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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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联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三篇) 第1篇 妇联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 800字 20xx年来,嘉禾县妇联高度重视信访工作,积极履行维权职能,认真搞好信访接待工作。半年以来,全县妇联组织共接待妇女信访136起(其中县妇联接访81起),处结率达到98%,使妇联的信访窗口成为咨询法律、化解矛盾、倾听诉说、解决难题的场所。 一是健完机制,夯实信访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坚持用制度约束和激励人。主要包括:接访制度、信访分级直报制度、信访案件首问责任制、信访年度目标管理评分制度等。以属地管理、分级负责为原则,形成了各级妇联主席负总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成立了由公、检、法、司、妇联等部门组成的维权协调组,进一步

2、明确各单位职责,积极参与信访案件的调处。成立了嘉禾县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为妇女儿童的案件提供优质、优惠、高效的法律服务。协调县公安分局成立110反家庭暴力投诉中心,逐步建立健全接警、出警、处置、回访制度,形成遍布城乡的反家暴投诉网络。半年来,已为符合条件的上访妇女提供法律援助60起,为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接出警20余人次,有效维护了妇女合法权益。 二是抓重点破难点,信访工作求真务实 以保护离婚案件中妇女的财产权益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全力抓好信访工作。紧紧抓住切实保护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农村出嫁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等难点问题,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坚持回访,每年年底,对年内接访的重点案件当事

3、人进行回访,对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经济救助。半年来,对袁家等妇女维护权益进行了走访,并尽全力为困难妇女发放救助金。 三是坚持以情维权,打造妇联信访形象 全县各级妇联干都带着对妇女无限的感情去做妇女信访接待工作,对所有接访不激化、不冷漠、不逃避、不拖延,对来访群众做到一杯热茶,一张笑脸,温言软语,耐心细致,让上访妇女带着无助而来揣着主意而归,打造了妇联信访的良好社会形象,充分发挥了妇联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妇联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 第2篇 2024年县妇联信访上半年工作总结 1500字 *年,市妇联信访工作在上级妇联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重视支持和全市各部门通力配合下,本着求真

4、务实的工作精神,继续贯彻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认真接待调处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为构建和谐,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和基本职能,广泛协调社会力量,为广大妇女提供法律指导和服务。 一、半年信访工作情况。 半年来,市妇联共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97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71件,占信访总数的73.1%;劳动权益类4件,人身权益类14件,财产权益类9件,信访调处率99%;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19余件,结案满意率97%。 二、信访特点: 1.家庭暴力问题仍较突出。通过近半年来市妇联接访情况统计,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总数的70%左右。在家暴来

5、信来访案件中,施暴者多为男性,主要是夫妻间暴力。其中男方低学历个体从业人员、农民占比例较大,高学历人群、机关工作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由于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认定和制裁,缺乏可操作性的法规,加之一些部门尤其是一些执法部门仍将家庭暴力当家务事,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及时的处理,这就使侵权者变本加厉地加害于妇女;其次,我们妇联机关在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对于无固定职业和单位的施暴者做工作难度较大,这就导致家庭暴力这一丑恶行为屡禁不止。 2.婚姻家庭纠纷中涉及婚外情、非法同居、包二奶等难以取证的纠纷案件仍占据相当比例。在接处这一类上访案件时,我们工作人员尽最大努力为受害妇女说话、声援和协调。但法律是以事实为

6、依据,最终相信证据。因此,受害妇女的诉求和权益往往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支持。 3.妇女的主体意识增强。近年来,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受害妇女和丈夫有外遇的妻子,都能及时地通过电话或到妇联及执法部门咨询、求助,希望可以通过这些途径,寻求理智的、合法的、适合自己的解决婚姻生活中遇到的问题,这说明妇女群众的主体意识在觉醒,法律意识在逐步增强。 三、主要作法。 信访接待是妇联工作的窗口,妇联是妇女群众的娘家,对于来妇联上访的妇女群众,妇联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能不厌其烦做好调解和疏导,对于来访者耐心体察需求,努力为她们解疑释感,使各类矛盾能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年6月份,我市某乡镇干部尹某,其妻郭某因为尹对其实

7、施家庭暴力到市妇联上访。在听取郭的陈述后,我们马上与尹及他的同事联系,了解情况,并对尹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给予了严肃的批评。通过我们做工作,尹认识到自己实施家庭暴力行为的严重性和错误,表示今后要加强个性修养,关心妻子,妥善处理家庭关系。同时,我们对上访人郭某进行了疏导,郭某表示今后会注意方法,支持丈夫工作,多一些谅解和宽容。现在两口子和好如初。并衷心感谢妇联同志为他(她)们所作的一切。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这里不一一枚举。 2.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加强信访效益。 半年来,妇联在建立完善信访接待登记,统计分析和上报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信访接待首问制,谁接待,谁负责,做到信访工作人人过问,个个有责

8、。妇联主席接待日(即每个星期二为主席接待日),这一天里,妇联邓主席亲自接待来信来访妇女群众,查阅疑难来信,听取分管维权负责人工作汇报,会办处理复杂的来信来访案件。领导亲自接待和重视信访工作以及信访工作制度的健全,提高我市妇联信访效益。 半年来,市妇联加强部门协调,充分发挥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妇联三级信访网络和27个家庭暴力投诉、司法援助中心等八大维权网络作用,同时积极发挥妇联人民陪审员作用,对涉及妇女儿童案件,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为广大妇女群众提供有效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3篇 2024年上半年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6550字 妇联信访工作总结 20xx年,仪征市

9、妇联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在上级妇联的精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己任,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化解家庭矛盾为主线,以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为重点,积极探索工作思路,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上半年仪征市妇联信访工作情况总结分析如下: 一、20xx年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半年来,仪征市妇联共接待来信来访27件,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25件,占信访总数92.5%;住房拆迁类案件1起;其他人身伤害1起。信访调处率98%;妇联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案件4件,结案满意率为100%。 二、信访内容分及信访原因分析 (一

10、)婚姻家庭类的案件仍是妇联信访的主要问题。从来信来访情况看,我市妇联接访的婚姻家庭类信访虽然较去年同期下降不少,但在整个信访案件中,占比仍然偏高。主要是反映夫妻一方有外遇、家庭暴力和财产分割问题等引起的家庭纠纷和离婚纠纷。 1、家庭暴力是妇联信访的重点问题。家庭暴力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87.2%,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里暴力的主要原因。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往技术型、科技型轨道发展,大龄没文化、缺少一技之长的女性失业率逐渐偏高。一方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了另一方的附属,男方在家庭中也就有了绝对的权威,也会越来越膨胀,自然而然地也会把平时工作生活中的不快发泄给对方。因为

11、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了孩子,为丈夫,为家庭 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二是男方的文化水平低,素质差。有些男人性情暴躁、自私、缺乏爱心和责任感,当某些要求达不到满足或家人干涉他们的个人不良生活行为如酗酒、赌博等恶习时,引起夫妻争吵,男方以施暴压服女方,并且还认把家庭暴力看成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难以解决。三是社会风气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基本的道德伦理,贪图享受,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家

12、庭暴力频发。四是女性自我觉醒意识变强。政府、公安、妇联等部门高度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发生,加大宣传和干预力度,使妇女维权意识日益增强,敢于站出来投诉。 2、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是妇联信访的难点问题。离婚妇女财产权益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33.5%,绝大部分离婚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掌握,由男性占经济主导地位,女性对其夫妻共同财产不甚清楚。特别是经商办厂的家庭,往往是一方掌握经营情况,资产信息,另外一方不参与经营管理,女方对家庭的财产状况、经商办厂的资产负债一概不知,因此在进行离婚诉讼时,男方因隐匿财产、捏造债务等造成的分割不公的现象非常普遍。二是住房分割难以兼顾。

13、房产往往是离婚案件争议的焦点,大多数夫妻的住房在男方单位或在婆家,或是男方单位不同意,或是居住婆家不便利,法院将住房判决归男方使用,妇女离婚后无安身之所,即使法院判决男方支付一部分房款给女方,男方也没有相应的现金支付,往往要分期分批支付,女方不能及时购房,便自己成为弱势群体。三是财产问题导致子女抚养权难以衡量。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希望能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女方往往因为经济不如男方而失去子女的抚养权,造成心灵上的痛苦。 3、配偶有外遇仍是妇联信访的焦点问题。配偶有外遇的案件占婚姻家庭类的80.5%,婚外情、同居现象比较普遍,已成为破坏婚姻家庭稳定的“头号杀手”。信访案件中主要涉及过错赔偿、财产分割

14、、子女抚养等问题,由于婚外情的取证难度大,导致离婚时对无过错方实行损害赔偿制度难以真正实现,在离婚时,女方多处于劣势。当女方提出离婚时,男方往往采取种种手段把持着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或制造假债务等侵害女方财产权益。特别是农村妇女通常经济少,同时年龄上也处于比较尴尬的时期,因此面对丈夫有外遇时,往往希望妇联能帮助,使丈夫回头或离婚判决中能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还有传统的婚姻模式,结婚时采取男娶女嫁,比较普遍的是结婚时男方提供房屋,个别女方提供部分装修资金和生活资料,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却无法提供能证明自己财产的足够证据,结果在夫妻离婚后,女方往往出现居住方面的困难。 (二)女性在征地拆迁、住房安置

15、过程中权益受侵害问题比较突出。女性在住房拆迁过程中权益受侵害屡有发生。涉及财产权益方面案件,虽然在信访中所占比例不高,但也影响着一部分女性的实际生活。具体案例有如下几种:一是女性结婚后,长期生活在夫家但户口未迁至夫家,导致夫家遇到拆迁时,不能享有跟拆迁有关的政策;二是人户分离型的,女性实际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不一致,导致户口所在地房屋拆迁时,也会产生一系列矛盾;三是外嫁女户口仍在娘家的,遇到娘家拆迁时,想享受与拆迁相关的政策,由于现实生活中,征地拆迁遇到的情况千差万别,矛盾往往由村民集体实施“一事一议”的方法解决,这种情况下,部分女性的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三)女性人身权益遭受伤害未及时报案现象存在。女性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因一些事与他人发生殴打等现象,人身权益受到侵害,但由于缺少基本法律常识,未及时报警备案,后来身体因伤害留下后遗症,花费大量钱财,再想找当事人理论要求补偿,但因当初没报警,缺少证据,无从谈起。这类案例发生在农村居多。 今年信访与往年信访比较分析 今年上半年共接待来信来访27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7%。其中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25件,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8%。分析婚姻家庭权益类案件较去年同期下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和谐社会”宣传,“特色家庭”创建深入人心,提高了家庭成员维护家庭和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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