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经开区项目建设办事流程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29910882 上传时间:2023-03-11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1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宁乡经开区项目建设办事流程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宁乡经开区项目建设办事流程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宁乡经开区项目建设办事流程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宁乡经开区项目建设办事流程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宁乡经开区项目建设办事流程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宁乡经开区项目建设办事流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乡经开区项目建设办事流程(1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经开区项目建设办事流程(未注明事项均在“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受理、审批单位对申请条件有变更或补充要求的,申请人应遵照执行并及时反馈)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处)(一)申请条件: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填报及有关部门对选址的意见(招商合作局、规划建设局)2、拟选址位置现状地形图3、重要建设或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核发程序:受理(规划处)审查(处长或副局长)审批(局长)核发(规划处)二、项目土方施工申请(一)申请条件:1、建设项目土方施工申请表及有关部门对申请的意见(招商合作局、社会事务局、规划建设局)2、土方方格网计算图、经批准的土方平整方案图3、中标通知书(按招投标流程办理)、

2、土方施工合同(二)审批程序:报图领表)图纸审查(规划处)部门意见(相关局室)发放三、规划设计要点申请(包括设计条件和蓝线图)(一)申请条件:1、项目立项备案批文2、批准选址的现状地形图及光盘3、招商投资合同复印件4、环保初审意见(二)核发程序:资料提交资料审查要点编制、会签(规划处)发放四、项目规划方案评审:(临城市主干道的项目,须报县规委会审查,其临街单体、门楼、围墙等,需报单体设计方案)(一)申请条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2、规划设计方案装订成册6套(附规划设计要点),项目“总平面规划图”5张3、“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全套电子文件4、临街单体、门楼、围墙建筑设计图、立面效果图

3、,绿化效果图等(报县规委会审查项目)5、涉及文物古迹、风景园林、水利等方面的项目须附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意见6、凡基地内拟新建或在基地周边50米范围内,有高层建筑的,须附符合规定的日照分析报告书;7、其它材料(材料审查后认为需要补充的相关材料、外地企业资质备案等)(二)审批程序:表格申领资料提交资料审查评审会组织、召开纪要下发修改方案册及回复提交批复下发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和私人建房)(一)申请条件:1、立项备案批文复印件 2份2、规划设计要点复印件 2份3、蓝图8份交至规划处(蓝图包括平面规划、竖向规划、给排水规划、电力规划等图盖章并带光盘),再至规划处拿征地地形图(经

4、开区2份;消防、国土、文物、联验各1份,建设单位自留2份)4、建设用地规划申请表(相关单位盖章,包括消防、环保、国土、城管、房产和文物)原件3份(经开区规建局2份,施工单位自留1份)5、项目规划设计批复2份(规划文本电子档、规划总平图、详细经济技术指标刻盘交至规划处);总平面规划设计图8份(经开区规建局2份;建设单位6份:消防、联验、防雷、电力部门各一份,自留2份)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份7、环保审批意见复印件 2份注:以上文本资料(除“总平面规划设计图”外)装订2套(A4),个别多余资料一并散报待批。(二)核发程序:表格申领相关部门审批资料提交资料审查规划指标复核(规划处)领导审批核

5、发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工程、市政工程和私人建房)(一)申请条件: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消防、城管、环保、房产、劳动和属地政府或载体单位盖章)原件3份(县规划局、经开区规划建局、建设单位各一份)2、国土手续复印件 2份3、建施图平立剖蓝图2份及电子文件,已批设计总平面规划图 2份 4、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份5、施工图消防审查意见原件、复印件 各1份6、平面规划批复复印件 2份7、建设工程规划收费缴纳单据注:以上文本资料装订2套(A4)报经开区规划建设局,个别多余资料一并散报待批。(二)核发程序:表格申领相关部门审批资料提交资料审查缴费单回执领导审批核发七、初步设计方案审查

6、(含限额以下建设工程) (一)申请条件: 1、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申请表 2、项目立项备案文件 1份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1份 4、规划设计要点及规划批复 1份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盖红章 6、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 1份 7、初步设计方案文本(A3固页) 6份(二)审批程序:表格申领资料提交资料审查评审会组织、召开纪要下发修改方案册及回复提交批复下发 八、 人民防空工程审批: (一)申请条件:拆除人防工程审批条件:1、提交人防工程拆除、报废申请一份;2、填报宁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拆除、报废人防工程申报表一式三份;3、新建项目发改部门年度基建计划;4、新建项目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7、5、新建项目规划总图;6、拟拆除、报废工程平面图。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一)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分为报建图审查和施工图备案两个阶段):1、报建图审查阶段(1) 、建设单位申请报告(2) 、发改部门年度基建计划批复或备案证明(复印件)(3) 、建设部门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或批复(复印件)(4) 、规划部门并联审批意见单(复印件)(5) 、项目用地红线图(复印件)(6) 、规划部门已审批的规划总图(复印件)(7) 、规划部门面积复核表(复印件)(8) 、工地场地水文地质资料(结论部分复印件)(9) 、人防工程图纸资料准备四套(其中三套装订成册),窗口报建时提交一套并提

8、供图纸电子文档一份(光盘一张),另三套在施工图送审时提供。 2、施工图备案阶段:(1) 、由指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意见;(2) 、盖有施工图审查的图纸一套(装订成册),并提供图纸电子文档一份(光盘一张)。(二)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1) 、建设单位申请报告(2) 、规划处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3) 、规划处工作联系单(三) 工程竣工验收许可(参见联合验收)(1) 、宁乡县“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批复(2) 、宁乡县“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表(3) 、经人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人防工程施工图一套(4) 、宁乡县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5) 、湖南省非税收收入一般缴费单单独修建人

9、防工程立项审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一) 立项审批(1) 、申请报告(2) 、项目建议书(3)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二) 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分为报建图审查和施工图备案两个阶段):1、报建图审查阶段(1) 、建设单位申请报告(2) 、备案证明(复印件)(3) 、人防主管部门立项文件;(4) 、建设部门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或批复(复印件)(5) 、规划部门并联审批意见单(复印件)(6) 、项目用地红线图(复印件)(7) 、规划部门已审批的规划总图(复印件)(8) 、规划部门面积复核表(复印件)(9) 、工地场地水文地质资料(结论部分复印件)(10) 、人防

10、工程图纸资料准备四套(其中三套装订成册),窗口报建时提交一套并提供图纸电子文档一份(光盘一张),另三套在施工图送审时提供。 2、施工图备案阶段:(1) 、由指定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审查意见;(2) 、盖有施工图审查的图纸一套(装订成册),并提供图纸电子文档一份(光盘一张)。(三) 工程竣工验收许可(参见联合验收)(1) 、宁乡县“结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批复(2) 、宁乡县“结建”防空地下室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表(3) 、经人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人防工程施工图一套(4) 、宁乡县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5) 、湖南省非税收收入一般缴费单 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1)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申请报告(

11、2) 、开发利用方案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 、开发建设资质证书复印件(4) 、规划处批准的项目总平面图(复印件)(5) 、项目用地红线图(复印件)(二)办理程序: 资料提交资料审查批准备案发放备案表八、施工图设计审查(社会中介机构) (一)申请条件: 1、计划批文 1份 2、规划设计要点 1份 3、用地许可证或红线图 1份 4、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1份 5、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红章) 6、施工图纸4套及相关计算资料(结构计算书光盘),电力负荷计算书等 7、工程勘察报告 1份 8、勘察、设计合同复印件 1份 (二)办理程序: 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查九、施工

12、图消防审批(施工许可后) (一)申请条件: 1、建筑平、立、剖面施工图装订成册(A4) 1份 2、建筑工程设计防火审核申请表 1份 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3份 4、平面规划总图(含用地红线图) 1份 5、设计单位及地勘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红章) 各1份 (二)受理单位: 宁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春城北路,人民医院斜对面)十、施工图防雷审批(政务中心) (一)申请条件: 1、湖南省建设项目防雷工程设计审核申请与受理书一式两份;湖南省建设项目防雷工程审批意见表一式三份 2、总规划平面图 1 张(经规划部门批准的) 3、电气施工图 (每个单体建筑均需各提供一套) 4、湖南省限额以下建设

13、工程初步设计审查批准表 1 份或初步设计审查会议纪要 1份(复印件) 5、湖南省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意见书 1 份(原件,县防雷设施检测所出具) 6、防雷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证复印件 1张(设计和施工单位均需提供) 7、中标通知书 1 份(复印件,每个单体建筑均需提供一份)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1 份 (二)受理单位: 宁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气象局(宁乡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同心路7号,电话:0731-87821411,87828700)十一、施工图审查备案(除审查报告系原件外,其余可为复印件) (一)申请条件: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 5份 2、立项批准文件 3、规划设计条件(或选址意见书) 4、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5、委托审查合同(协议)书 6、勘察、设计合同书 7、审查报告 8、法规、规章规定需提供的其它文件 (二)办理程序: 资料提交资料审查批准备案发放备案表(3份)十二、建设工程招投标 (一)审批条件: 1、依法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医学/心理学 > 基础医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