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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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标准合同模板下载后可编辑】甲 方:*单位或个人乙 方:*单位或个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 *省*市*地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自行成交版)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自行成交版)出卖人:买受人:xx 市建设委员会xx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 xx 市建设委员会和 xx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买卖。存量房,即二本文格式为 word 版可做参考可编辑 手房,是指通过办理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 和证明文件。3、签订本合同前,双方当

2、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 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 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V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 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X,以示删除。4、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 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 修改的文本打印或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5、本合同文本为买卖双方自行成交所采用的示范文本,通过设立“专用账 户”

3、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所签订的存 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应当作为本合同的附件。6、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时所涉及的主要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印 花税、土地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有此项)、综合地价款(经济适用住房有 此项)、营业税及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7、双方当事人选择申请仲裁解决争议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注明全称的其他仲裁委员会申请。8、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 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出卖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4、: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身份证】【护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共有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别【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出生日期:年月_日,性别【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身份证】【护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_联系电话:买受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国籍:【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5、:出生日期:年月_日,性别【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国籍:【身份证】【护照】【】: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北 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卖人和 买受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一)出卖人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为【楼房】【平房】,坐落为:【区(县)】【小区(街道)】 【幢】【座】【号(楼)】单元号(室)。该房 屋所在楼栋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该房屋所在楼层为层,建筑面积共平 方米。(二)该房屋规划设计用途为【住宅】【

6、公寓】【别墅】【办公】【商业】【工业】【】:。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一。 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共有权证证号为:,填发单位为: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见附件二。(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 证 号 为 : , 填 发 单 位 为 :(三)该房屋性质为下列选项中第种情形。1、商品房;2、已购公有住房(若为中央在京单位已购公有住房,中央在京单位已购 公房上市出售登记表表号:);3、向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4、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房屋(危改回迁房、安居房、康居房、绿

7、化隔离 地区农民回迁房等房屋);5、其他房屋。(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1、该房屋未设定抵押;2、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为:,抵押登记日期为: 年月日,他项权利证证号为:该房屋已经设定抵押的,出卖人应于年月日前办理抵押注销手续。(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1、出卖人未将该房屋出租。2、出卖人已将该房屋出租,【买受人为该房屋承租人】【承租人已放弃优先 购买权】。关于房屋权属情况的说明及房屋抵押和租赁情况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三。第三条出卖人与买受人自行成交达成交易。(未通过任何房地产经纪机构撮 合成交、未支付中介服务费用)第四条成交价格、付款方式及资金划转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

8、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大写)。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等的有关价格另有约定的,具体约定见附 件一。(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约定见附件四。1、自行交割,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见附 件五。2、通过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买卖双方签订的存量房 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见附件五。(1)买受人【是】【否】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定金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大写,不高于成交价格的 20),定金支付方式为【直接支付给出卖人】 【存入专用账户划转】。( 2 ) 买 受 人 应 将 房 价 款 人 民 币 元 ( 小 写 ), 元 整 (

9、 大 写 ) 存 入 双 方 共 同 委 托 的 (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 在银行设立的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专用账户”,定金约定直接支付给出卖人的除外),账号为。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出卖人持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出具的转移登记办结单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 构或交易保证机构按照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 划转手续。(三)关于贷款的约定买受人向【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申办抵押贷款,拟贷款金额为民币 元(小写),元整(大写)。买受人因自身原因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双 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解决:(1)买受人自行筹齐剩余房价款,以现金形式支付

10、给出卖人;(2)买受人继续申请其他银行贷款,至贷款批准,其间产生的费用由买受 人自行负担;(3)本合同终止,买受人支付的定金和房价款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 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第五条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出卖人应当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 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相应责任。出卖人应当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 况和相关关系,附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 屋一并转让给买受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售的该房屋具体状况充分了解, 自愿买受该房屋。出卖人应当保证自本合同签

11、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对已纳入附本文格式为 word 版可做参考可编辑 件一的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供暖】【水】【电】【燃气】【有线 电视】【电信】【】:费用由出卖人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同意将其缴纳的该 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的账面余额转移给买受人。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出卖人应当在(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买受人。该房屋 交付时,应当履行下列第、项手续:1、出卖人与买受人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 等具体 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

12、,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3、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4、;5、;6、。第七条违约责任(一)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六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受 人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自第六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

13、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买受人全部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2、。(二)逾期付款责任 买受人未按照附件四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在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日内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逾期超过日(该日期应当与第(1)项中的日期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 起日内按照累计的逾期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由出卖人退

14、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2、。第八条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本文格式为 word 版可做参考可编辑 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 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第九条税、费相关规定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 费,买卖双方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六。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规规定 缴纳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其应当向对方支付相当于房价款 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 纳;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出卖人】【买受人】缴纳。第十条权属转移登记(一)当事人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二)买受人未能在(约定时间或约定条件)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1、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 房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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