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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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河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管理纲要(修 订) 一、培训教学组织工作制度 (一)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的制定与执行1国家和省制定颁布的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是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培训学校应认真执行,并结合市场因素制定出实施性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2.培训学校制定的实施性培训计划,要按规定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新开办的职业(工种)均应在开班前及时报批备案;常设职业(工种)应于每年三月份报批备案。3.无统一培训计划和大纲的专业(职业),学校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自行拟定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4.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批备案的实施性培训计划和培训大纲进行教学

2、,不准擅自缩短培训时间和删减培训内容,降低培训质量。确需少量调整的,调整幅度不超过20%的,应经校教研组研究并报教务科审查,经主管教学的校长批准后执行。调整幅度超过20%的,应重新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批备案。5、实施性培训计划(格式见附表1)主要包括:(1)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达到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资格(其中,包括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具体内容目标)(2)培训时间:含总课时数、理论授课课时数、技能操作课时数;原则上技能课时数应占总课时数的60% 。(3)培训要求:含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其中:知识要求包括基本知识和相关知识。技能要求包括专业技

3、能和相关技能等;使用教材名称及版本;(5)培训计划表:开设课程名称及按教学要求分配课时;6、培训大纲主要包括:(1)说明: 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教学的基本要求; 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2)课时分配,按课程分配课时,明确理论和技能课占总学时的比例;(3)教学要求及内容: 知识部分; 技能(实习)部分; (二)教材的使用1.要根据教学大纲使用统编教材。若无统编教材时,应选用基本符合大纲要求的教材或自编讲义,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2.自选教材和自编讲义,应由教务科组织有关教研组研究审定,经主管校长同意后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备案后使用。教材或讲义应在课前发到学生手中。(三)编制培训进度计划

4、和课程表1.教务科要在实施培训前按实施性培训计划编制出培训教学进度计划,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2.教务科应在开班前向各专业教研组(任课教师)下达培训教学任务,安排各学科的任课教师,明确时间与任务,报主管校长批准。3.教务工作人员根据教学进度计划和授课教师的安排,开班前一周提出培训的总课程表。课程表不得任意变动,需要调整时,经教务科长同意,并经主管校长批准。(四)制定执行学科授课计划1.任课教师在开班前二周,按培训大纲要求,制定出学科授课计划,交教务科审核批准后执行。2.学科授课计划主要包括:教学顺序、教学内容(包括复习课、习题课、实验课、操作实习课和阶段测验等)、授课时数、教学方式、教具及主要

5、参考书、课外作业及执行要求等。(格式见表2)3.学科授课计划在执行过程中任课教师需作少量调整时,须经教务科长同意并备案。在内容和时数上如有增减,须经教务科审核,主管校长批准。(五)备课和编写课时授课计划(教案)1教师应在上课前一周备好课。2.文化技术理论教师要依据培训大纲的要求,深入钻研教材,并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重点、难点、课后作业,准备好教具(包括多媒体课件、演示实验,使用挂图、模型、实物、电教设备的准备等),在此基础上精心设计教学程序,写好课时授课计划(教案)。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要做好实习材料、设备、工卡量具、图张及有关技术资料的准备工作,合理安排学生实习工位。3.

6、文化技术理论课时授课计划(教案)的内容包括:授课日期、课程名称、教学内容、授课的目的与要求、教具、旧课复习要点、新课重点难点及教学组织形式、课外作业、课后小结及改进措施等(格式见表3-1,3-2)。生产实习指导课时授课计划(教案)的内容包括:授课日期、实习项目、相关理论知识点、教学目的与要求、重点难点、技能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安全注意事项、课后小结及改进措施等(格式见表3-3,3-4)4、严格教案检查制度,教案必须经检查批准后方可使用,教师的教案由教研组长检查签字,教研组长的教案由教务科长或实习厂长检查签字。教案应不断修改,充实和更新,不允许使用旧教案上课。(六)上课1.教师上课必须提前5分钟

7、到班级候课,不得迟到、压堂或提前下课。无故不上课按教学事故处理。2.教师讲课要根据课时授课计划(教案)组织教学。授课过程要遵循教学规律,充分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强调理论联系实际,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动手的能力。3.在教学中要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做到管教管导,同时把德育教育寓于日常教学之中。4.教师应认真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实习教学内容,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报告。5. 教师要注重仪表,举止大方,语言规范生动、板书工整。(七)调课与代课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无特殊原因不准调课、代课。2.教师因公、因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调课时,由教师本人提出,经教务科长批准方可。另派教师或外请教师代课,需经

8、主管校长批准。不准教师之间私自调课、代课。3.经批准的调课,教务科要填发调课通知单,并通知有关教师和班级。(八)教学日志1、教学日志(表4)是重要的教学过程记录,理论及实习教学后任课教师都要认真填写并签字。2、教学日志应记载:授课日期、课程名称、教学内容提纲、学生出勤、偶发事件记录及处理情况以及需备注的情况。教学日志于每期培训结束时装订成册存档,毕业(结业)后保留三年。(九)作业布置和辅导1.教师讲完新课后,要按课时授课计划给学生留适当的作业或思考题,作业内容要符合大纲要求,掌握好深度和广度。2.教学大纲规定必须掌握的内容及重点,必须留作业题,布置的作业要及时认真批改(注明批改日期),尽量做到

9、全批全改。3.教师对每次作业完成的情况和作业中出现的共性问题要认真分析,并做好批改作业记录和讲评。4、任课教师对任课班级应及时进行辅导,辅导要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重点应放在差生和缺课生身上。(十)生产实习教学1.校内生产实习教学(1)生产实习教学要做到课堂化。实习指导教师要按照课时授课计划的程序,通过讲课、示范操作、指导、作业考核、总结等形式,使学生获得实际操作的技能、技巧。生产实习教学一般可按入门指导、巡回指导、结束指导三个主要环节进行。(2)入门指导是生产实习课堂教学的起始环节,是实习指导教师根据课时授课计划,在生产实习操作前所进行的组织、讲解、示范操作等教学过程,内容包括说明课日的生

10、产实习任务,讲解与分析工艺,提出质量标准和工时定额的要求;说明设备、工具、附属装置的准备和应用,材料、辅助材料的合理选择方法;实习指导教师示范操作(连续动作、分解动作),并讲解每个动作的要领、注意事项、安全操作规程等。(3)巡回指导是实习指导教师入门指导以后对学生进行的个别或集体指导,实习指导教师要逐个工位(工作地)检查学生操作前的准备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操作过程中的操作方法、姿势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学生正确掌握和熟练操作技能。(4)结束指导是在课日教学结束前把学生集中起来进行总结,着重总结当天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学生操作技能掌握程度;零件(工件)加工的质量;安全文明生产及劳动纪律等

11、方面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要求。(5)在实习课堂教学中,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表扬先进,以达到端正实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实习教学质量的目的,并将学生实习情况填入实习教学日志,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2.校外生产实习教学(1)作好校外实习基地的选择,学校要根据自己的专业(工种)实习的要求,对企业进行详细调查,了解设备、产品是否符合或基本符合生产实习教学的要求,以此选好实习基地,并保持相对稳定性,建立长期的协作关系。(2)加强校外实习的组织领导,学校与企业要建立统一的实习教学领导小组,团结协作,密切联系,共同制定校外生产实习计划,确定实习课题。(3)实习指导教

12、师要经常深入现场,密切与师傅的关系,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保证实习教学计划的完成。(4)学校要同企业有关人员共同研究实习方案,落实生产实习计划,共同做好生产实习教学的物质、技术、设备等方面的保障工作。(5)学校和企业应加强联系,做好对学生生产实习成绩的考核工作,由双方共同确定考试课题、方法、方式、时间和评分标准并共同实施。(十一)生产实习安全教育1.安全是进行正常生产实习教学的前提和保证,是关系到人身、设备等安全的大事,应予高度重视,实习场地要制定各项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要有专人负责,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2.学生在实习前,要按规定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安

13、全技术规则考核,不及格者不准参加生产实习,同时,实习指导教师要把安全技术教育贯彻在生产实习教学的始终。(十二)结业考核1.每期培训结束后,应根据培训目标,组织学员进行理论和操作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办理结业证书。 2. 结业考试由教务科负责组织。包括试题、安排考场、监考巡考、试卷封装、成绩评判登统等。3.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时,应写出书面申请,并附必要的证明,经班主任签字,教务科批准,按“缓考”对待;无故不参加考试者视为“旷考”。 学生“旷考”或考试作弊按零分处理,不准补考。培训成绩不及格者可在下一个培训班开班学后两周内进行补考或者参加下期培训结业考试,记分时应注明“补考”字样,因缓考而参

14、加补考的学生,按实际成绩记入,不及格时允许再补考一次。4.成绩评定办法。考试、考查成绩应尽量采用百分制,对不便采用百分制的科目可采用优(90-100分)、良(75-89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60分以下)的记分方法。5.各校应制定相应的考场规则、监考要求、评分办法等规则。6.每期考核结束后,对学员的考核成绩及就业去向要作出书面分析,以指导今后的教学工作。7. 凡属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内的职业(或工种),学校必须组织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发给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学校也可将结业考试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相结合,将鉴定成绩作为结业成绩。二、教学管理制度(一)教学工作计划、

15、总结及会议1.计划与总结(1)教务科在开班前应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制订出该期培训的教学工作计划,报主管校长批准,并向教研组长(或教师会议)布置。(2)每期培训结束教务科向主管校长提交书面教学工作总结。2.会议制度(1)每月召开一次教务科会议,由主管校长主持研究教学工作情况。(2)每期培训结束召开一次教师会议,主管校长或教务科长向教师大会报告工作,并听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不断改进教学。(3)每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或问卷调查,听取对教学的意见和对任课教师的反映。(4)每次会议要作好记录。3.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要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做好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对学生的基本情况、学校表现、结业考试成绩及鉴定就业等情况认真填写。并按规定及时对入学的学生名单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注册(表5),结业后办理结业证书等。(二)教学检查1.每期(或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全校性教学检查,检查组由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科长(实习厂长)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内容应包括教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教师教学质量、教案、作业布置与批改、辅导、学生意见和要求。其中,生产实习教学检查还应包括学生的操作水平、实习工件的抽样分析、技能操作能力测试、安全保护措施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2.教务科(含实习厂)每月抽查一次教师教案、教学日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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