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某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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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开招标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维护工程招标编号:DH20110708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二一一 年七月目 录第一篇 投标须知5第二篇 附件格式22第三篇 合同格式 30第四篇 合同通用条款32第五篇 合同专用条款32第六篇 技术部分39第七篇 工程量清单43 第八章 道路相关数据附表 43结 尾 47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维护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 规 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维护工程 建设地点:长沙县城区建设规模: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包括“

2、六横”和“九纵”的主干市政道路。“六横”是指:滨湖中路、特立路、开元路、三一路、漓湘路、盼盼路,“九纵”是指:万家丽北路、东升路、天华路、星沙大道、东四路、东六路、东八路、东九路、东十路。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维护工程分二个标段进行招标。长永高速以南(319以南)的城市市政道路为第一标段;长永高速以北(319以北)、京珠高速以西的城市市政道路为第二标段。第一标段工程造价(上限价)1725.38万元,第二标段工程造价(上限价)1974.03万元。标段工程造价(上限价)均为29个月的维护总费用。道路的名称、区段以及相关数据详见第七部分附表。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要求质量标准:合格工程标准维护周期

3、:29个月(但承包合同一年一签) 招标范围: 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排水管道及道路雨水管道的维护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上限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年检合格;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使用期内;3.投标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建造师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4.长沙县外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

4、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和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该文件通知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可查询)。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除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建筑企业、拟任投标建造师和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并且备案登记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近两年内(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内必须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且单个工程造价在1000.00万元以上(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签署时间为准)。长沙县内与

5、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 3资金来源:单位自筹4投标有效期为60天(日历天)5投标保证金额数为:人民币壹拾万元。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预交)履约保证金专户。6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时间 2011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6日)在WWW.CSX.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7投标预备会(招标答疑会)时间:2011年8月5日下午3:30(北京时间)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标室 8简

6、略投标文件和详细投标文件份数均为: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9简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地点简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标室(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10简略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11年8月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标室(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11详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地点详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标室(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

7、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12详细投标文件开标时间:2011年8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长沙县招标采购局开标室(长沙县星沙镇凉塘路与107国道交汇处,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13评标办法: “竞价入围评审抽取法”详见招标文件规定12付款方式:完成年合同维护工程量的30%,支付工程款至年合同价款的;完成年合同维护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款至年合同价款的;完成年合同维护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款至年合同价款的60;完成全年的维护工程量,并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年合同价款的8。年合同余款经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于质保期满后一年内付清。(合同付款期间不计利息)。13(预交)施

8、工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柒拾万元整,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预交)履约保证金专户。 第一篇 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说明1.1建设单位: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1.2工程名称: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维护工程 1.3建设地点:长沙县星沙 1.4投资批准单位及文号:长县发改投 【2011】1911.5 招标规模: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维护工程的第一标段工程造价(上限价)1725.38万元,第二标段工程造价(上限价)1974.03万元。标段工程造价(上限价)均为29个月的维护总费用。道路的名称、区段以及相关数据详见第七部分附表。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7 招标

9、方式:公开招标 1.8质量标准:合格1.9计划开工日期:以业主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2011年 月 日)1.10维护周期:29个月(但承包合同一年一签)2、招标范围及工期2.1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包括“六横”和“九纵”的主干市政道路。“六横”是指:滨湖中路、特立路、开元路、三一路、漓湘路、盼盼路,“九纵”是指:万家丽北路、东升路、天华路、星沙大道、东四路、东六路、东八路、东九路、东十路。长沙县城市(十五条)市政道路维护工程分二个标段进行招标。长永高速以南(319以南)的城市市政道路为第一标段;长永高速以北(319以北)、京珠高速以西的城市市政道路为第二标段。

10、招标范围: 上述标段内的市政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道路排水管道及道路雨水管道的维护施工,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上限价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施工范围。2.2本合同工程(一、二标段)维护周期均为29个月。2.3本次工程招标为混合竞标,每位投标人只能参加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但投标人在制作简略投标文件时必须对第一标段和第二标段都要进行投标报价并编制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当日,简略投标文件开封之前通过抽签的方式分配投标人参与标段投标,当投标人抽签确定所参与投标的标段后,则其另一个标段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不参与另一个标段的价格评比。3、合格的投标人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

11、业执照年检合格;并执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长沙县外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到长沙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且备案登记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3.2本工程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等级的企业;3.3投标建造师必须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市政公用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资质;建造师同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3.4长沙县外建筑业企业严格执行长建发200833号文关于实行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的通知、长县建200967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和长县建200999号文关于长县建200967号文件关

12、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管理的通知的实施细则。(该文件通知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上可查询)。长沙县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除须满足上述资格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建筑企业、拟任投标建造师和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长沙县建设局进行备案登记,并且备案登记是在规定的有效期内。近两年内(2009年7月至2011年6月)内必须完成过两个(或两个以上)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的施工,且单个工程造价在1000.00万元以上(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的签署时间为准)。长沙县内与县外建筑施工企业的界定以长沙县建设局提供的名单为准。4、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4.1本项目招标人: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4.2本项目招标代理

13、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投标活动时间安排本次招投标活动将依据下述时间安排进行。(1)招标文件发售阶段:7月20日至 7月26日(2)简略投标文件编制、递交阶段: 7 月27日至 8月2日(3)简略资格审查及评选入围投标人阶段: 8 月 3 日(4)投标建造师确认、详细投标文件编制、递交阶段:8 月4日至8月10日(5)评审、推荐和确定中标人阶段: 8月10日至8月20日二、简略投标文件编制、递交阶段6、现场踏勘6.1招标人将于7 月27日上午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简略投标文件所需的现场情况。6.2投标人可不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如需参加,请务必

14、于7月27日上午10点(北京时间)前到长沙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大门口集合(长沙县星沙天华南路的星沙二桥南边),过时不候。7、招标文件及设计文件 7.1 投标人可于2011年7月20日至2011 年 7月 26日)在WWW.CSX.GOV.CN(长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本;或到长沙县招标采购局交易科(长沙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9室)索取招标文件(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在递交简略投标文件时需同时交纳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400元人民币,否则招标人将拒收其简略投标文件。8、疑问及答复 8.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上限值工程量清单有疑问,请于7月28日下午5:00前采用书面“质疑单”递交至招标人(联系人:凌小姐,联系电话:15200932323,传真:0731-84017899)。 8.2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单”不能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疑问不予答复。 8.3对投标人按上述8.1和8.2款要求提出的疑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文字形式予以答复,文字答复将于7月 29 日下午4:00起在长沙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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