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管理制度1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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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体系工作票管理制度编码:ZGDL-06-04-01/L-DBSFD版次:02 正文页数:14 附件数:4签 发DBSFD 总经理孙贵根签字:日期:工作票管理制度版次:02页码:02/35ZGDL-06-04-01/L-DBSFD制度管理控制表版次编写补充编写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发人发布日期下次评审日期01杨青武凌治坤周 涛龚伟东陈守成2008-042009-0102章华明董功俊周 涛陈多刚孙贵根2009-022010-02本次修订(废止)原因1、进一步完善对工作票的管理,以适应电子工作票办理。修订的主要内容1、将动火工作管理的相关内容纳入制度中;2、增加了介入工作票及紧急工作时相关规定。

2、制度实施、完善责任人安全环保部 经理制度实施、完善执行人安全环保部 安全主管解释部门中国电力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安全环保部工作票管理制度1 目的 为细化安规对工作票管理的各项要求和贯彻落实中国电力工作票管理制度,规范执行工作票管理流程,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工作要求。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部门及受托项目部,脱硫项目部可参照。3 规定和程序3.1 规定3.1.1 凡在公司所辖发电生产系统设备进行检修、维护、测试和安装等工作时,以及与发电生产系统设备相关的门、柜、围栏、构筑物等维护工作时,必须办理工作票,并根据工作内容选择相应的工作票类型,严禁无票工

3、作。3.1.2 工作票类型 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介入工作票。3.1.3 工作票的使用范围3.1.3.1 热力机械工作票使用范围 a)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并且需要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输煤系统)的检修工作。 b)需要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3.1.3.2 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使用范围 a)凡在电气系统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b)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c)400V PC、MCC母线检修工作。 d)事故柴

4、油发电机的工作。 e)厂变低压侧开关的工作。 f)电气高压设备二次回路上进行继电保护、仪表计划检修工作。3.1.3.3 电气第二种工作票使用范围 a)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b)低压配电设备和低压电动机及控制盘、低压配电柜(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c)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d)转动中的发电机、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e)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等工作。 f)UPS、直流系统上的工作。 g)远动、通信设备工作,继电保护在通信通道设备上的工作。3.1.3.4 热控工作票使用范围 a)在热工测量保护的装置、

5、屏柜、仪表、电动/气动执行机构、计算机工作站和测量设备上进行检修、维护、检测、调试等工作需要将设备、装置停止运行(或备用)。 b)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并且需要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输煤系统)的检修工作。 c)需要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3.1.3.5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 动火工作票分为一级和二级两种级别。 a)一级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制氢站围墙以内及室外氢气管道上、发电机及其汽机房内氢系统管道及其附件5米以内;燃油罐及燃油泵房内、厂区输(回)油管道(包括附件)及其与油管并行的各种管道上、油水分离池内;汽机润滑油、控制

6、油和密封油系统上,及其它油站;化学加药间、加氯间、酸和氯管道及附件上、危险品库房等易燃易爆场所;充装过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液体(包括酸液)的容器;油浸变压器、电抗器等电气设备及油开关本体;柴油发电机室和蓄电池室。 b)二级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油库区院墙内需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范围外;汽机厂房内需办理一级动火工作票范围外;输煤栈桥、输煤皮带间内;车库、库房等储存物品的场所内;靠近油系统管道及附件上方的工作,有着火危险时;煤粉管道、磨煤机制粉系统内部;电缆夹层、电缆桥架、电缆沟及竖井内;控制室、继电保护小室、工程师站、电子间、档案室。3.1.3.6 介入工作票使用范围 a)在生产现场做文明生产、定期

7、检查及使用水、气等介质而无需做安全措施的设备维护工作。 b)在线带压堵漏、滤油、紧固和检测等无需方式调整或隔离措施的工作。3.1.4 特殊状态下工作票使用有关规定3.1.4.1 事故抢修工作(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的抢修和排除故障的工作)或非工作日遇有必须进行的检修工作,按紧急程序办理工作票。3.1.4.2 机组计划检修时,可以根据工作内容和检修部门人力实行系统工作票形式,采用母隔离、子隔离方式办理工作票,但必须制订系统工作管理实施措施,并经检修项目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审核,检修项目主管领导批准。3.1.5 动火工作票使用有关规定3.1.5.1 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

8、a)一级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经动火部门(或项目部)负责人签发,消防受托管理专责、公司安全部门安监主管或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的领导批准。 b)二级动火工作票办理流程: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填写,经动火部门(或项目部)负责人签发,消防受托管理专责审核,公司安全部门安监主管或负责人批准。3.1.5.2 动火负责人在动火工作票中应写明动火工作的确切内容、工作地点、安全措施和计划动火工作时间,受托消防部门及公司安全部门对安全措施审核补充。3.1.5.3 公司发电运行部负责氢气浓度检测,其它易燃易爆检测由消防受托管理部门负责,按动火工作许可人指定的测试地点使用合格的测量仪

9、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由检测人员在“测量人”栏签字。3.1.5.4 动火工作执行人在动火工作负责人的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认无问题后,经动火工作许可人签字后,在动火工作票上记录允许动火时间,方可动火作业。3.1.5.5 动火工作终结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由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许可人在动火工作票上签字。3.1.5.6 动火工作票一式三份,动火工作结束后,动火工作票一份由动火工作负责人收执,交动火部门(或项目部)保存,一份由动火工作许可人交运行部门保存,一份由受托消防部门保存。动火工作票一般保存时间为6个月。3.1.5.7 一级、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或项目部)安监人员或技术负

10、责人、受托消防员(二级动火也可为义务消防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3.1.5.8 在油区进行电、火焊作业时,电、火焊设备均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准使用漏电、漏气的设备,火线和接地线均应完整、牢固,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的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点,并采用双线制,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严禁利用变压器外壳和构架作为电焊接地点或导通回路,在低压配电盘附近工作时,不得利用地排和零排作为电焊接地点或导通回路。3.1.5.9 严禁在运行的制粉系统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在停运的制粉系统动火作业时,必须将此处积粉清除干净,并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3.1.5.10 在氢气系统与设

11、备周围5米范围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应每隔2-4小时用测爆仪测量一次氢气浓度,最好使用两台以上测爆仪同时测量气体浓度,以防失灵。(爆炸极限值:空气中4.5%-75%;氧气中4.5%-95%)3.1.5.11 在有条件拆下的构件上进行动火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移至安全场所进行动火作业。3.1.5.12 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达到效果的,尽量使用代替的方法处理。3.1.5.13 尽可能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3.1.5.14 动火工作间断时,应清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并对易燃易爆物质进行监测。3.1.5.15 一级动火工作票时间不得超

12、过3天,二级动火工作票时间不得超过5天。动火工作票不得延期,到期未完,必须重新办理动火工作票。3.1.5.16 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检修工作票。3.1.6 其它规定3.1.6.1 工作票应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回收、统一考核的“四统一”管理。3.1.6.2 工作票运行联的回收、统计、保存由运行部门负责,工作票检修联的回收、统计、保存由检修部门负责,安监部门对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工作票一般保存6个月。3.1.6.3 对生产现场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同时填写相应类别的动火工作票。3.1.6.4 工作票安全措施填写要求 a)工作票中安全措施的填写,应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填写具体要求

13、,包括应隔绝的一切汽(气)源、水源、风源、煤源、粉源、油源、电源,并按规定填写应装设的接地线、加设的围栏、悬挂的标志牌、加锁、加堵板、挂警告牌等措施。 b)工作票安全措施执行顺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3.1.6.5 工作票由运行副值及以上岗位人员填写,由生产技术部专业点检及以上岗位人员签发。3.1.6.6 外部检修单位,在进入工作现场前,必须经公司安监部门培训合格并获得授权后,方可担任工作负责人。3.1.6.7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作票签发和办理人员(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动火工作票签发和消防审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者发文公布,资格考试不合格或当年未参加资格考试者取消其工作票签发和办理资格。3

14、.1.7 下列为不合格工作票3.1.7.1 工作票无编号或重号、错号。3.1.7.2 工作地点填写不明确或不正确。3.1.7.3 填写工作任务时设备有双重编号而未填写。3.1.7.4 安全措施与工作任务不符,或扩大安全措施。3.1.7.5 安全措施不全而未补充。3.1.7.6 主要安全措施未填写。3.1.7.7 设备编号或关键词有涂改或字迹不清。3.1.7.8 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未填写、不完善、不正确。3.1.7.9 未按规定签名、盖章。3.1.7.10 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不符合规定或超过批准范围。3.1.7.11 工作票填写人、工作票签发人、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不在资质授权范围内。3.1.7.12 以下情况属于执行工作票不合格 a)未按规定履行许可手续,或开工前工作票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没有共同到现场检查。 b)未按规定履行监护职责,开工后监护人不在现场或不带工作票。 c)未按规定履行终结手续,结束工作票未检查验收或未拆除安全措施。 d)变更工作负责人或工作延期未按规定办理手续。 e)工作班成员未经工作许可人同意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f)工作班成员未经工作许可人同意擅自变更工作内容或工作范围。3.2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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