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医学科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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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核医学科管理制度一、核医学科的建立和设备要求1. 核医学实验室地址的选择:(1)要坐落在常年下风向、避开人员稠密的地方,最好是独立 建筑物;(2)若改建或其他非放射性工作部分在同一建筑物内时,则应 单独设于一层或下风向的一侧,并注意与其他部门有一定的间距, 特别要注意与食堂、托儿所、产科和摄影室等的分离。2. 核医学实验室的布局:放射性活性区应与非放射性活性区分 开,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置卫生通过间,以进行更衣、淋浴、监测放 射性污染等。一般布局为:(1)清洁区(应位于上风向侧,无放射性物质污染,包括办公 室、会议室、图书室、图书资料室等)。(2)低活性区(放射活性为微居里水平,包括测量室和示踪室

2、), 中活性区(放射活性高于低活性区,包括注射室、扫描室、洗涤室 等,室内需要有通风柜或手套箱),高活性区(放射活性在毫居里 水平,须远离其他工作室,房间墙壁要有足够厚度,包括贮源室、 同位素发生器室、开瓶分装室、污物处置室)。(3)贮源室要有单独出入口,以便运输。3. 核医学实验室的建筑结构:要求能承受重量较大的铅板、铅 砖和铅屏风以及其他设备。4. 实验室地面及工作台:(1)要求不易吸附放射性物质,并便于清洗,地面可根据条件 采用聚氯乙烯塑料、塑料漆、硬橡胶或耐酸金属板覆盖,覆盖物的 块与块之间的缝隙要密合,边缘与地面相连处高出20 厘米与墙体贴 连。(2)工作台及通风橱的工作面,应采用光

3、滑、无缝、耐酸的金属板等制造;(3)墙体离地面 2 米以下涂以耐酸油漆,天花板的转角处要做 成圆形,便于冲洗。5. 其他要求:(1)高活性操作室所有管道(包括自来水、暖气片等)最好置 于墙内或以光滑材料覆盖,避免外露。(2)电灯开关装于门外最好采用弹簧门。(3)自来水龙头用脚踏式或肘推式开关。(4)应用独立的电源供电。(5)活性区有良好的通风换气装置,使室内空气对于外部经常 保持负压,使空气从低活性区流向高活性区。(6)高活性的实验室应备有通风柜,其排气口应高出周围(50 米范围内)最高屋顶34米,排气口应安装过滤装置和节流器,选 用离心式鼓风马达,安装于屋顶的管道口外,操作时的截面风速每 秒

4、不低于1米。(7)有两个通风柜时,应同时开关(由一个开关控制)。(8)对于微居里水平的放射性核素分装、称量和研磨应在手套 箱内进行(用有机玻璃做成)。(9)放射性核素实验室,须设有小型暗室。二、核医学科的组织1. 全科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可分为以下几个组:(1)甲状腺吸 131I 功能组;(2)放射免疫分析组;(3)心肾功能组;(4)脏器显象组(扫描、丫-照相和ECT);(5)治疗组;(6)实验研究组;(7)资料组。2. 各组每天同时或交叉工作,每组包括医师、技师(士)若干名,各组设组长 1 名。科内根据情况设主任医(技)师、副主任医 (技)师和主管医(技)师若干名,协助主任全面主持有关技术、

5、 医疗和行政工作。三、放射性核素管理工作要点1. 从事放射性核素的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对放射 性药物种类、剂量等在使用前应严格核对;2. 应认真执行放射性物质的登记、保管及使用制度;应严格执 行无菌操作,进行药物的放射性标记,严防标记时的污染;3. 在实验室内禁止存放食品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吸烟、 饮水和进食;4. 实验室内应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测量室内的本底水平;5. 清洁用具如抹布、扫帚和拖把等各室均分别使用,定期做好 监测;6. 若有污染,应放置或冲洗后再用,活性实验室内禁止闲杂人 员随便进入;7. 放射性同位素的资料、图片,应建立完整的保管登记制度, 定期随访,记录每次最后

6、的诊断结果。8. 工作人员必须对所使用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注意事项有 深入的了解和掌握,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工作,避免发生事故及仪 器损坏,并应按要求进行定期保养。四、放射性核素的保管1. 放射源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2. 新到放射源,应认真核对放射性核素名称、出厂日期、比放 射性、总体积、总强度。并注意是否已作细菌培养、热原试验及溶 液的酸碱度等。3. 及时作好放射性同位素使用账册的登记工作,并贴好瓶签。4. 使用放射性核素时,应认真逐项填写日期、放射性核素名称、 出厂日期、比放射性(毫居里/克毫升)、总放射性剩余使用量、 用途、服药人和核对人等项目。5. 放射源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常用放射

7、源应按不同的品种 分类存放于贮存室内,标志要鲜明,以防差错。6. 发现放射源丢失时,应立即追查询问,并报告上级机关。7. 治疗给药时应严格执行两人核对制度,同一时间给多个病人 服药时,应仔细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及给药剂量。五、放射性操作条例 放射性操作时,要遵循对病人负责、对实验结果负责和对环境 负责的原则,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照射。1. 操作前的准备:(1)熟悉操作程序和各个细节,应达到熟练的程度。(2)曾经操作过的工作人员应在操作前复习;(3)新工作人员需进行见习、冷试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从事多年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在开展新的工作时,也需要 进行冷试验。(5)在准备室把所需物品排列在托盘

8、内,并完成有关的非放射 性操作。(6)计算并核对放射源和化学试剂。(7)做好操作中的防护设计和安排,穿戴防护用具(戴帽子、 口罩和手套。不包括放射免疫组)。(8)进发生器室工作需加隔离衣(或袖套)。(9)洗涤放射性物品时,应穿戴塑料(或橡皮)围裙和袖套。(10)操作扫描剂量时,戴铅玻璃眼镜,能量$203H者,穿铅裙。92. 操作中:(1)放射性操作除血尿等样品操作外,皆在指定通风柜中屏蔽 后进行,必须在铺有吸水纸的托盘中进行。(2)进行 Na131I 和 Na125I 的操作时,需开排风扇。(3)丨131标记化合物和其他类放射性核素在操作前15分钟开动排风扇,进行5 分钟的换气。(4)放射性核

9、素开瓶前需核对放射源瓶签,在通风柜内、铅砖 或铅玻璃屏蔽后操作,小心打开瓶塞,按说明书要求进行稀释或取 用,严格规定具体程序,保证又快又稳地操作。(5)充分利用长柄镊和钳来增加操作距离,尽量避免用手直接 接触放射源的容器。(6)严防溅洒,避免延长操作时间。(7)放射源容器移动时,应放在托盘内,严防滑落。(8)放射性污染和未污染物应严格分放在指定容器内,凡进入 通风柜内的物品和已经接触过通风柜内物品的手套,应视为 “污染 物”。(9)脱戴手套须注意防止自身污染,也可利用各种镊子或纸进 行交替操作。(10)操作中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解决,有异常玷污应当立即 处理,明显污染者(如泼洒和外溅等)应在处理

10、的同时立即报告, 并在处理后进行探测。(11)操作后,及时将放射源放回原处,及时将玷污物放入指 定容器,按规定存放或处理。(12)及时将非沾染物放入指定容器。(13)将一切用品(包括通风柜内的物品)放回原处。(14)关闭通风柜或排风扇。(15)关闭通风柜门。(16)对探测手套、手和可能沾染的物品,进行必要的处理。3. 放射性操作实验室的清洁:(1)每日由专人进行湿式清扫 1 次;(2)每两周大清扫1 次,包括换纸、换小枕套、清理废物、换 或加消毒液、补充用品,以及进行全面的放射性污染探测,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并登记。4. 放射性污物的处理:放射性污物大致分为三类。(1)气体污物(即挥发性核

11、素)在开瓶、蒸发和标记药物时, 均须在通风柜内进行,通风柜排气口应有过滤装置,使之净化后排 入高空,利用大气稀释之。(2)固体污物一般采用放置、焚化和掩埋法,掩埋地点应远离 居民区,深度为地下23米。(3)液体污物常用放置法(一般存放相当于该放射性核素 10 个半衰期的时间,待达到国家标准后排入下水道)、稀释法(半衰 期短的放射性核素可经充分稀释后经下水道排出,如 32P 的排出限于 0.1微居里/升以下,i3il的排出要在0.05微居里/升以下,一周内排 出的最重放射性不应超过 200 毫居里)和浓缩法(长半衰期或浓度 较高的放射性核素可用蒸发、离子交换柱或沉淀法使之浓缩),在 实际工作中常

12、将以上几种方法结合起来使用。5. 放射性污染的紧急处置:(1)因不慎造成放射性核素污染了地面或台面时,应先用吸水 滤纸将其吸干,以防扩散,并立即标记污染范围,注明放射性核素 名称、日期。(2)根据污染程度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3)人体溅污放射性核素时,可先用氧化肽膏或高锰酸钾的饱 和溶液洗涤,再用 50%的酸性亚硫酸钠进行洗涤。6. 表面受放射性核素污染后的去污方法:(1)身体表面被放射性核素污染时,先用纱布或吸水纸吸去放 射性溶液,勿使污染面扩大,再用磺酸去污剂和水刷洗。(2)被 131I 或 125I 污染时,可用 5%硫代硫酸钠或 5%亚硫酸钠洗 涤,再以 10%碘化钾(或碘化钠

13、)作载体去污。(3)被磷污染时用5%或10%的磷酸氢二钠洗涤,再以 5%枸椽酸 洗涤。(4)被 198Au 污染时,用 5%枸椽酸刷洗,再用热水洗刷。(5)若不知被何种放射性物质污染或受混合放射性物质污染时 可采用下述步骤去污:用饱和的高锰酸钾溶液浸泡,用水刷洗,再 用 5%亚硫酸钠溶液刷洗、用水刷洗后仍觉效果不佳时,可试用稀盐 酸刷洗,结束后用羊毛脂或软膏涂擦。(6)在清除皮肤上沾染的放射性核素时,不应采用乙醚、氯仿 或三氯乙烯等有机溶剂,此类物质只会增加皮肤的通过性、促使放 射性物质渗入组织。(7)如被磷污染时,就不宜用肥皂清洗,否则会使磷变成不可 溶的磷酸盐而不易去污。(8)仪器和器械表

14、面被放射性核素污染可用以下方法去污: 玻璃器皿,用冷水或热水洗涤,若还不能去污时可用清洁液 浸泡 24 小时以上,亦可用 10%枸椽酸溶液、磷酸三钠或氢氟化铵等 无机酸类洗涤; 金属器具可用 10%枸椽酸钠溶液或无机酸类洗涤; 不锈钢可用稀盐酸; 黄铜可用磨铜粉,被腐蚀的表面可用草酸洗涤; 布类可用 6%枸椽酸热溶液和热水交替冲洗。 油漆的木器家具,先用1N氢氧化钠或去污粉去污,再用5% 硫代硫酸钠洗涤; 塑料地面,先用酒精擦洗以溶化塑料表面,再用5%硫代硫酸 钠洗涤。7. 操作人员的防护:(1)操作人员应具备以下个人防护用品:工作服、工作鞋、手 套、口罩、防护眼镜(操作B放射性物质时应佩戴有

15、机玻璃或透明 塑料眼镜,操作Y放射性物质时应佩戴铅玻璃眼镜)。(2)工作中应尽量缩短辐照时间并增加与放射源的距离。(3)在操作中应增加防护Y射线的防护性屏蔽(如铅砖和铅玻璃)。(4)定期做好剂量监测工作(工作中应佩戴个人计量仪)。(5)建立放射性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包括定期体检)。(6)从业人员应增加营养,安排适当的休假。8. 放射性核素的运输:(1)放射性物质不准用公共车辆运载,不得与火药类、挥发油、 酒精、二硫化碳等易燃品及硫酸、硝酸等强酸类混合运输。(2)放射性核素包装物的表面必须有鲜明的标志,包装物或容 器须附有吊环、吊钩等便于装卸的结构,盛放液体放射性物质的容 器内应有吸水材料的包装,以免一旦发生容器破损时,不致造成放 射性污染的扩散。(3)包装物及容器表面不得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染。(4)包装物表面不应超过容许剂量。(5)对盛过放射性核素的容器,必须将容器内杂物清除,容器表面剂量应在运输规定容量(0.4 毫伦/小时)以下方可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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