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要求youy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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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分为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筹建阶段一、基本要求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应当符合的基本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章程;(二)注册资本为实缴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可兑换货币;(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熟悉银 行业务的合格从业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五)有与业务经营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 他设施。设立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 件,至少包括:(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二)具有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能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三)地方政府不向银行投资入

2、股,不干预银行的日常经营;(四)发起人股东中应当包括合格的境外战略投资者;(五)具有科学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拥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六)具备有效的资本约束与资本补充机制;(七)有助于化解现有金融机构风险,促进金融稳定。二、对发起人要求(一)积极要求境内非金融机构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发起人,应当 符合以下条件: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 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

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 表口径);8、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 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9、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10、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二)消极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发起人:1、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2、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 且异常;3、核心主业不突出且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4、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5、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6、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三、提出筹

4、建申请的方式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应当由发起人各方共同向 银监会提交筹建申请,由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 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书面决定。四、提出筹建审批申请所需材料(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商业银行的名称(中 英文)、拟设地、注册资本、股权结构、业务范围等基本信息以 及设立的目的。申请书上应当载明:1. 拟设立的商业银行的名称。2. 拟设立的商业银行的所在地,是指拟设立的商业银行主要 办事机构所在地。对已经申请设立商业银行的申请来说,确定拟 设立的商业银行主要办事机构的所在地是必须具备的条件。依公 司法第十条的规定,其所在地即是商业银行的住所。确定商业银

5、 行的所在地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可以确定银行的受送达地点, 在银行的经营活动中,必然要和外界发生各种联系,确定了银行 的所在地,有利于自己与外界或者外界与自己的联系。同时,也 便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查、核实。其次,有利于确定诉讼 管辖地和各种法律文书的送达。再次,有利于确定各种义务的履 行地。3. 注册资本,即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不低于最低限 额的情况下,申报拟设立的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金额。4. 业务范围,作为银行业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如吸收公众 存款;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 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买卖或代理买卖 外汇;从事外币兑换;从

6、事同业拆借;从事信用卡业务;提供保 管箱服务;提供咨询和资信调查服务等。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上 明确拟设立的商业银行从事的业务范围。(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至少包括:拟设地经济金融情 况;拟设机构的市场前景分析,包括市场定位、同业状况、设立 后所能提供的服务等;未来财务预测,经过预测的拟设机构开业 后3年的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流动性状况、资本充足率、 资本收益率、资产收益率等预测;业务拓展策略;风险控制能力 等。(三)发起人基本情况。包括发起人之间关于发起设立股份 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协议,发起人的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 表人、经过工商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情况、诚信状况、未 偿还金融机

7、构贷款本息情况所在行业状况、纳税记录等事项。(四)发起人及所在集团的组织结构图、发起人主要股东名 册、发起人分支机构与控股、入股、控制子公司名册以及上述机 构从事的主要业务及盈利主要来源、发起人之间的关联状况、对 发起人有实际影响力的个人和组织的有关情况,发起人拟投资入 股的资金来源证明。(五)发起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关于同意发起设立该股份制 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决议及自有资金来源真实的承诺书。(六)发起人为外国金融机构的,应同时提供其注册地(或 所属)金融监管当局出具的风险评级结论或审慎性监管意见;申 请人在其注册地不受金融监管当局监管,则应提供资信评级机构 对其最近二年的信用评级报告。(七)发

8、起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 流量表。(八)筹建方案:包括拟设机构组织管理架构、内控体系、 拟聘高管的基本情况和聘任其他从业人员计划,经授权的筹建组 人员名单和履历、联系地址和电话,选址方案。(九)拟外聘的咨询机构及人员的背景和联系方式。(十)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十一)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 通讯地址(邮编)。(十二)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开业阶段如筹建股份制银行法人分机构申请获得银监会批准,则进入 开业阶段。银监会一般在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筹建期为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未 能按期筹建的

9、,该机构筹建组应在筹建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银监 会提交筹建延期申请。银监会自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 出是否批准延期的决定。筹建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该机构筹建组应在规定的期限届满前提交开业申请,逾期未 提交的,筹建批准文件失效,由决定机关办理筹建许可注销手续。股份制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开业申请,应向银监会提交,由 银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会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 准或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开业核准申请材料包括: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机构名称(中英文)、住所、业务范 围,是否在注册资本、股本结构、股东资格、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等方面达到股份制商业银行开业的条件,筹建工作 报告,

10、以及对创立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及通过各项决议的 相关情况的说明。二、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决议:1、审议通过筹建工作报告的决议;2、审议通过章程的决议;3、审议通过“三会”议事规则的决议;4、审议通过主要管理制度的决议;5、选举董事、监事、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副监事长、 董事会秘书的决议;6、聘任行长、副行长、财务部门负责人、内审部门负责人及 其他实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人员的决议;7、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的决议。上述各项决议应当注明决议编号、投票股份数、通过、反对 和弃权股份数并由监票人、唱票人和计票人签字,选举董事、监 事的决议应注明当选人通过的股份数,股

11、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决 议应由董事签名,监事会决议应由监事签名。三、章程草案。四、主要管理制度。五、拟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六、组织结构图,各部门职责分工授权及负责人背景介绍。七、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八、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股份和股份比例(企业法人要有 注册地址和法人代码)。九、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十、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 证明。十一、员工名单及从事过相关业务人员的比例。十二、申请人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 讯地址(邮编)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长(行长)、总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商业银行

12、董事、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应接受和通过中 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审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如下:(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三)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知识、经验及能力;(四)具有良好的经济、金融从业记录;(五)熟悉经济金融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合规经营意识;(六)能与金融监管机构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并积极配合金融 监管机构的工作;(七)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董事任职资格除了应符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外,还应有如 下条件:(一)具有5年以上的法律、经济、金融、财务或其他有利于履 行董事职责的工作经历;(二)能够运用金融机构的财务报表和

13、统计报表判断金融机构的 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三)了解拟任职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职 责。申请中资商业银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拟任人还应是法律、经济、 金融、财会方面的专家,并符合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 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健全的组织机构应包括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即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 数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对商业银行的合并、分立或解散作出决 议,必须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 可举行。决

14、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成员5-9人。设董事 长1人,为股份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可设副董事长1-2人。任 期由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连 任。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本行职工代表组成,比例由章程规定。 任期每届为3年,届满,连选可连任。董事、经理级财务负责人 不得兼任监事。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经理。股份商业银行设经理(行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列席 董事会会议。e、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 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主要包括配备保安人员和防盗、报警、消防等设备 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一般应包括金库、通讯设备、电脑、运钞车、点钞机、

15、验钞机、保险箱等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备,应符合人行、公安部门、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申请材料格式要求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应同时向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一) 电子文档报送内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的基本信息及 附件。格式使用银监会下发的客户端程序填写(程序及使用说明可 以从银监会官方网站的“行政许可”栏目下下载)。基本信息依 照客户端程序预设的内容填写,附件报送以下内容:1机构业务类行政许可事项附件包括申请书,其他申请材料 目录的电子文档在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时报送;2.高管类行政许可事项附件包括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目 录(身份证、护照、职称、毕业证等证书类材料除外)的电子文 档。其中,外籍人士的有关证明以及是否有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等 原件、以外文书写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中文译本应经所在国公 证机关证明。(二)纸质材料应符合以下格式:1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按规定提供原件,其余二份 可为原件的复印件。2申请材料的纸张应为标准A4纸张规格(需提供原件的历 史文件除外)。3申请材料均须用中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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