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429805377 上传时间:2023-05-2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9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 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行政复议法第21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是行政复议制

2、度的一项原则。这是基于行政机关依其职权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作出的,行政复议开始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目的,是否执行具体行政行为是属于行政机关的权限范围和职责范围。其强制力和执行力表现为,在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或变更以前,并不因管理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而影响其执行。因此,管理相对人在申请行政复议的同时,还要继续执行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基于国家机关的决定、或者说是国家意志的明确表示才能停止执行。这是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保障行政管理的效能、实现全社会的共同利益、维护国家行政权应有的尊严所必需的。从实际情况来看,有些具体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客体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如果因管理相对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便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就有可能对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造成更大的影响,无益于保护公共利益。例如,卫生防疫机关对某管理相对人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有权作出没收或者销毁的处理决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就停止执行有关的处理决定,那么可能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就会继续出售,继续危害社会。综上所述,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行政复议期间,不会停止执行具体的行政行为,当然,也有特殊情况,会选择停止执行,如果申请人觉得需要停止执行,并且在行政复议机关也认同该看法的,那么申请人此时便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停止执行的申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