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会 保 障 法 概 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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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 会保 障法概述第一节社会保障概述一、社会保障及其相关概念(一)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是指国家和社会在通过立法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 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社会保 障的本质是维护社会公平进而促进社会稳定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 利。”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中,社 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一般来说,社会保障由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组成。其

2、中,社会 保险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全球的社会保障模式,大致可分为国家福利、国家保险、社会 共济和积累储蓄四种,分别以英国、前苏联、德国、新加坡为代表。目前我国在建的社会保 障制度,属于社会共济模式,即由国家、单位(企业)个人三方共同为社会保障计划融资, 而且这是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的改革趋势。个人责任的强化已经成为全球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的共识。早在古代社会,就已出现各种形式的社会救济、救助活动。如一些宗教组织以慈善名义 展开各种救助活动。社会保障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欧洲中世纪世俗和宗教的慈善事业,但 是由国家组织、通过立法实行的以保险为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则是以德国俾斯麦政府实行的 社会保险立法为

3、开端。15、16世纪之交,英国由于圈地运动的原因,大量农民被逐出土地, 丧失生计,流入城市,危及城市正常生活和社会稳定。1601年,英国政府颁布伊丽莎白 济贫法,以缓解贫困者的生存危机。19世纪末,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失业人数增加,贫富差距扩大,各种社会矛盾 激化。出现了许多与社会福利相关的社会服务运动。为使每个社会成员能够依法得到基本的 生活资料,欧洲首先诞生社会保障制度。德国议会在1883-1889年间先后通过了健康保 险计划、工伤事故保险计划、退休金保险计划三项保险立法,开创了社会保障制度的 历史。在此后的二十余年间,英国、法国、挪威、丹麦、荷兰和瑞典等国也先后建立起了社 会保障制度

4、。1935年,美国罗斯福政府颁布社会保障法,实行老年保险和失业保险。政府加强了 对社保制度的干预,社会保障逐渐走向法制化和社会化的发展途径,大批从事社保工作的社 会工作者应运而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保障制度才日臻完善。1945年,英国在著名的贝弗里奇报 告的基础上,率先建成了一套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保障制度。同年法国颁布了社会保 障法,奠定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美国战后也多次修改和扩充了 1935年的社会保 障法,逐步扩大了保障范围。瑞典20世纪40-50年代实行了劳动市场政策和国民义务伤残 保险。日本1947年颁布了失业保险法,随后又制定了国民年金法和厚生年金法 等。至20世纪50年代

5、末,几乎所有的西方发达国家都基本完成了有关社会保障制度的立法, 设立了相应的管理机构,实行了一套完整的以高福利为主要内涵的社会保障体系。近年来, 为实施社会保障筹措资金的社会保障税已成为这些国家仅次于所得税的第二大税类;而社会 保障支出则成为最大的财政支出项目。至于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则大多是在第二次 世界大战后建立起来的。(二)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概念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概念有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等。1. 社会福利社会福利是指国家依法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证一定生活水平和尽可 能提高生活质量的资金和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一般社会福利,主要指社会服 务事业及设施。社会福利制度一

6、般来讲具有四个特点:社会福利是社会矛盾的 调节器;每一项社会福利计划的出台总是带有明显的功利主义目的,总是以缓 和某些突出的社会矛盾为终极目标;社会福利的普遍性,社会福利是为所有公 民提供的,利益投向呈一维性,即不要求被服务对象缴纳费用,只要公民属于 立法和政策划定的范围之内,就能按规定得到应该享受的津贴服务;社会福利 较社会保险而言是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险制度,它是在国家财力允许的范围内, 在既定的生活水平的基础上,尽力提高被服务对象的生活质量。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指提高广大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各种政策和社会服务, 旨在解决广大社会成员在各个方面的福利待遇问题。狭义的社会福利是指对生活能力较弱的儿童、

7、老人、母子家庭、残疾人、 慢性精神病人等的社会照顾和社会服务。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十分广泛,不 仅包括生活、教育、医疗方面的福利待遇,而且包括交通、文娱、体育、欣赏 等方面的待遇。社会福利是一种服务政策和服务措施,其目的在于提高广大社 会成员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水平,使之得到更多的享受。同时,社会福利也是一 种职责,是在社会保障的基础上保护和延续有机体生命力的一种社会功能。2.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 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 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

8、(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 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 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3. 社会救助社会救助一词,有些也称为社会救济。通常来说,救济是一种消极的救贫济穷 措施,基于一种同情和慈善的心理,对贫困者行善施舍,多表现为暂时性的救济措施; 而救助则更多反映了一种积极的救困助贫措施,作为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 助。因此,政府的责任而采取的长期性的救助,是指国家对于遭受灾害、失去劳动能 力的公民以及低收入的公民给予特质救助,以维持其最低生活水平的一项社会保障制 度。社会救助主要是对社会成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9、其目标是扶危济贫,救助社会脆 弱群体,对象是社会的低收入人群和困难人群。社会救助体现了浓厚的人道主义思想, 是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防护线和安全网。4. 社会优抚社会优抚是社会保障中一种较为特殊的保障方式,它是针对社会部分人群而设 立的,是国家通过立法规定对一些负有特殊社会任务和责任的人员、社会有功人员 实行的物质照顾和精神抚慰。(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概念的联系与区别1. 实施的对象不同。2. 资金来源不同3. 实施的条件不同社会保险实行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即劳动者只有尽了劳动的义务和缴纳社 会保险费的义务后,才能享受各种社会保险待遇。而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则强调 国家和社会对

10、全体社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社会成员享受社会福利和社会救济不 需要承担缴费的义务。4. 实施的方式不同、社会保障的特征1. 保障性。2. 强制性3. 社会性4. 互助性第二节保障法的概念、特征和法律关系分析、社会保障法的概念和特征社会保障法属于社会法的范畴,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具体而言,社会 保障法是调整以国家、社会和全体社会成员为主体,为了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并不断提高其生活水平,以及解决某些特殊社会群体的生活困难而发生的经济扶助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特征如下:1. 广泛的社会性。社会性主要表现在:第一,目的社会性。社会保障法的目标在于通 过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来维护

11、社会稳定。第二,享受权利主体的普遍性。第三,社会保障责任和义务的社会化。2. 严格的法定性:社会保障法作为社会法,带有明显的强制性特征,是国家为了保障 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而强行规定的一系列准则。3. 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统一性。社会保障法既有实体性法律规范,也有程序性法律规范,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社会保障法所调整关系的复杂性。4. 特定的立法技术性。社会保障的运营须以梳理计算为基础,这使得社会保障法在立 法上有较高的技术性。“大数法则”和“平均数法则”。、社会保障法律关系分析(一)社会保障关系的主体1. 社会成员一社会保障的受益主体社会保障的受益主体是指社会保障制度予以保护的某种社会利益的最终享有

12、者。现 代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普惠性,因此,全体社会成员都应当是社会保障关系的受益主体, 具体又可分为有劳动关系的受益主体和没有劳动关系的受益主体。2. 用人单位一社会保障的主要缴费主体社会保障的运作必须有充足的社会保障资金作为保证,在社会保险关系中,用 人单位是主要的缴费主体,如我国目前实行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个 保险项目中,用人单位都必须承担缴费义务,劳动者只需要就养老、医疗、失业三 个项目缴费。3. 国家或者政府一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行政主体一是,社会保障运作需政府财政支持;二是,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必须在政府的 监督管理下进行。4. 社会保障管理和经办机构一社会保障的服务主体(二

13、)社会保障关系的属性第一,社会保障关系具有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属性。第二,社会保障关系既不是平等主体间的关系,也不是完全体现国家权力的管理和服 从关系第三,社会保障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具有对等性。这种权利义务的非对等性是指在社会 保障关系中,既有无须履行义务的法定权利,也有不享受任何权利的法定义务。(三)社会保障关系的分类1. 政府与社会保障经办机构之间的关系2. 国家与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3. 社会保障职能机构之间的关系。4. 国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第三节社会保障制度的功能、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通过国家参与来解决社会上大量存在的事故、失业、贫困、疾病等社

14、会问题的社会 保障制度成为国家干预的一个重要手段,社会保障制度成为解决“市场失灵”的重要法 宝。、社会保障制度的经济功能(一)社会保障是收入分配的一种形式社会保障就是要对收入差异进行调整,主要是将一部分国民收入集中到政府预算, 通过转移支付来保障一些特殊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或者是以向单位或劳动者个 人收缴费或征税的方式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实行统筹使用,对于有困难和需要的人予 以救助。因此,社会保障分配是国民收入分配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分布以国民收入分 配再分配的全过程,再分配机制中充当了公平的调节器。(二)社会保障对资源配置的重要影响社会保障对资源配置的影响,主要通过影响储蓄率,继而影响投资规模,从 而改变资金积累速度。(三)社会保障对宏观经济的影响1. 对国民经济总供求均衡的影响。2. 对劳动力生产和再生产的影响。3. 对劳动就业的影响。三、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功能(一)通过社会保障为社会成员在遭受各种风险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二)通过社会保障实行社会公平(三)通过社会保障实现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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