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夯地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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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强夯地基处理1.1.1 基本规定1、强夯地基处理可根据加固原理、适用条件和施工工艺划分为强夯法和强夯置 换法两种类型。2、确定强夯地基处理方案应具备下列条件:(1)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及基础设计资料;(2)对于人工填土地基,应详细了解填土场地原地表的地形地貌、地表植被、 地表水分布及填土前的地表处理、排水、清淤等情况;了解填土的岩土成分、土石比 及颗粒级配等;(3)根据工程的要求和地基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强夯地基处理的目的,处理范 围和处理后要求达到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4)结合工程情况,了解当地强夯地基处理施工经验和施工情况,对于有特殊 要求的工程,尚应了解其它地区相似场

2、地上同类工程的处理经验和使用情况等;(5)搜集临近建筑、地下工程和有关管线等情况;(6)掌握工程场地周围的环境情况。3、在选择强夯地基处理方案时,应考虑上部结构、基础和地基的相互作用,并经 过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强夯地基处理地基或加强上部结构和强夯地基处理地基相结合 的方案。4、对已确定的强夯地基处理方案,宜按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和场地复杂程度 , 在有代表性的场地上进行相应的现场试验或试验性施工,并进行必要的测试,以检验 设计参数和处理效果,如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查明原因,修改设计参数或调整地基 处理方案。5、强夯地基处理可与其它地基处理方法组合形成联合地基处理方案。6、经强夯地基处理后的地基

3、,当按地基承载力确定基础底面积及埋深,而需对 本规程确定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进行修正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础宽度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零;(2)基础埋深的地基承载力修正系数应取 1。0。经处理后的地基,当受力层范 围内仍存在软弱下卧层时,尚应验算下卧层的地基承载力。7、按地基变形设计或应作变形验算且需进行地基处理的工程,应对处理后的地 基进行变形验算。8、受较大水平荷载或位于斜坡上的工程,当建造在处理后的地基上时,应进行地 基稳定性验算.9、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或专门机构负责工程监理,施工结束后必须按本规程规 定或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施工质量检验和验收.10、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4、的有关规定。11、对需进行地基变形计算的工程,经强夯地基处理后应进行地基沉降观测,并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1.1.2 设计1.1.2.1 一般规定1、采用强夯法处理的地基,应进行强夯试验;采用强夯置换法处理的地基,必须通 过现场试验,确定其适用性和处理效果,确定合适的强夯设计参数和施工参数。2、强夯试验应达到以下要求:(1)确定地基有效加固深度,确定处理后地基土的强度、承载力和变形指标;(2)确定合适的夯击能、夯锤尺寸和落距等施工参数;(3)校核强夯后场地的沉降量或抬升量,为确定起夯面标高提供依据;(4)确定夯点间距、夯击次数、夯击遍数、最后两击夯沉量和间隔时间等设计 参数;(5)确定

5、强夯施工停夯标准等施工质量控制指标;(6)了解强夯施工振动、侧向挤压等对周边环境和工程的影响,确定与周边工程 的安全施工最小距离。3、试验区数量应根据场地复杂程度、工程规模、工程类型及施工工艺等确定, 强夯试验面积不应小于20mX20m。根据初步确定的强夯参数,提出强夯试验方案,进 行现场试夯。应根据不同土质,待强夯结束一至数周后,对试夯场地进行检测 ,并与 夯前测试数据进行对比,检验强夯效果,确定工程采用的各项强夯参数。4、强夯的能级可按以下标准划分:(1) 低能级:500kNm4000kNm;(2) 中等能级:4000kNm6000kNm;(3) 高能级: 6000kNm8000kNm;(

6、4) 超高能级:大于 8000kNm。5、强夯地基处理过程中应做到动态化设计和信息化施工.1.1.2.2 强夯法1 、强夯法适用于处理碎石土、砂土、非饱和细粒土、湿陷性黄土、素填土和杂 填土等地基的处理,对含有良好透水性夹层的饱和细粒土地基应通过试验后采用。2、强夯夯点布置形式可根据基础形式、地基土类型和工程特点选用 ,宜为正方 形、矩形、正三角形、等腰三角形等形式。3、夯点间距宜为锤径的 1.22.5 倍,低能级时取小值,高能级及考虑能级组合 时取大值。4、强夯法施工工艺设计应根据处理要求、地基土类型、经济技术比较,可采用 以下两种形式组合:( 1 )按点夯、复夯、满夯的工艺组合。1 )点夯

7、可一遍完成,也可以隔行或隔行隔点分遍完成 .2)当点夯夯坑深度过大时,应增加一遍复夯,复夯能级可取主夯能级的一半 , 或按夯坑深度确定。(2) 按不同能级组合时,采用高能级处理深层,中等能级处理中间层,低能级处理 浅层,满夯处理表层的组合。5、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确定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确定,并应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1) 最后两击平均夯沉量不宜大于设计值;( 2)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3 )不因夯坑过深发生提锤困难。6、最后两击夯沉量平均值不宜大于下列数值:当单击夯击能小于4000kN.m时为50mm;当单击夯击能为4000kN.m6000kN。m 时为 100mm;

8、当单击夯击能大于 6000kN.m 时为 200mm.( 放入条文说明)7、两遍夯击之间应有一定的时间间隔,间隔时间根据地基土的渗透性决定,对 于渗透性好的地基可连续夯击。8、满夯能级应根据点夯后地表扰动层的厚度确定,满夯可一遍或隔行分两遍完 成,夯击时点与点之间宜搭接1/4 锤径。满夯的击数可根据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设计 要求确定,当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在150kPa250kPa时,满夯击数不宜低于3击5击。9、满夯后的地表应加一遍机械碾压,以满足地基土的压实度要求.10、强夯地基处理范围应大于工程基础范围,每边超出外缘的宽度宜为基础下设 计处理深度的1/2至2/3,并不宜小于3m。11、强夯法应

9、预估地面的沉降量,并在试夯时予以校正。根据场地夯后的沉降值 和夯后地面的整平设计标高确定场地起夯面标高。夯后的地面整平标高应根据场地的 使用要求、基坑开挖时的土方平衡确定,宜高于基底设计标高0.5m以上,低于室外 地坪设计标高0m0.8m.(增加条文说明,叙述预估沉降量的方法及量)12、强夯法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 ,初步设计时可根据试夯 后原位测试和土工试验指标按现行国家标准有关规定确定。13、强夯地基变形计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夯后有效加固深度内土 层的压缩模量应通过原位测试或土工试验确定.1.1.2.3 强夯置换法1、强夯置换法适用于处理高饱和度的粉土与软塑状的

10、淤泥、淤泥质土、粘性土 等地基,用于对变形控制要求不严的工程中。2、强夯置换墩的深度由土层条件决定,除饱和粉土外,应穿透软土层到达硬质土 层上,置换墩体深度不宜超过 7m。3、强夯置换法的单击夯击能和置换深度应通过试验确定。4、强夯置换法的夯锤直径宜为 1.0m1.5m,锤底接地静压力可取 100kPa 200kPa。5、墩体材料可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矿渣、建筑垃圾等坚硬粗颗粒材料, 粒径大于 300mm 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 30%。6、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并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 墩体穿透软弱土层,且达到设计墩长;(2)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1。52.0倍;7、墩

11、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根据基础形 状与宽度相应布置。8、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和原土的承载力选定,当满堂布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3倍,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夯锤直径的1.52。0倍。墩的计算直径可取夯 锤直径的1。11.2倍.9、当墩间净距较大时,应适当提高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10、强夯置换处理范围应按本规程第4。 2。 11条的规定。11、墩顶应铺一层厚度不小于 500mm 的压实垫层,垫层材料可与墩体相同,粒径 不大于 100mm。12、确定饱和软土强夯置换处理后的地基承载力特征值时,可只考虑墩体,不考 虑墩间土的作用,其承载力应通过现场单墩载荷试验确定 ;

12、对饱和粉土地基可按复合 地基考虑,其承载力可通过现场单墩复合地基载荷试验确定.1.1.2.4 强夯半置换法1、强夯半置换法适用于处理厚度较大、饱和度较高的湿陷性黄土、红粘土和一 般粘性土地基。2、强夯半置换的单击夯击能和置换后的处理深度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3、强夯半置换宜采用普通夯锤,锤底直径2.02.5m,锤底接地静压力宜为 40kPa 100kPa。4、强夯半置换墩体深度应达到饱和土层处理深度的 1/22/3。5、墩体材料可采用级配良好的块石、碎石、矿渣和建筑垃圾等坚硬粗颗粒材料, 填料中粒径大于 300mm 的颗粒含量不宜超过全重的 30%。6、夯点的夯击次数应通过现场试夯确定,同时应满

13、足下列条件:累计夯沉量应为 设计墩长的 1。 52。 0倍。7、墩位布置宜采用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根据基础形 状与宽度相应布置.8、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大小和原土的承载力选定,当满堂布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2.5倍,对独立基础或条形基础可取夯锤直径的1。52.0倍。9、当墩间净距较大时,应适当提高上部结构和基础的刚度。10、墩顶应铺一层厚度不小于 500mm 的压实垫层,垫层材料可与墩体相同,粒径 不大于 100mm.1.1.2.5 人工填土地基强夯处理1、人工填土强夯地基的填料选择应满足以下要求:(1)级配良好的粗粒料;(2)性能稳定的工业废料、建筑垃圾;(3)以粉质粘土、粉

14、土作为填料时,其最优含水量可采用重型击实试验确定;(4)潮湿多雨地区的填土地基不宜采用成份单一的粉质粘土、粉土作填料,应 掺入不少于 30的粗骨料,即土石比不宜大于 7:3;(5)不得使用淤泥、耕土、冻土、强膨胀岩土及有机质含量大于 5的土;(6)大块石填土材料最大粒径不应大于 800mm。1)泥岩、页岩、板岩等易软化、泥化岩石可作为地下水以上部位填土地基的材 料。在气候湿润、雨量丰富的地区,适用于排水条件良好的高填土地带。2)砂岩、泥岩等易风化岩作为填土材料,应考虑地基发生渗透变形和渗透破坏 的可能性,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标准和措施.2、人工填土地基原地基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1)人工填土地基填

15、筑前应先清除或处理场地填土层底面以下的耕植和软弱土 层。(2)回填场地原地基软弱土层的处理可采用抛石挤淤、强夯置换、挖除换填。 可根据现场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进行经济技术比较,择优选用。(3)当原地基需要加固时,其天然坡度在 1:51:2。 5 之间的,应将天然地面 开挖成倒坡台阶形状,台阶宽度不应小于2m;其天然坡度陡于1: 2.5的,应验算地基 整体稳定性。3、块石、碎石填土地基除抛石填海和抛石挤淤地基外,碎石、块石填土地基均 采用分层堆填,禁止抛填。分层堆填的厚度可取 0.8m1。 2m。4、当填土区有地下迳流、泉水、裂隙水出露时,应在填筑体中构筑排水盲沟网, 排水盲沟网应设在两个强夯地基处理分层的中间,排水盲沟网可根据填土区的高度设 一层或数层。5、回填地基地表应设置截水、排水设施。6、填土地基的填土厚度可按强夯有效加固深度确定,当填土厚度过大时,应将填 土分层回填分层强夯.7、人工填土地基分层强夯应符合下列规定:(1)易软化、泥化岩石填土地基宜采用强夯法。当填土地基遭受雨水、洪水较 长时间浸泡,地基土高度饱和,岩块软化、泥化严重时可采用强夯置换处理;(2)在气候湿润雨水丰富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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