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在省编委办职能调整调研会上的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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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卫生局在省编委办职能调整调研会上的工作汇报 转变思想依法履职确保监管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市卫生局职能调整工作汇报尊敬的主任及调研组各位领导:大家好!省编委依据省政府领导要求,就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实地调研,这对于全方面掌握本市体制改革工作现实状况,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工作进程,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均含有重大意义。在此,我代表市卫生局对各位莅临本市调研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市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域,总人口约740余万。辖区分为1区2市7县和1个县级农场,共有市、县级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卫生监督机构12个,卫生监督员300余人。下面就本局体制改革相关情况简明汇报以下:一

2、、基础情况(一)卫生部门职责现在,关键依法负担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等7部法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30余部行政法规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措施等100多个部门规章要求的监督执法及层级稽查任务,监管面涵盖食品安全、职业(放射)卫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和医疗服务监督等各个领域。(二)体制改革现实状况09年6月1日,备受关注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根据“分段管理”标准对卫生、质检、工商部门监管职责进行了重大调整,原卫生部门负担的餐饮消费步骤、保健食品等监管职能移交给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委、市政府,市编办高度

3、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落实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调整省级以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相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21123号)、湖北省委有关研究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相关问题专题会议纪要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精神,数次召开专题会议主动研究布署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事宜,现在卫生部门有、等8县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到位,职能、人员进行了整合;、正在调整进行中。(三)执法人员编制2021年,卫生部下发了有关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深入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监督工作的意见(卫监督发2021103号),意见明确要求,卫生监督员的编制配置标准为每万名常住人口名。据此测算,全市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数应为7401110

4、名,现有编制数和标准相差近4倍。就市级而言,城区常住人口为37万余人,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应为56名。现在仅有31名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远低于意见所要求的配置标准。经市编办同意,本局执法机构(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设9科1室,其中有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监督科共6人包括餐饮卫生监督执法,因为负担有其它专业执法任务,实际从事餐饮卫生监督执法只有3人。近几年来,为缓解本局监督执法力量不足的实际问题,借鉴了武汉市卫生局管理模式,将大部分餐饮单位下放至区卫生局监管,市级仅监管260余家。据2021年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餐饮服务单位(含流动摊贩)15154家(其中大中小型餐饮单位13543家,学校食堂1

5、363家,企业及建设工地食堂248家)。根据省卫生厅相关卫生行政执法频次及抽检计划要求,共监督餐饮服务单位44580户(次),监督频次次(还未达成每三个月一次);监测抽检食品样品2716件、餐饮具14335份、健康相关产品1494份。由此可见,卫生行政执法要求高、任务重、难度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不足显然成为制约卫生监督事业发展的关键原因。二、工作概况鉴于市级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还未完成的实际情况,本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明确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鄂政办电202132号)等文件要求,依法履职、常抓不懈,全市范围内未发生食物中毒等重

6、大食品安全事故,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做出了主动的贡献。各级领导对本局依法行政、规范卫生行政执法所取得成绩给了的充足肯定,市前后荣获省卫生厅“湖北省卫生行政执法优秀市”、市政府“行政执法优秀单位”、“依法行政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详细作法在此不一一赘述)。近阶段关键做了了下几项关键工作:一是做好法定职责梳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和“三定”要求,结合本部门执法机构调整变动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根据规范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要求,明确了每项职责、每个详细事项的工作标准、任务目标、承接室和责任人,并不停健全完

7、善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失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实施,为更加好地服务全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调整行政执法关键。针对职责梳剪发现履职存在的微弱步骤和空白地带,结合群众反应的突出问题,找准工作关键和难点,采取主动方法,推进执法任务的落实。按省卫生统一布署,以群众关心的医疗安全等热点问题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虚假医疗广告等多项专题行动,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违法行为,一直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同时,不停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和执法稽查,从源头上着力预防和阻止执法缺位、越位、人情执法和行政不作为等问题,深入净化和规范医疗服务,促进了医疗机构尤其是

8、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连续发展,群众就医环境逐步改进,卫生行政部门形象日益提升。三是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多年来,为适应机构改革和食品安全监管等职能调整的需要,我们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地方因地制宜,不统一要求上下对口,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整协力度,许可一个部门对口上级多个部门”的精神,结合辖区实际,推广实施综合执法模式。几年来,不停探索、不停总结,取得了实施综合执法的有益经验,为保障卫生监督和相关执法工作不因机构、监管职责调整而减弱。另外,根据“权责一致、编随责增、人事适宜、保障履职”的标准,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原因,参考卫生部相关卫生监督员的配置标准

9、,测算了所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编制数,为政府编制部门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当好参谋,尤其是在主动争取各级领导对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三、问题和提议长久以来,卫生行政部门一直作为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执法主体,而且在人力、物力、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一直把餐饮等监管作为卫生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投入了大量精力,做了大量工作。食品安全法实施已满4年,现在市级及部分县区监管部门职责还未调整到位,卫生行政部门继续推行“餐、保、化”监管职能而面临着于法无据、影响行政效能、卫生监督人力不足、执法队伍人心不稳等很多方面问题。一是餐饮监管于法无据。2021年食品安全法出台并实施,给予食品药品监督管

10、理局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执法职能,终止了卫生部门的餐饮监管执法主体的身份。食品安全法第四条第三款明确要求“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法和国务院要求的职责,分别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由此可见,卫生部门从09年6月1后来行使餐饮监管权力已经是一个违法行为,但靠着省政府明传电报勉强能够“踩线执法”。在近四年的时间里,因为本市餐饮监管职能迟迟未按食品安全法要求进行移交和调整,严格说来,卫生部门一直在不正当地进行执法。卫生执法人员拿着卫生部门的法律文书,行使着不属于自己的监管权力,发着药监部门发放的许可证书(盖着卫生行政部门的公章),形成了“有法

11、(法律)管的没人管、有些人管的没法管,餐饮单位不服管”的被动局面。二是影响行政效能。关键表现在政令公布方面,同一行动,省卫生厅、省食药局、市食安办各有不一样要求,文件相互转发、监管信息反复汇报。同一工作计划、总结等往往要分别上报至上述部门,基层应接不暇,疲于应付,严重影响行政效能。三是卫生监督人力不足。现在,卫生部门在医疗、公共场所、学校卫生、职业病、传染病卫生监管责任越来越大,伴随医改工作的深入深入,医改背景下的医疗市场监管力度加强,难度加大,监管压力对应增大。2021年是市政府确定本市基础达成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时间,公共场所卫生和学校卫生是卫生城创立工作中关键检验项目,卫生部门创立工作压力

12、很大。加之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职业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职业病和传染病监管工作日益繁重,人员不足。如前所述,现阶段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数量偏少,既要推行“餐、保、化”监管职责,又要顾及其它行业监督执法。从事“餐、保、化”执法人员3人,占全局总人数的十分之一,极大地牵扯了有限的卫生监督力量,造成其它方面的卫生监督工作不能主动有效开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卫生监督事业健康发展。四是执法队伍人心不稳。因为失去了正当的执法职能,职能调整长久不能到位,市政府又要求卫生监督机构继续推行监管职能,首先是继续进行餐饮监管工作有违法律法规;首先行政要求又不能违反,卫生监督员中出现了迷

13、惘、观望、等候等思想情绪,影响了卫生执法队伍的稳定性。而“餐、保、化”监管职能移交包括人员的去留必定成为部分卫生监督人员担忧、关注自己的下一步工作岗位和考虑下一步的去留问题,对卫生监督工作的专注程度不足,工作的热情、主动性、主动性有所下降,影响了卫生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2021年,国务院公布了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马上面临一次新的调整和整合,餐饮监管职能移交势在必行。为认真落实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监管职能调整应越快越好。借此次省市编委、编办调研之机,再次提议市政府将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移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形成“责权一致、于法有据、程序正当、运转高效”的监管体制,切实避免出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的缺位和越位。各位领导:本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调整正处于关键时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认真落实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提升人民健康水平,改革和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现在,在监管职能还未全方面调整到位的特殊情况下,还请调研组领导放心,我们将在省卫生厅,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保持“人员思想不乱、执法队伍不散、工作力度不减”,力争工作中不出现“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现象,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其生命安全站好最终一班岗。谢谢大家!市卫生局二0一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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