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律师的法律地位及保障 法律地位,就是指人或团体在社会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那么律师的法律地位又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看下面小编搜集整理的一篇相关论文范文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内容提要] 所谓法律地位,就是指人或团体在社会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从上世纪1912年律师制度在我国正式建立至今,律师的法律地位走过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之初的1980年,《律师暂行条例》对律师的法律定位是"国家法律工作人员";.1996年颁行的《律师法》,将律师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的法律地位变成"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强调律师为社会提供服务2007年修订《律师法》时把律师的社会性改成 "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成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而在律师保障条件上,新《律师法》解决了律师会见权,保障了律师的阅卷权,解决了律师调查取证难的法律问题新《律师法》的颁布,为律师执业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依据然而在实践中,由于我国立法的缺失、制度的缺陷,造成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的权利屡屡遭到侵犯,律师的人身权利和执业权利难以保障 [关键词] 律师的法律地位 律师的保障 一、律师的法律地位 1、律师法律地位的历史演变 自1912年北洋政府公布实施《律师暂行章程》,律师制度在中国正式建立,至新中国成立,这个时期的律师在社会上,其性质是"自由职业者";身份。
律师以个人身份,独立地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在法庭诉讼或非诉业务中,具有独立的诉讼法律地位,可以独立地进行辩护或代理新中国成立后,律师被当作国家司法干部的一个组成部分1957年下半年至"***";期间,由于"极左";思潮的影响,国家取消了律师制度改革开放后的1979年颁布了《刑诉法》,对律师制度作了专门规定,重新恢复了律师制度1980年通过的《律师暂行条例》,将律师的性质定义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这个时期的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是受当事人的委托或法院指定,在诉讼中以自身对法律的理解,独立地进行辩护因此说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具有独立的诉讼法律地位而在民事代理中,其法律地位受制于委托人的授权范围 1996年5月新中国第一部律师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颁布《律师法》将律师从"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变成"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社会法律工作者,强调律师为社会提供服务2007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新《律师法》)时把律师的社会性改成"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新《律师法》的颁布提高了律师的法律地位,在法律上为律师人身权利和工作权利提供了保障条件 2、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 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指律师依照刑事诉讼法享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
新《律师法》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律师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其辩论或辩护的权利依法应当保障这不仅明确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也为律师执业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依据 ⑴辩护律师的诉讼法律地位 我国辩护律师与世界大多数国家一样,有着独立的诉讼法律地位辩护律师诉讼法律地位的独立性,既针对于控诉机关与审判机关也针对于被告人与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依法独立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从诉讼职能分担的原理来看,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着辩护职能上的内部关系,而与控诉方和审判方存在着外部关系辩护律师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当权益的维护者辩护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不受委托人意志的约束律师受委托或指定担任辩护人,其目的是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但辩护律师是依法独立行使辩护权的主体,其辩护活动原则上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约束辩护律师依据法律的授权查阅案卷、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与通信、调查访问、收集必要的证据材料,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辩护意见、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都是根据他对案情的分析和对法律的理解独立进行的,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支配。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见和要求,辩护律师应充分听取并予以考虑如果委托人不同意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可以解除委托,另行委托辩护人因此说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是辩护法律关系的独立主体 ⑵律师在公诉案件中担任代理人时的法律地位 律师在公诉刑事诉讼中的代理,准确在讲是指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律师代理律师接受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在委托的授权范围内,以被害人的名义参加诉讼的活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中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委托人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委托时间是从案件审查移送之日起代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是作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诉讼参与人代理律师是基于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的委托,具有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地位,并且以被害人的名义参与诉讼,目的在于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过,代理律师并非完全依附于被代理人,而是具有一定的独立地位的 在公诉案件中,代理律师与公诉人都行使控诉职能,在法庭上都属于控诉一方尽管公诉人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都在控诉被告,但是无论在法律地位还是诉讼权利方面都存在着差异。
公诉人行使的公诉权,对被告追究刑事责任,不仅是为了被害人的利益,还代表着国家利益而代理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和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说,律师在公诉案件的代理中,具有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地位,有一定的独立性 ⑶律师在刑事自诉案件中的法律地位 刑事自诉案件中的律师代理,是指律师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作为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在委托的授权范围内,以自诉人的名义代为参加诉讼的活动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随时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3日以内,应当通知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诉案件中的代理律师参加诉讼是基于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具有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地位代理律师是作为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诉讼参与人代理律师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与诉讼,目的在于保障自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说,自诉案件中的代理律师参加诉讼,应具有诉讼代理人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