行。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

6、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咨询电话:65131823。七、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海县新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黄坛镇联系人: 杨贵兵 联系电话:0574-65271298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联系人:叶欢欢电话:0574-65586889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宁海县新坛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黄坛镇联系人:杨贵兵 联系电话:0574-6527

7、12981.1.3招标代理人招标代理人:浙江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宁海县北斗北路357-2号四楼联系人:叶欢欢电话:0574-655868891.1.4项目名称宁海县黄坛镇联溪集中居住区项目施工监理1.1.5招标内容施工监理1.1.6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宁海县黄坛镇联溪村西南侧1.1.7设计单位北京世纪豪森建筑设计有限公司1.1.8工程造价约14830万元1.1.9工程规模建设用地面积18884 M2,总建筑面积71212M2,共4幢住宅楼,其中两幢地上11层,两幢地上18层,地下一层地下室。1.1.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2资金来源自筹1.3.1招标范围包括土建、水电安装、太阳能、电梯

8、及室外附属等所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1.3.2监理服务期 720日历天 (自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所有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1.3.3质量控制目标达到行业规范、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1.3.4安全控制目标合格1.3.5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1.3.6创优夺杯要求确保获得市“结构优质奖”。1.3.7监理费率报价要求1.634%1.839%(含本数,保留三位小数)1.3.8监理费工程施工竣工结算价*中标监理费率1.4.1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3、县外监理企业须按宁建201391号文件(详见“法规制度”

9、)办妥备案(登记)手续。4、投标人配备的项目总监须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取得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薄;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审核通过并具有宁海县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工作手册;不得在县外在建工程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解锁的除外);同时在宁海县内担任总监的工程未解锁项目不超过2个。5、投标人及配备的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正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以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不良行为记录系统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有关不良行为记录文件为准。6、本次

10、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9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建设地点踏勘1.10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在2013年8月5日16:30时前对招标文件或踏勘现场后有疑问的,均可以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对应项目提问区提出疑问。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以及补充资料在同一网页下载。2.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人和招标代理人将于2013年8月5日17:00时前在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澄清、修改、补充,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2.3招标紧急通知时间2013年8月19日17:00时前3.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6

11、0天内(含60天)3.4投标保证金1、帐户名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2、开户银行:农行宁海县支行营业部3、银行帐号:397520010400102074、保证金金额:肆万元5、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8:00 时前缴入银行。6、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的投标保证金缴纳系统缴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注册并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审核。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3.7.3投标文件装订和签署1、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3.1款组成并装订成册,其中资格审查资料内容的每一页必须由投标人亲自签署

12、(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余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2、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3.7.4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1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密封和标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单独密封在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或“资格审查资料原件”的标识字样。包封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和名称

13、和地址、邮政编码。投标人应在规定日期内将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封口上加盖法定代表人印鉴(或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和投标人公章。4.2.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8月20日09 时 00 分 00秒4.2.2投送地址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4.2.3投标文件递和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提交由投标单位交易员携带IC卡递交投标文件与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招标人不予受理。4.2.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文件将不予退回。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在开标会议结束后退回。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5楼),具体开标室见当日公告栏。5.2开标提示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项目总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其中项目总监还须进行现场指纹确认,注:项目总监在开标前须到宁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指纹备案,咨询电话:0574-65131827),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和项目总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不需提供);如未按上述要求到场的其投标视为无效。5.3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按开标会议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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