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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中学生的权利保护第一节教育法律关系中的中学生第二节教育法律法规对学生的权利保护的规定教育法律法规对学生的权利的规定(1)教育法规定【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39条】强调了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热也享有“受教育权”(2)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免试入学的权利(就近)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3)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1. 教育法律法规对学生的权利保护义务的规定1)未成年人保护法对学生权利保护的规定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学生权利保护的第三节中学教育活动中学生的权利保护1. 教师应积极承担未成年学生保护的义务(1)树立学生是权利主体的意识(2)明确学生是需要保护的权利主体(3)教育与保护的统一教师应明确未成年学生保护的法律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