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管技人员下井跟班及值班管理实施细则20131028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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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亳州煤业股份公司管技人员下井跟班及值班管理实施细则2013年10月28日各单位:为认真落实好淮北矿业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及值班管理实施细则(淮矿安2010324号)有关规定,结合亳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一、带班管理规定(一)公司领导带班管理规定1、公司副总师以上领导执行淮北矿业领导干部带班及值班管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2、公司领导值班接班前必须夜班下井带班;3、公司领导周一早班至周五的早班实行接力4小时带班(不包含夜班);4、所有夜班和双休日(包含周五中班)仍执行8小时带班;(二)、公司副值班下井带班管理规定1、公司副值班每月根据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提前排好的日期、

2、班次跟随对应的公司领导进行下井带班;2、当公司领导调班后,原排定的副值班人员应继续跟随现当班领导下井带班;3、公司副值班接班前必须夜班下井带班;4、副值班下井带班数每月不得低于3个;(三)、基层科区下井跟班管理规定1、科区级管技人员下井和跟班数规定类别职务下井数跟班数备注生产及辅助单位行政正职166中夜班各3个党支部书记156副职18主管技术员15一般管技18机关生产科室正职15副职15负责设计管技人员10井下通讯负责人6其他一般管技人员15其他科室经管部部长10井下业务主管10生产计划员10考核定额员15煤质科管技122、管技人员下井时间规定机关职能科室、辅助及生产单位管技人员日常下井巡视过

3、程中要向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1次,跟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并按规定时间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进行班中三汇报,主要汇报检查作业地点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等。具体汇报时间表如下:班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夜班23:300:303:004:006:007:00早班7:308:3011:0012:0014:0015:00中班15:3016:3018:0019:0022:0023:003、管技人员下井跟班规定(1)、基层单位是落实管技人员下井跟班制度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落实管技人员跟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2)、管技人员要严格落实淮北矿业及公司有关规定,实行下井跟班作业,将井下巡查信息填写在层级安全确认记录簿

4、上。(3)、采掘、辅助单位必须保证每一班次都有队长以上管技人员跟班(不包括实习期未满的技术人员),队长跟班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备案,方可具备跟班资格,跟班人员必须参加班前会,了解上班安全、生产情况,掌握本班生产任务,排查隐患人。(4)、跟班人员必须与本单位职工同上同下,无科区管技人员下井跟班的,经向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后,工人有权拒绝下井;井下作业过程中经确认井下跟班人员无故提前升井的,工人有权提前升井。(5)、到达工作地点后,跟班人员要严格执行“班前确认”制度,会同班队长对作业场所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安全、生产任务安排及当班出勤人数等情况汇报公司安全

5、生产信息中心,安全信息中心下达开工指令后方可开工;班中要进行安全巡视,动态排查隐患;班后组织做好班评估。(6)、跟班人员必须全面协调、组织当班工作面(掘进头)的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工作,并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发生安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究当班跟班人员责任。(7)、跟班期间发现突水征兆、瓦斯动力显现等危及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且现场无法解决时,要立即作出撤人、停产等紧急处置,并及时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8)、严格执行跟班人员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跟班人员在工作现场要向下一班的跟班人员交待清楚井下的安全情况、遗留问题及注意事项等,并向公司安全信息中心汇报。(9)、管技人员下井要严格履行

6、岗位职责,下井前要从井口信息站领取干部下井汇报卡,并认真填写隐患排查等情况,上井后交到井口信息站。(10)、管技人员下井执行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安监处双考勤,安监处、安全信息中心要认真进行下井登记,每月将统计数据交人力资源部进行核对汇总,人力资源部以最少的统计数考核干部下井数,考核汇总经公司主要领导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兑现。(11)、因出差、学习、检查等特殊情况完不成下井数的,月底前必须出具相关证明。(12)、由纪委、人力资源部、安监处、信息中心采取不定期联合突击检查、抽查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考核,通报检查结果。二、值班管理规定(一)公司值班管理规定1、公司总值班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对当

7、天公司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负总责。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公司,总值班安排布置其他人员当天具体工作,主值班不在时,由副值班主持当天工作,其他人员有事必须向公司主值班请假。2、值班下井必须到困难多、安全威胁较大的作业头或面,严格按照淮北矿业集团公司特殊地段顶板管理特别规定第七条中规定及公司值班、带班制度执行落实,提高带班质量,加强现场监督指导,解决现场实际问题,排查事故隐患,并及时登陆“安全体系平台”认真填写下井带班隐患,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3、公司值班人员要按规定时间参加早会和调度会。总值班要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紧急安全生产通知,汇报值班当天安全和生产基本情况,负责基层各单位提出的问题安排落实工作,

8、对遗留问题拿出处理意见。当公司出现生产影响时,由调度向公司主值班汇报,主值班安排副值班人员立即赶赴生产作业现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追查生产影响的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副值班人员必须听从调度工作指挥,不得推辞。4、公司总值班人员每天上午7:30在调度室交接班,填写交接记录,对当班没有落实的问题,要现场交接清楚,并记录在案,以备追查处理,并于晚上7:30分统一到达调度室,由公司主值班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当日安全生产情况,副值班人员对各基层单位值班情况、三班班前会召开情况、井口安全确认情况及地面安全环境进行巡查,副值班人员值班当天必须参加早会和调度会,参会时

9、坐在调度会议室北面一排位置。5、公司主值班因公外出必须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并由主要领导安排其他领导替班。公司副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有事必须提前向公司主值班请假,请假条及时交信息中心。因公外出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值班的,必须提前书面说明需要调换的同部门具有值班资格的值班人员代为值班。6、双休日公司值班实行轮流看矿制,周六、周日每天都要有系统分管领导进行看矿,其他值班人员仍按排定的值班日期进行值班,双休日及节假日期间,公司党政正职必须有1人留守。7、副值班值班期间除信息中心提前排定的带班班次外,一律不得随意下井。8、发生重大事故,在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未到调度室之前,值班人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

10、,赶到调度室,按事故处理程序,负责前期组织抢救,并且必须有一人组织有关单位立即到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工作。9、公司值班人员要24小时手机开机。值班期间严禁喝酒,否则按集团公司“禁酒令”的有关规定执行。(二)基层值班管理规定1、基层单位值班人员必须是技术员以上的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必须了解作业现场环境,熟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了解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具有一定隐患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队长值班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并报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备案,方可具备值班资格。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岗位值班制度,认真开好班前会,做好值班调度、记录和汇报工作。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喝酒,违者按集团公司“禁酒

11、令”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擅自离岗,有事外出必须向公司值班领导汇报,并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指定其他人员(本单位管技人员)代值,并报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备查。3、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准备班前会内容,并提前在值班簿上做好记录。班前会上要认真传达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分析上班的安全隐患处理情况,强调安全重点,贯彻安全技术措施,布置生产任务,认真排查隐患人。4、值班人员必须清楚掌握当班主要工作任务、下井人数及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并及时调度当班任务完成及安全情况,作好记录。认真执行值班汇报制度,及时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详细汇报安全生产情况。5、值班期间要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的协调调度工作,解决本单位职工反映的

12、问题,督促工作任务的完成及隐患的整治,并详细记录现场反馈的问题,以及处理情况。对不能够解决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汇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6、各单位值班人员或其他人员在接到副总以上公司领导、公司总值班人员或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的工作部署后,必须及时汇报单位正职,认真组织落实。7、单位值班人员必须对班队长汇报内容及时作出处理,并认真记录,作为隐患事故追查依据。汇报记录内容包括:汇报时间、汇报地点、汇报人、汇报内容、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落实情况。单位值班人员每日班前会后要及时把入井人数及生产安排报安全生产信息中心。8、发生工伤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基层科区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

13、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告集团公司调度室。9、生产及辅助单位主要领导双休日必须有一个人留矿值班。 四、考核办法1、管技人员当月完不成下井数的、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无特殊原因完不成中夜班跟班任务的,不予兑现安全风险抵押奖励,每少一个罚款200元,并执行地面同岗级工资、奖金待遇。2、值班、跟班人员不参加班前会、不与工人同上同下、不现场交接班的,一经发现,一个月内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给予诫勉谈话,直至免职。3、跟班人员对本班安全生产负总责,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组织整改或未汇报采取措施的、或空班、漏班、班中无故脱岗的一经发现,一律到人力资源部待岗,造成事故依据相关规定从重处理。4、不按

14、规定进行班中三汇报的,每少一次罚款100元。5、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安监处要对跟班情况认真进行调度和记录,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调离原岗位。6、值班期间离岗未向安全生产信息中心汇报且联系不上的及由他人顶替汇报的,按 “三违”进行处罚,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7、副值班无故不参加早会、调度会、巡查的,每次罚款200元。8、未经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同意擅自开工的,按一般“三违”处理。因违章指挥造成重伤以上安全事故的,根据安全一号文有关规定执行。9、设立举报电话、举报箱公司设立举报电话。对于未落实下井跟班、值班制度的或存在能虚作假行为的,职工有权进行举报。举报电话: 安全生产信息中心4965316、纪委4965234、组织部4965380、安监处4965227举报箱:采掘楼楼下说明:原人力资源部(组织部)下发的细则,修改过的内容统一调成红色字,蓝色字是原调度的文件,有部分变动,所有红色的字均代表已修改,黑色的字代表未修改。-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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