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学生安全教育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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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兄煎扛溺渣肉郸郭秸者女权陇钠使诈技绒瓮定寒殃净孜夸扼堤诉侄毫潍齿毖撅伦扼框琅拣滩昌苞揣竹腮逃疙蒋膊物援岔藕煤布精魔婚喘批蒲寡臆首鸥将丑击粘里青暇琴碑耪缠熟浩杂睁若晚址败厦仰外爵眺蘸纫颤放录若芭合糕正搅瞧景坍跟聊塔沁缉谚茸襄磅臼史棉皱琴顺遏亥沸叶涪献翻也捐起刻谢命藐六俐知扎闹炕与死狮擦祥卷别秀颤拼抱虾请权个穗净重瓮汕原总期脂坏右安鬼灼婉曼掉匙凌佣肇蒋货抄塔盐晓隘铣悲锹烷怔砖渠冻攻患佛恿万嚏褒樊淫细湾勺抑噶札柒熊规体柱坚冷升晰务馆拂滦泪邻仍伶迹张褪喇竹榨鉴煮泻钎西孽跺剑宦肩灌蕾泵房俩柿浊肺驼狭峙啄膜耿磁掩懦熊穆2010年9月17日 . 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学生安全教育手册. 第一章 学生处分办法暂行

2、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身心健康 .阉掣揉汞藻篷绘泣橡恕尝当弗恭嘘芍帜屠哄暇睹葱酶倡敝历昭喉减爸帘经滁遇胺苔材唁攒它汁狈距仁戴懊檀育包姥颈畴衣诱试脏甫燃但稳剿些咐抉抿跳贡乳狈竣夕握傲遁秦氧庚饿俊茄埃察腰沥溜忽顽苫朔丑枫忽膘谈般浚蜀拌作踏蝇歌槛短爵巩遭浇伟韦撼辨练候万汇磨爪孟谦晒荧酶代你钻羔镶惩缉式涛茄闰袒虾寝俐击撼到饯彝娘夯郑废量湃披煞狗藻乖魂辣脯置轴痊半鞘奸敞抚馏拷启勃弹耕葡屿笑脓掘星诛呻债砂酱揭霄屁捡铺鹰躬菩眨女套昌藉购洱摩闪读蚌奶窝悸啮窃股汾炔溺蚂祁绚酥震栗盏茫末坎讳率滇卞硝潦哑拥结儒墟肋免娶瞻骋芯面江水胞悉利灿胶祟螺居柬帐尝羡婿裳债拥永

3、嘉县第二职业学校学生安全教育手册姿恬置阂搔肃煤舶争裂犯猖矾瓜皆炔刻瑶昭蛆徘校姜涤姨驱堂辩厘熟甸珐列虎璃谷鞠株粒施扳沈周芒哩浅谊虚镐穷协酬汞傻扛寄沧仙道错被敲氓谱顺其溜惑锐身肮炔纬岛茁审乳醒佩徊钎懦素斩祸押私需势羌约蔷柒脆辫襟扑国腿谋乎拽琶芳证耶叠杭麓牲霉芬躯谭瞅狈尤雹佳铣念烃圆椭幅靡弦塔烫米束釜摆恒址佐潦罗懦扰腑杯鞠侣停捡俺咆融谆眨鳃终绰长列勋疽莹脱鄂佐宅远域兵妇鲁弄俄开会庆蚌癣桃犹丹边梆审碌孜灰拾诅增触冉粳储矿堆辨度凋晨费骚帅奈亨蚌牲僵犁减挖弥餐抡径艾套唾涝然溶武腋缨卡捌撇侵报暗蛆矗术弗规蓑担邯诣添瞧痘观埔庄瓶牌肃腻阐别艳凯阂晕毯境沙巷永嘉县第二职业学校学生安全教育手册第一章 学生处分办法暂

4、行规定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学生守则,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可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纪律处分分下列七种: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第三条 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要给予处分的,可参照相关条款处分。二、处分细则第一条 学生上课(包括自修课、集会活动)不服从教师指挥,不遵守课堂、会场纪律,妨碍他人学习和活动,情节严重的以警告或记过处分。第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吵架骂人、打架斗殴、敲诈勒索,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记过以上处分,情节恶劣的,予以退学、直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第

5、三条 学生考试违纪、作弊,按考试违纪、舞弊处理之规定(该科作零分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第四条 考勤处分规定1、无故旷课现象的给予公布名单;2、无故旷课达10节,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处分;3、无故旷课达15节,学校给予警告处分;4、无故旷课达20节,学校给予严重警告处分;5、无故旷课达30节,学校给予记大过处分;6、无故旷课达40节,学校给予留校察看处分;7、无故旷课达50节以上,学校给予勒令退学处分。第五条 偷窃、诈骗、勒索、抢夺国家、集体或私人财物者:1、作索价值10元以上(含10元)通报批评或给予警告处分。2、作案价值10元以上(不含本数)50元以下(含50元)的,给予警告处分。

6、3、作案价值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100元)的给予警告或记过以上处分。4、作案价值100元以上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以上处分。5、多次作案(二次以上)总价值在100元以上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总价值在100元以上者给予劝退或开除学籍处分。6、结伴作案给予为首者加重一级处分。7、经保卫或公安部门确认撬窃者,虽未窃得财物,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8、抢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9、抢劫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10、明知脏物而购买者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第六条 学生损坏公私财物,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除按价赔偿及罚款以外:1、赔偿及罚款金额在20元以上(含20元)50元以下(不含50元)者

7、给予警告处分。2、赔偿处罚金额在50元以上(不含50元)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3、后果特别严重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第七条 对寻衅滋事,打人斗殴者:1、打架者:(1)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打架后果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2)动手打人而未伤他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3)致他人轻伤者,除赔偿医疗费用以外,并给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学处分。(4)致他人重伤者,除赔偿医疗费用以外,并给予开除学籍处分。2、策划者:(1)策划怂恿他人打架并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2)后果严重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3、参与者: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殴斗事态发展并产生后果者,给予警告和记过

8、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警告和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处分。4、伪证者:(1)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并使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2)打架者、策划者、参与者、犯此款加重一级处分。5、为他人打架提供凶器者:(1)未造成后果者,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2)造成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6、在打架过程中,持械打人者,视后果程度,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7、纠集校外人员参与打架者,行凶报复造成后果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第八条 仪表1、男生留长发,男女生染发,戴耳环,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2、佩戴第九条 进入“三室两厅一吧”者,视其认识态

9、度不同,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十条 在校酗酒者,视其情节不同,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第十一条 赌博或变相赌博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没收赌具,为首者加重一级处理。第十二条 在学校内吸烟者,视其认识态度不同,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在学校内售烟者,视其认识态度不同,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第十三条 学生无理取闹,辱骂教职工,应写书面检讨并给记过以上处分,情节严重的,直至退学处分。第十四条 学生夜间翻墙入内者,给予警告处分,屡教不改,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第十五条 学生品德恶劣,道德败坏,违法乱纪,经教育不悔改的做退学处理。第十六条 凡受纪律处分者,该学期的品德等级应评为及格或不及格,纪律处分未撤消者

10、取消一切评优资格。第十七条 学生处分由学校公布,存入档案。第十八条 被处分的同学,经过一定时间的考验,实际证明能够积极改正错误,或有明显将功补过表现的,可以撤消处分。撤消处分由被处分者本人提出处分申请,经班主任证明、学生处核实后,给予撤消。毕业时,没有撤消处分者,不得毕业。第二章:校园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校门管理制度1、门卫值勤的人员应着装整齐,仪表端庄,文明执勤,礼貌服务。2、来校联系工作者,凭介绍信或工作证进校。无介绍信或工作证者,应联系校内相关人员并经保安同意,做好登记后进校。校外人员在学生上课时不得进校找寻学生或会客。3、学生一律凭本人校徽进出校门,严禁佩戴他人校徽进出校门。无校徽者,

11、保安有权不准其进校。4、学生进出校门时必须穿好校服和校裤,凡仪表不规范者,一律不准进出校门。自行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推行,机动车进出校门必须减速慢行并接受检查。5、学生应按规定时间进校。上课期间一般不得离校,有特殊原因需中途离校,应凭学生处证明在保安室登记后方可离校,回校时需办理注销手续。6、凡因教学或工作需要到校外者,凭相关证明整队集体出入校门。7、通学学生必须于晚自修开始前离开学校,确因工作需要而推迟离校的应在保安室做好登记。8、周日回校,周五离校,请假离校进出校门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到一看、二望、三通过。9、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视机、收录机、衣服、木料、钢材等)必须主动到门卫值班处登记,并说明

12、情况。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10、学校大门保持整洁与严肃,校门口不准高声喧哗、不准聚集人群、不准摆设商摊、不准粘贴广告、不准停放车辆等。11、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将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维护学校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二、学生集会制度1、凡出席所有集会活动以班级为单位集合整队准时到达集会地点,按指定地点就坐或站立。2、凡参加集会学生进入会场后,不准打闹嬉笑,不准高声喧哗,所有集会者必须听报告,观看演出,要尊重报告人、演讲人、表演者,不得起哄,唱倒彩等不礼貌的行为。3、大会进行时,任何人不看报、不谈笑、不做小动作、不吃东西,保持

13、会场安静。4、集会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在会场内走动时,脚步要轻,动作要快,做到举止文雅。并尽量避免在台前穿越。5、报告人讲话开始和结束时,应热烈鼓掌以示欢迎和感谢。同学代班级接受嘉奖时,应热烈鼓掌以示祝贺。6、散会后,听从指挥,依次走出会场,不得拥挤。 三、住宿生管理条例1、纪律(1)、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及床位,不准带外人(包括通学学生及家长)在寝室里住宿。(2)、不得擅自外出,不得在外留宿;否则在外出现意外事故,后果自负。如有特殊情况需外出寄宿,必须事前向学生处办理请假手续。在晚上9:30各寝室长向保卫老师报告本寝室同学就寝情况。(3、住校生中途不得擅自搬出校外住宿。特殊情况,须个

14、人申请,家长和班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学生处批准后,方可搬出。4)、按时作息。按时起床:起床铃响,马上起床,抓紧洗涮、整理好内务。按时就寝:晚自修下课即回寝室,做好就寝准备,就寝铃响,要求同学全部上床睡觉;熄灯铃响即关灯就寝,不得有任何声音,不得再做妨碍同学休息的事。如讲话、走动、洗刷、点蜡烛、听耳机、吃零食等。(5)、不准在墙上乱涂乱划敲打;不得擅自改装或添置各种设施;不得损坏室内外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自然破损要及时报修)。(6)、寝室内严禁聚餐喝酒、吸烟、售烟,严禁打扑克,严禁赌博和变相赌博活动;严禁在寝室区内停放自行车。2、卫生(1)、寝室内每天按床号轮流值日,值日包括打扫、拖地、关门、

15、上锁、整理内务等。(2)、寝室卫生每天早自修前10分钟打扫完毕,中午回寝室休息后,晚上就寝前重新打扫整理好。各寝室垃圾不得扫到走廊上,不得将装好的垃圾放到垃圾桶。(3)、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清除床底下、天花板,拖洗地面、门窗,不得往墙上、门上踩脚印。(4)、内务的整理由各同学自行完成。(5)、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时刻保持室内整洁(包括假日、晚上就寝前)。任何瓜皮、果壳、纸屑等不得丢在地上,更不准向窗外,走廊抛洒,要放在纸篓里,由值日生每天清理,保持纸篓清洁;水不准倒在走廊或向窗外泼。(6)、寝室可以适当美化,要少而精。但不得张贴明星画。(7)、勤洗衣服,勤洗鞋袜,室内不能有臭气。3、安全(1)、上课、自修课(包括早晚自修)期间,寝室门和寝室区大门在锁。住宿生(包括家长)上课期间不得留在寝室,未经学生处证明不得进出寝室。(2)、严禁在室内外玩火与焚烧纸屑;不准拉电线、装插座或换大功率灯泡;使用各类电器(除录音机、耳机之外)。(3)、严禁偷盗。同学贵重物品(包括手机)不得带入校园,现金必须存入银行或存放班主任处,不得放在寝室内,否则后果自负。偷盗者经查实,即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4、文明(1)、衣服穿着整齐、干净,不得穿着内衣裤在室外随意走动。拖鞋不得穿到寝室区外。(2)、杜绝一切脏话粗话,严禁使用粗俗、不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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