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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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1 总 则101 为规范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满足医疗服务功能需要,符合安全、卫生、经济、合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规定,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合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103 医疗工艺应根据医院的建设规模、管理模式和科室设立等拟定。医院建筑设计应满足医疗工艺规定。10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原则的规定。2 术 语201 综合医院 general hospital指设一定数量的病床,分有内、外、妇、儿、眼耳鼻喉等多种科室及药剂、检查、放射等医技部门,以及相应人员、设备的医院。202 医疗工艺 Medical process指医疗

2、流程和医疗设备的匹配以及其她有关资源的配备。203 医疗流程Medical flows指医疗服务的程序和环节。204 急救通过量Emergency throughput指医院急诊部同步一次性接纳急救病人的医疗能力。205 医院卫生学Hospital hygiene指维持医院核心科室的卫生状态,重要任务是避免感染及有害气体和化学物质的危害。206 卫生通过Hygiene passing through指采用换鞋、更衣、淋浴等措施控制人员、物品从非干净区到干净区的净化过程。207 监护病房Intensive Care Unit指医院独AL设立的专业监护医疗单元,一般为重症监护病房(ICU)、心血管

3、监护病房(CCU),以及由ICU派生的新生儿重症监护病房(NICU)等。3 医疗工艺设计31 一般规定311 医疗工艺设计应拟定医疗业务构造、功能和规模,以及有关医疗流程、医疗设备、技术条件和参数。312 医疗工艺设计应进行前期设计和条件设计。前期设计应满足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及建筑方案设计的需要。条件设计应与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同步完毕,并应与建筑设计的深化、完善过程相配合,同步应满足医院建筑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需要。313 医疗工艺流程应分为医院内各医疗功能单元之间的流程和各医疗功能单元内部的流程。314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宜符合表1的规定。表1 医疗功能单元的划分分类门诊、急诊避

4、免保健管理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医疗管理各功能单元分诊、挂号、收费、各诊室、急诊、急救、输液、留院观测等小朋友保健、妇女保健等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儿科、妇产科、手术部、麻醉科、重症监护科(ICU、CCU等)、介入治疗、放射治疗、理疗科等药剂科、检查科、医学影像科(放射科、核医学、超声科)、病理科、中心供应、输血科等病案、记录、住院管理、门诊管理、感染控制等32医疗工艺设计参数321 医疗工艺设计参数应根据不同医院的规定研究拟定,当无有关数据时可按下列规定测算: 1 门诊诊室间数可按日平均门诊诊断人次(50人次60人次)。2 急救急救床数可按急救通过量测算。3 1个护理单元宜设40张-,50张

5、病床。4手术室间数宜按病床总数每50床或外科病床数每25床30床设立1间。5重症监护病房(ICU)床数宜按总床位数23设立。6心血管造影机台数可按年平均心血管造影或介入治疗数(35例年工作日数)测算。7 日拍片人次达到40人次50人次时,可设X线拍片机1台。8 日胃肠透视人数达到1 O例,-,1 5例时,可设胃肠透视机1台。9 日胸透视人数达到50人次80人次时,可设胸部透视机1台。10日心电检诊人次达到60人次-80人次时,可设心电检诊间1间。11日腹部B超人数达到40人次60人次时,可设腹部B超机1台。12日心血管彩超人数达到15人次-20人次时,可设心血管彩超机1台。13日检诊人数达到1

6、 O例,-,1 5例时,可设十二指肠纤维内窥镜1台。322各科门诊量应根据医院记录数据拟定,当无记录数据时可按表2拟定。表2各科门诊量占总门诊量比例科别占门诊总量比率()内科28外科25妇科15产科3儿科8耳鼻喉科、眼科10中医5其她6323各科住院床位数应根据医院记录数据拟定,当无记录数据时可按表3拟定。 表3各科住院床位数占医院总床位数比例科别占医院总床位比率内科30外科25妇科8产科6儿科6耳鼻喉科6眼科6中医6其她74选址与总平面41 选址411 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本地城乡规划、区域卫生规划和环保评估的规定。412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交通以便,宜面临两条都市道路。2宜便于运用都

7、市基本设施。3环境宜安静,应远离污染源。4地形宜力求规整,合适医院功能布局。5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6不应临近少年小朋友活动密集场合。7不应污染、影响都市的其她区域。42总平面421 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合理进行功能分区,洁污、医患、人车等流线组织清晰,并应避免院内感染。2建筑布局应紧凑,交通应便捷,并应以便管理、减少能耗。3 应保证住院、手术、功能检查和教学科研等用房环境安静。4病房宜能获得良好朝向。5宜留有可发展或改、扩建用地。6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7对废弃物的解决,应作出妥善的安排,并应符合有关环保法令、法规的规定。422 医院出入口不应

8、少于两处,人员出入口不应兼作尸体或废弃物出口。423 在门诊、急诊和住院用房等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场地。424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应设于医院隐蔽处。需设焚烧炉时,应避免风向的影响,并应与主体建筑隔离。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425环境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充足运用地形、防护间距和其她空地布置绿化景观,并应有供患者康复活动的专用绿地。2 应对绿化、景观、建筑内外空间、环境和室内外标记导向系统等作综合性设计。3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宜采用符合小朋友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426病房建筑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和卫生间距规定,且不适宜不不小于12m。427在医疗用地内不得建职工住宅。

9、医疗用地与职工住宅用地毗连时,应分隔,并应另设出入口。5 建筑设计51 一般规定511 主体建筑的平面布置、构造形式和机电设计应为此后发展、改造和灵活分隔发明条件。512建筑物出入口的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应分别设立无障碍出入El;2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重要出入口处,应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并设雨蓬。513医院应设立具有引导、管理等功能的标记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标记系统可采用多种方式实现;2标记导向分级宜按表4设立。表4医院标记导向分级一级导向二级导向三级导向四级导向户外楼宇标牌楼层,通道标牌各功能单元标牌门牌、窗口牌建筑单体标记建筑出入口标记道路指引标记服务设施

10、标记总体平面图户外形象标记楼层索引楼层索引及平面图大厅、通道标记公共服务设施标记出入口索引各功能单元标记各行政、会议单元标记各后勤保障单位标记各房间门牌各窗口牌公共服务设施门牌514 电梯的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 二层医疗用房宜设电梯。三层及三层以上的医疗用房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2供患者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梯。3 医院住院部宜增设供医护人员专用的客梯、送餐和污物专用货梯。4 电梯井道不应与有安静规定的用房贴邻。 515楼梯的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梯的位置应同步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规定。2主楼梯宽度不得不不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应不不小于028m,高度不应不小于01

11、6m。516通行推床的通道,净宽不应不不小于240m。有高差者应用坡道相接,坡道坡度应按无障碍坡道设计。517 50以上的病房日照应符合现行国标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的有关规定。518 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足运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519 室内净高应符合下列规定:1 诊查室不适宜低于260m。2病房不适宜低于280m。3公共走道不适宜低于230m。4医技科室宜根据需要拟定。5110医院建筑的热工规定应符合现行国标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原则)GB50 1 89规定。5111病房的容许噪声级和隔声应符合现行国标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 1 8的规定。5112 室内装修和防护宜符合下列

12、规定:1 医疗用房的地面、踢脚板、墙裙、墙面、顶棚,应便于打扫、或冲洗,其阴阳角宜做成圆角。踢脚板、墙裙应与墙面平。 2 手术室、检查科、中心实验室和病理科等医院卫生学规定高的用房,其室内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规定。 3 检查科、中心实验室和病理科的操作台面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有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4 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均应采用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5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用防虫、防雀、防鼠以及其她动物侵入的措施。5113卫生间的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 患者使用的卫生间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不不小于11 0mx 140m,门应朝

13、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启动。卫生间隔间内应设输液吊钩。2 患者使用的坐式大便器坐圈宜采用不易被污染、易消毒的类型,进入蹲式大便器隔间不应有高差。大便器旁应装置安全抓杆。3卫生间应设前室,并应设非手动开关的洗手设施。4采用室外卫生间时,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5宜设立无性别、无障碍患者专用卫生间。6无障碍专用卫生间和公共卫生间的无障碍设施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标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的有关规定。52门诊部用房521 门诊部应设在接近医院交通入口处,应与医技用房邻近,并应解决好门诊内各部门的互相关系,流线应合理并避免院内感染。522 门诊用房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公共部分应设立门厅、挂号、

14、问讯、病历、预检分诊、记账、收费、药房、候诊、采血、检查、输液、注射、门诊办公、卫生间等用房和为患者服务的公共设施。2各科应设立诊查室、治疗室、护士站、污洗室等。3可设立换药室、处置室、清创室、X线检查室、功能检查室、值班更衣室、杂物贮藏室、卫生问等。 523候诊用房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 门诊宜分科候诊,门诊量小时可合科候诊。2运用走道单侧候诊时,走道净宽不应不不小于240m,两侧候诊时,走道净宽不应不不小于300m。3 可采用医患通道分设、电子叫号、预约挂号、分层挂号收费等。524诊查用房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双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不不小于300m,使用面积不应不不小于1200m2。2单人诊查室的开间净尺寸不应不不小于250m,使用面积不应不不小于8.00m2。525妇科、产科和筹划生育用房设立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自成一区,可设单独出入口。2 妇科应增设隔离诊室、妇科检查室及专用卫生间,宜采用不多于二诊室合用一种妇科检查室的组合方式。3 产科和筹划生育应增设休息室及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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