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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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织金县城关镇七公里煤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二一三年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 训管理 ,规范安全教育培 训秩序 ,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 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 培训管理办法 ,生产经营单 位安全培 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 训是指以提高煤 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 业人员的安全素 质为目的的教育培 训活动。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从业 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计划 ,建立培训档

2、案 ,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按上级 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 负责人、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 ,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 训和考核工作。第二章主要 负责人培训第四条主要 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 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 业厅颁发 的矿长资格证。第五条主要 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 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 须参加一次再培 训。第三章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培训第六条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的人 员。具体指 :煤矿企

3、业分管安全生 产管理工作的 负责人(副矿长、总 工程师、副总 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 员;生产、机电、调 度等部门负责人 ;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 ;其他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的人 员。第七条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取得安全 资格证 ,并且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第八条未取得安全 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 产管理岗位。第四章特种作 业人员培训第九条特种作 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 应的、专门 的安全技 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

4、 ,取得特种作 业操作证 ,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 ,不得上岗作业。第十条特种作 业操作证每两年复 审一次 ,过期不参加培 训、复审者 ,操作证自行作废。第十一条特殊工种培 训考试不及格者 ,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 ,另罚款 100 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及格 ,拿不到特种作 业证者,培训费自付。第五章岗前培训第十三条井下新从 业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72 学时,如果曾经从事过煤矿行业,凭相关证明可以缩短理论学习培训时间 ,但不少于 24 小时。培训结 束后 ,安全科组织新工人进行闭卷考试。考试不及格者 ,重新培训。考试 合格后 ,必须签定一年的师徒合同 ,在有

5、安全工作 经验的从业人员带领下工作 ,经再次考核合格 ,方可独立工作。地面新从业 人员上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第十四条煤 矿新从业人员上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 为: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 ,员工手册 ,企业规章制度 ,国家有关安全形 势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矿井生产概况、建设 与发展状况、开拓方式、生产 系统 ,煤矿安全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入井安全知 识,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 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 ,一通三防安全知识,机电、提运安全知识 ,掘进安全生产知识 ,采煤安全生 产知识,职业卫生常识,职业病危害防治知 识,矿山急救常识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第十五条员工改变工种、调换岗

6、位或操作新 设备时 ,以及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 岗的人员,必须经过业务 技术培训 ,经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 岗,否则不准上岗。第十六条对考试合格人员予以每天 50 元的学习补助,不考试不及格不参加人 员不予发放学习补助。第六章三违人员培训第十七条我 矿 “三违”人 员必须接受安全培 训后方可重新上 岗 ,上岗以安全科开具的上岗通知书为准,任何单位不得在没有接到上 岗通知书的情况下安排 “三 违”人员上岗,否则对单位责任人按 “三违”论处。第十八条 “三违”人员培 训时间以安全科书面通知为准,培训期间按正常上班 时间在安全科教室内学 习,不得迟到、早退 ,有事必须请假,培训时间按请假的天数延后 ,

7、 无故不请假离矿按旷工处理。第十九条培 训内容是本岗位操作规程、煤矿 安全规程、音西煤业 “三违”界定 标准、矿规、矿纪 等有关规定。第二十条 “三违”人员培训结束,经考试合格后发上岗通知书。 第二十一条 “三违 ”人 员学习期间,不予以任何补助。 培训要求1)矿所属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员工安全教育与培 训工 作。2)全矿员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 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受培训。3)坚持“先培训、后上岗 ”的基本用人原 则,新员工 必须经过培训才可以上 岗。4)各单位要强力推行 “手指口述 ”,“应知应 会”、 “危险预 知”“反三违树正气”等,重视调度会学习及现 场提问。5)各单位培训管理

8、员必须积极开展各单位的培训工作并将培训工作分类存档,建立培训档案。6)各单位要每月展开一次全 员培训,并对根据培训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需存档,并上报安全科。(一)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培训挡案,实行从业人员一人 一档。(二)安全科要及时对主要负责人培训、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培训、特种作业 人员培训等培训考核发证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入个人培训挡案。 第二十六条 培训经费提取制度为保证安全生产培训的投入,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费用提取制度。矿 根据实际需要提取培 训费用,发生的安全生 产培训费用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二十七条 全员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制度培训质量检查评估,应从培训的针对性、实 用性和实效性出发,贯穿整个

9、培 训过程和学员上岗后的一段 时间内,由专门检查评 估小组,结合每一阶段的特点,采取相应的评估方法,对整个培训工作实行全过程控制。 (一)课堂效果评估制度1、检查受训者上课记录的笔记,看受训者是否认真听 讲并记笔记。2、检查授课人员是否备课,内容是否充实、有针对性、 实用性。 (二)培训考评制度为了保证培训质量,提高培训回报率,培训后培训管理者要对受训员进行考核、评价。考试是考核、评 价培训质量的又一重要 环节。内培一律采用闭 卷考试,考题要坚持密切联系实际,并严格监考及改卷制度。 (三)培训质量跟踪制度培训质量跟踪制度与考 评制度是紧密相关的。考评 要根据质量跟踪的 结果进行。 1、受训者返

10、岗后,培训部门要派人定期跟踪反 馈,以发现受训者在各方面的 进步,考察员工是否把学到的知 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员工的安全意 识和实际操作水平是否提高了。也可进 一步发现工作中仍然存在的 问题,为下一次的培训计划提供制定的依据。2、调查方式采取座 谈和填写调查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人员为:(1)单位分管培训的领导;(2)参加培训后,返回工作岗位工作的在 职职工。 3、调查座谈内容:(1)培训的内容、方式与培训对 象实际生产需要是否 合理衔接;(2)职工对培训活动有何建议,是否有“三违”现象。4、被调查单 位应认真填写调查表各项内容,并交劳动 人事科。(四)培训效果评估制度 1、对学员的考核:包括学员的考试成绩优秀率、及格率,培训前后实际操作水平的真正 变化,培训前后态度上的 真正变化。2、对授课人员的授课情况进行评估。 3、对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 矿安全科制定,由矿安全科负责 解释。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印 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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