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系统实施研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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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ordQ/WY某某中烟工业某某公司某某卷烟厂 发布某某中烟工业某某公司企业标准Q/WYHF-GCG 13-20152015-09-16 发布2015-09-21 实施供给商管理实施细如此2015-B / 前 言为建立有效的进退奖惩机制,加强对供给商的动态管理,提高采购的质量与效率,根据中华人民某某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某某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公司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订本方法。本标准由企业管理科采购管理办公室起草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丁猛 姜晓宇。本标准2015年1月14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本标准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WYHF

2、-GCG 13-2015A供给商管理实施细如此1 X围本标准规定了供给商管理的程序、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企业采购管理实施规定组织采购的供给商的管理。烟用材料、宣传促销等涉与供给商管理内容的,已有规定从其规定。2 规X性引用文件如下标准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但凡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2.1 中华人民某某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21号2.2 中华人民某某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613号2.3 Q/WYCG-GCG 04 供给商管理方法 Q/WYHF-GCG 04 采购

3、管理实施规定3 术语和定义3.1 供给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 职责4.1 采购办负责供给商的信息维护,组织对供给商评价,办理供给商进入退出审核等工作。4.2 项目实施部门、使用部门、费用归口部门、验收部门等负责对供给商进展评价。4.3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对供给商书面资料进展整理保存。5 管理内容和方法5.1 供给商的条件与准入5.1.1 供给商分为现有供给商和潜在供给商。根据企业当前实际,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如此,本方法重点管理现有供给商。5.1.2 合格供给商有效期为1至3年,具体标准请依据企业采购管理实施规定的有关规定。5.1.3 通过企业招

4、标、谈判、询价等采购程序的中选供给商,才能纳入供给商管理。5.1.4 供给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据企业采购管理实施规定的有关规定。5.1.5 但凡应纳入企业管理的供给商,须根据供给商信息登记表填写相关信息,并扫描附上以下资料:a)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等其他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某某;b) 最近一年财务报表(如有);c) 特许生产、经营或安全卫生许可,特定技术或业务资质,ISO质量和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国家规定的必须纳入强制认证产品的认证证书,品牌授权代理等有助于证明其经营和管理能力的证书;d) 根据项目情况所需的其他资料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公司章程、信用报告

5、等。5.1.6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接收本部门供给商提报的相关信息,并进展初审,提报采购办。审核合格后方可纳入供给商管理。5.1.7 供给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由供给商提出,采购办组织项目实施部门、财务科、审计科、法律与改革科等相关部门对该供给商资格进展重新评估:a) 公司发生分立、重组,或被其它公司兼并;b) 公司进展较大产品结构性调整;c) 相关行业资质证书被发证或管理部门吊销;d) 其它认为需要重新评定的情况。5.2 供给商的权利和义务5.2.1 供给商享有以下权利:a) 了解付款进度,根据合同督促付款;b) 向企业提出改良管理的意见或建议;c) 有机会参加非公开招标项目;d) 对企业供

6、给商管理持有异议,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5.2.2 供给商应承当以下义务:a) 自觉遵守国家、烟草行业和公司企业有关采购的规章制度,共同维护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并承受我公司的监视检查;b) 依法、诚信地参加采购活动,履行采购活动中各项承诺;c) 严格遵守商业操守,在采购活动中获取的商业秘密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d) 全面真实地登记供给商相关信息,与时调整变更信息;e)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5.3 供给商的日常管理与考核5.3.1 供给商管理实行综合评价动态管理机制,分为日常管理评价和年度管理评价。日常管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管理评价的根底依据。日常管理评价和年

7、度管理评价可作为项目续签的依据。5.3.2 日常管理评价项目实施部门、使用部门、验收部门、监视检查部门等有关部门人员,均可根据项目采购、使用与监视检查等过程中的情况,通过问题供给商反应表向采购办进展问题反应。采购办组织项目实施部门、监视检查部门等相关部门组成核实小组,对问题进展核实。属于供给商问题的,核实小组根据5.4.4和5.4.5等条款提出处理意见,如需整改的,责令供给商进展整改,供给商须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核实小组对其提交的纠正措施和结果进展确认。5.3.2.2 日常管理中,如供给商发生工商变更、注销,资质调整等,项目实施部门应根据供给商信息变更表向采购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变更、注销

8、手续。5.3.2.3采购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企业重大采购项目供给商的履约情况进展抽查。抽查结果可作为评分的重要依据。5.3.3 年度管理评价5.3.3.1在采购年限内,合同期满前,需按照公司董事会批复的年度续签合同采购计划对项目供给商进展合格性评价。5.3.3.2企业采购项目,如合格性评价已有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项目实施部门在合同期满前1-2个月向采购办提出申请,采购办组织项目实施部门、主要使用部门、费用归口部门、财务科、审计科、法规科等定期召开月度评审会。5.3.3.3 年度管理评价原如此上一年一次。由采购办组织的月度评审会,采用多项目集中评审的方式,评审时间原如此为每月中旬

9、,具体以采购办通知为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如此,按照“三关三审原如此组织评审。第一关为初审,先由项目实施部门在评审会上介绍供给商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项目实施部门、使用部门、费用归口部门、验收部门等结合介绍说明与实际情况进展独立评审;第二关为复审,由财务科、法律与改革科、审计科按照评价复审表严格审核;第三关为终审,先由采购办审核签字后,由项目实施部门经办人按照审批权限提报相关领导进展审定。5.3.3.5 初审关中供给商评价表分两X表,供给商评价表偏重专业管理由项目实施部门、费用归口部门与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进展评价,评价内容偏重专业管理方面如对产品质量、交货时间、响应速度、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定

10、量指标,供给商评价表偏重使用感受由物品或服务的使用部门人员进展评定,评定内容偏重使用者的体验感受如对产品功能、外观、实用性等满意度指标。对项目实施部门和使用部门为同一部门的,只使用供给商评价表偏重专业管理。同时设供给商评价表偏重专业管理、供给商评价表偏重使用感受的项目,偏重专业管理的评价表占总评分的70%,偏重使用感受的评价表占总评分的30%。5.3.3.6 评价表中的每条评价细如此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和差四个档次进展打分,对应的分值为:优秀100分、良好 80分、一般 60分、差 40分。5.3.3.7 供给商评价计算方式为:a同时设偏重专业管理、偏重使用感受两X表格的项目:b只设偏重专业管

11、理表的项目:5.3.4 根据评价表得分结果,供给商进展如下分类:a)评分大于或等于90分的,为优秀供给商;b)评分大于或等于70分,低于90分的,为良好供给商;c)评分大于或等于60分,低于70分的,为合格供给商;d)评分小于60分的,为不合格供给商。5.3.5 终审关中,合同估算价在500万与以下的项目,供给商合格性评价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批;合同估算价在500万以上的项目,供给商合格性评价报厂长审批。“三关三审审批完毕后,项目实施部门与时在企业办事公开平台发布供给商评价结果公示表。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三个工作日。5.3.7公示完毕后,项目实施部门要向供给商发出结果通知书。结果通知书发出后,项目实施

12、部门不得改变年度评价结果。5.3.8 评价合格且合同金额减少或不变的如是据实结算项目,合同价格为单价,项目实施部门按照企业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审批程序,项目合同应自评价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供给商签订。5.4 供给商的奖惩与退出5.4.1 对于优秀供给商,在合同许可的X围内应当给予优先采购。5.4.2 对于评分在60分含至70分不含的风险供给商,由采购办发出警示通知,并在合同许可X围内由相关部门酌情扣减供给量或暂停供货等。5.4.3 供给商评价不合格的,经审批确认后应立即终止该供给商的资格,且在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我公司的采购:5.4.4 供给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经企业、

13、公司审批确认后应立即终止该供给商的资格,且在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我企业的采购:a)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出现较为严重的质量问题;b) 一个合同期内,产品或服务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经过3次以上的整改未能解决的;c) 不配合企业管理,影响项目实施的;d) 公司破产;e) 其他情形。5.4.5 供给商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经企业、公司审批确认后应立即终止该供给商的资格,且在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我公司的采购:a) 向我企业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b) 采用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给商的;c) 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的;d) 一年内连续2次质疑或投诉而查无

14、实据的;e) 中标后拒不履行合同或中途退出的;f) 发生弄虚作假行为;g) 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h)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重大情形。5.4.6 采购办建立不合格供给商库,对于企业出现5.4.3,5.4.4和5.4.5条款中被终止的供给商均列入不合格供给商库,并列明供给商名称、列入理由、进入时间、退出时间。5.4.7 供给商对供给商评价结果或其他供给商管理过程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质疑时应提供明确的事实证据与理由,不得进展虚假、恶意质疑。5.5 资料保管5.5.1 采购办指导各项目实施部门收集、保存本部门供给商的相关资料,资料应包含以下:a) 供给商资质等相关资料;b) 现场认证资料;c) 日常管理评价资料;d) 年度管理评价资料;e) 供给商退出资料;f) 其他过程资料。5.5.2 与供给商合作完毕时,须对其资料进展归档、装订和保存,保存期限与项目“一项一卷资料保存要求一致。6 记录6.1 供给商信息登记表 保存期限 3 年6.2 供给商信息变更表 保存期限 3 年6.3 问题供给商反应表 保存期限 3 年6.4 终止供给商资格表 保存期限 3 年6.5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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