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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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山州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为建立健全我州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机制和救助体系,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切实提高应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快速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削减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X省渔业条例、兽药管理条例、水产苗种管理方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全州实际制定本预案。(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州行政区域内,在水产品苗种培育、养殖等环

2、节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会公众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四)事故分级根据国家专项预案的规定执行。共分为四级:1、特殊重大水产品安全事故(级)(1)事故危害特殊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逼,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超出事发地省级政府处置能力的;(3)发生跨境、跨国水产品安全事故,造成特殊严重社会影响的;(4)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2、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地(州)级行政区域的;(2)造成伤害人

3、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造成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4)省政府认定的重大水产品安全事故。3、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县(市)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3)州政府认定的较大水产品安全事故。4、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县级政府认定的一般

4、水产品安全事故。(五)工作原则1、分级管理、分级响应。依据法律规定以及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根据“统一、分级、协调、联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机制,落实各自的职责。3、重点预防、全程掌握。对可能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薄弱环节及早采取预防掌握措施;加强源头生产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4、加强监测、准时防治。坚持群防群控,加强日常检测,准时分析、评估、预警和快速处置。5、科学决策、依法应急。采用先进技术,实行民主决策,依法、有效、快速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二、组织体系(一)组织机构文山州农业局成立文山州水产品重大安全事

5、故应急指挥小组,州农业局分管副局长任组长,州渔政站站长任副组长,农产品质量与农业环境安全科、渔业科、法规科以及各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设在州渔政站,州渔政站长兼任指挥小组办公室主任。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应急指挥小组按应急工作预案,组织、指挥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各县(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州级的组织机构,成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二)指挥小组职责在省农业厅和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全州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1、协助州政府和州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进行调

6、查,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3、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开展技术鉴定等工作。4、按规定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5、审议批准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的应急处理工作报告等。6、负责向州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状况和救援状况。(三)指挥小组办公室职责1、贯彻落实应急指挥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检查、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准时有效掌握事故的发展态势。3、研究协调解决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详细问题,必要时打算采取有关掌握措施。4、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有关状况。5、依据应急指挥小组支配,为新闻机构供应事件有关信息。6、完成应急指挥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7、四)州渔政站职责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动态,参与初级水产品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与咨询;依法组织对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相关技术鉴定、检测数据的评价、事故发展趋势的评估、事故后果及造成危害的预估;负责水生动物疫病监控、检疫与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质量安全学问的宣传与培训,指导、监督水产养殖单位对苗种、饲料、渔药的规范使用与管理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检测抽样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调查与处理渔业环境污染导致的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三、运行机制(一)日常监管州农业局负责全州水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统一管理和监督检

8、查。牵头负责制定和完善水产品产地安全管理、水产品生产档案管理、渔业投入品安全使用、渔业投入品监督抽检结果公布、渔业标准化、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信息发布、水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水产品包装与标识、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等相关方法,并专心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依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开展水产品中药物残留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执法工作。(二)监测与预警。建立健全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制度和信息公告制度。州渔政站负责组织开展全州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加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查,准时上报有关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状况。(三)报告。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初始报告发生或发觉水产品质量

9、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知道事件后1小时内向事发地乡镇政府X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2、逐级报告。报告程序遵循从下至上逐级报告原则。(1)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掌握措施,准时向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X县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2)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马上向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准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州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在采取措施的同时向州人民政府和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3、

10、报告要求(1)初次报告事故发生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可能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故报告单位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推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掌握状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故的简要经过。(2)阶段报告事故发生地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准时报告新发生的状况,必要时也要对初次报告的状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故原因等。(3)总结报告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事故处理后10日内做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包括事故鉴定结论、事故处理工作总结,要分析事故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4、举报。任何单位

11、和个人有权向当地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单位、人员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监管职责行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准时组织对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工作。5、通报。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级政府有关部门之间应当准时通报。四、应急响应(一)分级响应根据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件)应急响应分四级:级应急响应由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级应急响应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打算并组织实施。III级应急响应由州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打算并组织实施。IV级应急响应由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

12、门打算并组织实施。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准时报请上一级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1、级、级事故的应急响应根据国家和省级的支配要求进行。2、级事故的应急响应(1)州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响应州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确认的结果,按规定向上级报告事故状况;提出启动较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议,准时向其他有关部门、毗邻或可能涉及的县(市)相关部门通报有关状况;相应工作小组马上启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指导、部署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2

13、)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急响应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协助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3、级事故的应急响X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马上组织调查、确认和评估,准时采取措施掌握事态发展;按规定向县(市)人民政府报告,提出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有关事故状况应当马上向相关部门报告、通报。州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赐予指导、监督和有关方面的支持。4、响应的升级与降级当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危害加重,并有扩散扩大的趋势,状况复杂难以掌握时,应当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审定,准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对事故危害已快速消退,并不会

14、进一步扩散的,应当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二)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力气。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单位、相应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应急预案快速采取措施。事态出现急剧恶化的状况时,相关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或事发地政府部门统一领导下准时制定紧急处置方案,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三)应急响应终结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急因素消退后,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将按有关程序和要求终结。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对相关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准时跟踪处理状况,随时上报、通报处理结果。五、后期处置

15、(一)善后处置州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特殊重大、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事故发生地县(市)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较大和一般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退事故影响,妥当安置和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尽快恢复正常秩序,保证社会稳定。造成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对受害人赐予赔偿。(二)责任追究对在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预防、报告、调查、掌握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总结报告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

16、,各级应急救援指挥小组总结分析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并准时上报。六、应急保障(一)信息保障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各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应准时做好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逐级上报等工作。(二)人员保障各级应急指挥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水产品质量安全监察专员及相关部门人员、专家参与事故处理。(三)技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需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担当。当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受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机构或者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托付,马上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定性供应科学依据。(四)物资保障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争取本级人民政府将保障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供应应急救援资金,所需经费列入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五)演习演练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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