轧钢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5篇范文) 目录 第1篇轧钢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2篇轧钢厂剪切安全操作规程 第3篇轧钢厂危险场所划分及安全的操作规程 第4篇轧钢厂安全操作规程总则范本 第5篇轧钢厂高棒出钢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6篇轧钢厂高棒挑钢点数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7篇轧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8篇轧机轧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9篇轧钢厂高棒成品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10篇轧钢厂精整综合二班安全操作规程 第11篇轧钢调整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2篇轧机轧钢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3篇粗轧轧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4篇轧钢厂各岗位员工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第15篇工贸企业轧钢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篇 轧钢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检修工作牌制度操作前必须详细检查设备及安全装置是否良好,发现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经常眺望所要之设备动作的范围,确认无人时,才能开动设备。
2. 非本台操作人员禁止到操纵室逗留、闲谈,操纵工有权杜绝,以防事故发生 3. 严禁操作人员自己修理电气设备停转时,人体不可靠近或支撑在控制器和各种压扣上 4. 正常生产时,必须坚守岗位,特别是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止机械运动,并听从当班班长或地面 指挥,不许离开岗位 5. 当突然停电时,必须将控制器、选择器放回零位,禁止任何人员去开动机械设备,特别是主传动设备,必须听从指挥,保证地面人员安全 6. 轧钢时,地面人员需要调整导卫或测量轧件尺寸时,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保证地面人员人身安全 7. 起动主电机前必须通知地面人员躲开轧机转动部位,确认安全无误后,将主电机操作牌送往电机室马达操作工,然后向主电机发出开车信号,马达操作工才有权开车 8. 钢坯在输送辊道上翻动时,操作工必须听从翻钢人指挥,要相互配合 9. 检查测量轧件时,操作工必须听从指挥,不准开动辊道和划车 10. 跟换划绳和处理划车下道及紧钢绳等一定要得到操的同意,并取回操作牌,设专人监护,方可作业 11. 轧机前后操作台联系信号,信号灯亮一下为停止喂钢;长时间亮一下表示有紧急情况,不准喂钢;信号灯连续闪光三次或三次以上为解除事故,可以喂钢。
第2篇 轧钢厂剪切安全操作规程 1、必须在明确剪切指令时,方可启动剪机 2、接班后要检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检修更换剪刃时,必须挂牌,关闭气源,按下按钮,确认剪臂不动作后切断电源,待剪机停稳后方可作业更换剪刃后试车时要离开剪切区,防止咬刃溅出伤人 3、清除剪机内的切头、废钢时要用长钩,不准用手清除,禁止将头、手伸入剪机内,防止伤人 4、冷剪坑内要照明,跟换切头斗前要先放插板,待挂钩人员上来后方可指挥行车起吊;放切头斗时,不得站在冷剪坑内,防止伤人 5、在剪切短料,弯料时,要注意防止钢材溅起伤人 6、经常检查切头斗的吊梁、后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吊运切头斗时,底盖应关牢,防止吊运中切头散落,发生事故;在清理完切头后,应及时将切头斗盖好、盖牢 第3篇 轧钢厂危险场所划分及安全的操作规程 1.1下列场所应属危险场所: a.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为甲、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场所; b.根据gbj58―83《爆炸的火灾危险场所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确定为q―1、q―2级气体或蒸汽爆炸性混合物和g―1、g―2级粉尘或纤维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危险场所; c.接触毒物,有窒息性气体或射线,在不正常或故障情况下会造成急性中毒或严重人身伤害的场所; d.高压、高频带电设备,或超过规定的磁声强度、志场强度标准,易于触电或会造成严惩代伤害的场所; e.高速运动超过5m/s的轧件周围和发生故障时可能的射和范围; f.高温运动轧件周围或可能发生飞溅金属或氧化铁皮的区域; g.外露的高速运转或移动设备的周围; h.不毒物或易燃、均爆气体的设备和管道,可能积存有毒或有窒息性气体或可燃气体的氧化铁皮沟、坑或下水道等场所。
1.2危险场所、重大危险设备的管理和严重危险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危险场所设备操作,应严格实行工作牌制,无工作牌者不准开动设备,不准进行检修工作; b.电气设备的操作,应参照水电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实行工作票制; c.重大危险场所、危险设备或设施,应设有危险标志牌或警告标志牌; d.在甲、乙类火灾危险场所和q―1、q―2级,g―1、g―2级爆炸性危险场所,以及重大危险设备,进行不属于正常生产操作的其他活动(包括动火、检修、更改操作规程等),必须事先申报,经安全部门和保卫部门同意,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得进行 1.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未经安全部门同意和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不准擅自拆除 1.4大、中型轧钢厂应建立火灾、爆炸、触电和毒物逸散等重大事故紧急抢救体制,制定应急计划,训练人员和设置必要的器材和设施 1.5轧钢厂应拟定车间(工段)危险场所,重大危险工艺设备和危险作业的项目清单,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4篇 轧钢厂安全操作规程总则范本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身心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全厂职工及外来参观、学习、代培工作到现场的所有人员 1.凡新入厂工人及外来实习、参观、代培人员必须经厂、作业区、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入现场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公司“三满”、“八不准”和安全生产五确认制度,集中精力工作 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时必须交代安全问题 4.各类检修工检修前要有完整的安全组织、技术措施,如果中断又继续施工时,应检查安全措施(装置)是否仍然可行或可靠 5.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劳动保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任意拆除或移作它用,因检修拆除或损坏的应及时恢复 6.职工必须遵守下列个人劳动防护规定: ⑴进入生产现场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不准将长发露出安全帽外,除专项规定外,不准穿裙子、短裤、高跟鞋、风衣、长大衣 ⑵从事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碾伤害的作业人员,不准戴手套或将其佩饰物暴露 ⑶在噪声、碎物等飞溅的场所工作,必须佩戴好防护眼镜、头盔和面罩 ⑷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2米)以上必须系安全带和设安全网,应加强自我防护能力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⑸从事电气作业应正确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从事高压带电作业应穿屏护服,并且需经领导事先批准 ⑹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作业场所,应穿防止产生静电火花的衣物并不得携带引火物和吸烟 ⑺在有可能发生烧伤、烫伤的作业场所,不得穿戴燃烧后能产生有害物质的化纤物品 7.全厂职工应经常检查自己操作、使用的设备、工具和劳保用品、用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或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解决或更换未整改、解决、更换或采取有效措施前,禁止操作或使用 8.不得随意触动各种开关、按钮以及电器、煤气、氧气、炳烷气、氮气、氧气瓶、乙炔瓶和放射性仪器等,危险设备装置或未经检验确认的一切装置应视为危险源,禁止触动或操作 9.不得随意进入全厂各类油库、油压站、主电室、电磁站、高压水泵房和煤气、放射性等危险区域;必须进入工作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设专人负责检查和监护 10.全厂职工以及进入本厂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走安全通道和安全桥,严禁横跨辊道等一切生产设备和设施,禁止任何人站在吊物上或在吊物下通行和停留;严禁在高压水区域停留;严禁站在能转动、移动的物体上;禁止触摸转动部位。
11.原材料和设备、备品、备件等各种物件必须合理堆放,保持整齐、不准超高、超重,防止偏移歪倒各类废物、废料应及时清除 12.生产(工作)场所的安全通道平坦、畅通,两侧划出通道线,其宽度不得小于1米开机前注意瞭望, 按电铃30秒后,经确认无误方可开机) 13.厂内各种坑、沟、池应有安全围栏或盖板平台走桥和梯子应有栏杆和扶手,并符合国家标准在有飞溅物的场所,应设置不低于2米的防护挡板 14.生产(工作)场所的光线必须充足,在夜间或阴暗处工作时要有足够的照明 15.凡有可能引起伤害的危险地带和设备、设施必须有妥善安全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警戒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色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16.全厂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17.各类设备运转时,不得到危险处检查、修理和加油,必须进行检查、修理和加油时应停机后进行检查、修理和加油 18.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并保证其信号装置,卷扬限位器、起重控制器、行程限位器和自动连锁装置等齐全和灵活好用 19.吊车工在工作中要听从专人指挥,并统一指挥信号操作。
严禁无证指挥吊车并且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制度特殊情况下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经领导批准有专人负责 20.严禁钻入吊物下拽钢丝绳或将手伸入吊物与钢丝绳之间进行扶持 21.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敷设,必须遵守“电气安全规程”绝缘必须良好并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裸露的带电部分应设置防护装置或遮栏 22.活动照明灯应使用行灯行灯及机床的局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所不得超过12伏 23.电器设备的接地线、接地网和绝缘装置至少每年检查二次,并保证其安全可靠 24.涉及电气作业或出现电气故障时要由电气工作人员参照电业安全规程、电工安全规程及停送电制度等进行处理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处理 25.所有承压锅炉和各种压力容器,应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登记、办证、操作和维护检查 26.有关煤气区作业要遵循煤气区作业安全规程及本工种有关安全规程两人以上进行作业,并设专人监护 27.全厂所有主电室、电磁站、变电所或其它要害场所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并实行登记制度 28.严禁将任何物品、工具等从高向下抛掷,高空作业前后,应严格使用,保管工具,并清理作业现场,以防物品在外力作用下坠落伤人,并且遵守其它高空作业的要求。
29.在放射线区工作时必须学习“放射线区安全规程”并严格按要求作业 30.全厂所有防暑降温、防尘防毒设备和设施应妥善使用,保管并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其正常,严禁随便移动或挪作他用 31.全厂所有设备在停止运转时,必须将控制器放在零位,并切断电源 32.现场容易着火的区域和要害岗位,应根据其环境和设备条件,配备齐全相适应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现场除生产必须之外,严禁生火 33.二人以上同时作业时,应有主次,凡进行煤气、高空、电气等危险作业时,必须安排二人以上一起工作,由专人统一指挥、监护 34.对重大生产设备事故,以及恶性未遂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