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费用管理办法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429914242 上传时间:2023-07-0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差旅费用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差旅费用管理办法(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差旅费用管理办法1、目的 为规范差旅费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3、出差管理3.1出差人员需提前填写出差申请单,经批准后生效。3.2出差结束返回公司,根据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单据,按实际出差情况填制费用报销单。3.3与原定出差线路、人数、天数、交通工具等不符的费用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3.4多人一起出差,由带队人员完成出差申请、备用金申请及后续报销事宜。4、费用标准 对出差人员的费用按照“限额使用,超支不补”的标准实施控制。4.1住宿标准区域副总及以上部门经理、总监其他人员国内 一级城市实报120元/天90元/天二级城市实报90元/天70元/天三级城市

2、实报70元/天50元/天县级城市实报50元/天30元/天注:1) 一级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二级城市:省会城市、直辖市及沿海城市;三级城市:除一二级之外的城市。2) 沿海城市:大连、秦皇岛、青岛、烟台、威海、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厦门、湛江、北海、珠海、汕头。3) 住房标准一般指每人每天,如果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最高标准执行。副总及以上人员可单独住宿。4) 临沂九县及周边县城出差无特殊情况需当天返回4.2就餐标准区域副总及以上部门经理、总监其他人员国内 一级城市实报50元/天35元/天二级城市实报40元/天30元/天三级城市实报30/天25元/天县级城市实报20/天20元/

3、天注:1) 招待客户用餐另计,副总以上实报实销,其他人员需提前申请。2) 在市内出差无餐补,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及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餐补按半天计算。4.3交通标准交通工具副总及以上部门经理、总监其他人员飞机经济舱火车(动车除外)硬卧硬座硬卧硬座硬座长途汽车实报普座普座出租车实报预申请预申请注:其他人员乘坐出租车预申请范围:1) 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需确保安全的;3) 收、发货物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4) 陪客人外出的;5) 执行特殊任务或夜间外出的。4.4费用控制出发人员应本着节约的态度进行出差费用控制,外省市出差,尽量乘坐普通火车,虚报出差费用一经发现公司将进行十倍处罚。4.5其他费用在出差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费用,如传真、网络、电话等合理必要费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销。5、备用金申请及报销管理 报销需提供出发地住宿发票、机打车船票,其他参照财务相关管理制度执行。6、附则 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与修订。与本制度有冲突的其它制度或通知,以本制度为准。2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