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羁押期间起算是拘留期间起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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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侦查羁押期间起算是拘留期间起算吗 导读:侦查羁押的时间不是从拘留期间开始计算的,拘留的时间最长是37天,侦查羁押的起算时间是从逮捕嫌疑人以后开始计算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嫌疑人以后侦查羁押的时间一般是两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一、侦查羁押期间起算是拘留期间起算吗?侦查羁押期间起算不是从拘留开始计算的,是从逮捕后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 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

2、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第一百六十条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

3、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二、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虽然侦查羁押的时间不是从刑事拘留以后开始计算的,可是,刑事拘留的这37天也可以折算到刑期当中。另外,在公安机关没有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之前,公安机关侦查的时间也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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