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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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杨营公司关于下发“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等规定的通知各区队、科室:为确保现场安全生产,根据2015年安全工作意见及全员业绩考核办法相关规定,特下发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公司科室管理人员包保区队管理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项”指标管理规定、杨营公司区队隐患排查管理办法、杨营公司班组自主管理制止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杨营公司关于区队薄弱人员排查管理办法、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管理制度、加强零星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动态违章管理考核和制止动态违章管理办法、三支队伍”动态安全管控及责任追究规定、2015年安全检查实施办法、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请各单

2、位认真贯彻学习。附件: 1.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2.公司科室管理人员包保区队管理规定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三项”指标管理规定4.杨营公司区队隐患排查管理办法5.班组自主管理制止不安全行为管理规定6.杨营公司关于区队薄弱人员排查管理办法7.杨营能源公司零星岗点稽查队管理办法 8.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管理制度 9.加强零星工程安全管理的办法 10.动态违章管理考核和制止动态违章管理办法 11.三支队伍”动态安全管控及责任追究规定12.2015年安全检查实施办法13.安全闭环管控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杨营公司2015年1月15日附件1 安全生产层级管理责任追究处罚办法为进一步加强

3、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突出层级管理,自上而下层级考核,自下而上层级负责,对查出的问题上追下联,不断加大对管理的考核力度。推进重心下移,机制下移,压力传递,特制订本办法。一、集团公司及上级检查责任追究考核集团公司及上级来公司进行各类安全检查时,要逐级追究分管领导、各专业负责人、包区队(线路)、区队三员、三支队伍及班组长、责任人的责任。(一)责任分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杨营公司2015年安全生产经营目标考核办法(杨营字20153号文)分工负责。(二)责任追究1.严格责任追究制度落实,集团公司及上级检查人员来公司检查发生的考核罚款按照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进行承担(按照属地管

4、理的原则以及现场责任范围考核),由安监处统计,报企管部、人力资源科落实。(1)属岗位操作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层级追溯考核岗位员工基数金额的200%,考核区队跟班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100%、区队值班人员基数金额的50%。(2)属班组管理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层级追溯考核班组长基数金额的300%、区队跟班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200%、安监员基数金额的200%、区队主要负责人基数金额的100%、包科室及线路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100%。(3)属区队管理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根据专业管理流程、有关制度规定,层级追溯考核区队主要责任人基数金额的300%、值班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200%、跟班管理

5、人员基数金额的200%、包保区队管理人员基数金额的100%。(4)属业务科室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根据业务管理流程、有关责任制、管理制度,层级追溯考核责任科室责任人及负责人基数金额的200%。(5)属专业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层级追溯考核责任人及专业负责人基数金额的200%。(6)属于陪检查人员责任的,以考核金额为基数,层级追溯考核陪检人基数金额的200%。(7)以上层级追究考核中在一层级(如包区队人员)中,涉及多人的,由专业副总根据专业情况,按一定比例分配考核金额。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考核(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求1.公司每月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情况向集团公司报告,有重

6、大安全隐患的必须向山东省煤炭工业局、鲁西分局、济宁安监局、集团公司报告、备案,并按规定治理重大安全隐患。2.各专业每旬、科室每周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治理情况以书面形式由分管领导签字对口上报,同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安监处。3.生产、辅助单位每天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并在单位生产研究会上落实治理,排查出的严重隐患由分管副总签字及时上报主管部门、调度室和安监处。4.生产、辅助单位班组每班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排查情况向单位汇报,并做好记录。5.对动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严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汇报生产技术部、安监处,并按规定及时逐级进行汇报。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行台账管理,安全隐患没有全部治

7、理的不得注销,排查治理隐患资料由各专业、安监处、单位分别存档。7.安全隐患实行“五环六步”闭环管理,对治理不彻底的单位给予考核并进行责任追究。8.安监处、生产技术部加强对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的检查和调度力度,并分别按规定进行督促整改、复查和验收考核。(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考核1.单位因隐患排查不严不细,致使现场存在危机人身安全隐患的,根据隐患大小和危害程度在各类考核的基础上,扣罚责任单位5000-2万元。造成事故的按照安全事故层级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分析处理、层级考核。2.因业务科室、专业隐患排查不严不细,致使业务科室、专业范围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根据隐患大小和危害程度扣罚责任人200-500元,按

8、照层级追究的原则,逐级追究责任。造成事故的按照安全事故层级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分析处理、层级考核。3.各班组、单位、业务科室、专业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性质和危害程度,必须采取果断措施,及时处理,并按照规定逐级汇报,否则扣罚责任单位质量工资的10001万元,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造成事故的按照安全事故层级责任追究考核办法进行分析处理、层级考核。4.安监处、调度室要抓好对各类安全隐患治理情况的检查、调度和考核,并做好汇报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人员按照层级追究原则从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5.对动态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盯上解决,并及时汇报生产技术部、安监处及公司分管领导,严禁隐

9、瞒不报,否则,一经发现将逐级追究有关人员责任。6.严查失职、失察、不按规定排查治理隐患等不负责任行为,根据性质和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2002000元罚款,同时对相关责任人按规定逐级进行责任追究。(三)安全隐患升级回购考核对各级管理人员查出隐患不重视,不按期整改的或整改后不及时反馈造成隐患升级的,按以下规定回购考核:1. 检查问题及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升级到包区队一级的,按检查问题及隐患原考核的2倍由单位进行回购整改。2. 检查问题及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升级到专业副总一级的,按照检查问题及隐患原考核的3倍由单位进行回购整改,考核责任单位区长、值班副区长、技术员每人100元。3.检查问题及隐

10、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升级到副总经理一级的,按照检查问题及隐患原考核的4倍进行回购整改,考核责任单位区长、值班副区长、技术员每人500元。4.检查问题及隐患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升级到董事长、总经理一级的,按照检查问题及隐患原考核的5倍进行回购整改,考核责任单位区长、值班副区长、技术员每人1000元。(四)隐患卡考核1.责任单位接到安全隐患处理卡通知后,必须立即接卡,并由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签字;有意拖延、不接或拒绝在安全隐患处理卡上签字的,扣罚单位1000元,第二次通知后仍出现上述行为的加倍考核,并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性停止施工整改隐患问题的措施。2.安全隐患问题按要求时间处理整改完

11、后,被通知单位要及时填写反馈联,并送达下安全隐患处理卡的部门;不按要求时间反馈的,每拖一天扣罚单位5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天。(五)其它未涉及事项按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有关文件进行处理、考核。三、停止作业考核1.集团公司及以上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时,因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被责令停头停面、停止施工的,扣责任单位3万元,罚单位正职、盯班副职每人2000元,其他副职每人1600元,当班工长、验收员、安监员每人800元。罚分管副总1500元,生产技术部室包区队人员正职600元,副职500元,罚其他专业包区队人员每人300元、罚该地点其它班安监员每人300元。跟班副区长安全学校学习,当班班

12、长、安监员并送入集团公司安全学院学习。2.被矿级管理人员停止作业,扣责任单位2万元,罚单位正职、盯班副职每人1000元,其他副职每人800元,当班工长、验收员、安监员每人600元。罚分管副总1000元,生产技术部室包区队人员正职300元,副职200元,罚其它专业包区队人员每人100元、罚该地点其它班安监员每人100元。3.被副总停止作业的,扣责任单位1万元,罚单位正职、盯班副职每人200元,其他副职每人160元,当班工长、验收员、安监员每人100元,罚生产技术部室包区队人员每人50元。4.被生产技术部室管理人员、当班安监员停止作业的,扣责任单位质量工资的5000元,罚单位正职、盯班副职每人10

13、0元,其它副职每人80元,当班工长、验收员每人50元。四、安全生产事故层级追究考核规定(一)事故界定1.重大侥幸事故(1)透水淹井;(2)瓦斯爆炸;(3)煤尘爆炸;(4)矿井火灾;(5)立井断绳;(6)造成全公司停产8小时以上事故;(7)提升设备断轴等;(8)地面重、特大火灾事故及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2.较大(性质严重)侥幸事故(1)顶板事故冒顶埋(堵)人;工作面局部垮面;采煤工作面冒顶面积10及以上的;掘进工作面冒顶长度5m及以上的;巷道冒顶长度10m及以上的。(2)机电事故电灼伤一人;误停、送电或触电;全矿井停电,主扇风机停风。(3)运输事故运煤的钢缆皮带机、强力皮

14、带机断绳、断带;井筒坠物;主要上下山(水平、采区上下山)跑车;地面矸石山断绳跑车;电机车追尾或碰头。(4)通风、瓦斯、发火事故井下自燃明火;一氧化碳超限;盲巷缺氧窒息、中毒;生产区域内、密闭前瓦斯超限。(5)水害事故老空透水;不按公司有关规定采取措施(如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留足各类防水煤柱、人工放顶等)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导致底板出水,出水量61 - 100m3/h的。(6)放炮事故放炮打人、拒爆、残爆伤人。3.严重重伤事故(1)截瘫;(2)肢体断离;(3)双目失明;(4)颅骨骨折造成严重脑挫伤;(5)需经大手术才能拯救生命的。(二)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规定1.责任分工(1)公司成立事故调查分

15、析处理小组,负责对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影响生产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情、经济损失情况;对事故进行定性(责任事故、客观问题);确定事故责任者、责任大小;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按规定做好事故分析的记录、统计和及时上报工作。组长:总经理、党委书记,副组长:其他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成员:安全生产副总领导及安监处、各专业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处,安监处长兼办公室主任。(2)需集团公司调查分析鉴定的各类事故。由公司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小组申报,经集团公司组织分析鉴定分析后,再由公司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小组负责执行经济扣罚。(3)井下发生事故由安监处长或副处长牵头,安监处具体负责组织调查分析、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分析记录、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并报公司事故分析处理小组研究。参加人员: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小组相关成员,当天公司调度值班领导,安监处分管副处长、技术员,纪委、工会、工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事故所在单位分管专业负责人,发生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技术人员、当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当事人、当班安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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