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参考资料职权罪在哪些情形下应该立案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427159721 上传时间:2023-04-22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79.5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滥用参考资料职权罪在哪些情形下应该立案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滥用参考资料职权罪在哪些情形下应该立案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滥用参考资料职权罪在哪些情形下应该立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滥用参考资料职权罪在哪些情形下应该立案(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来源: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编辑:张智勇律师(重庆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副主任)刑事知名律师张智勇释义刑事案件中滥用职权罪在哪些情形下应该立案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 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 损失的行为。刑事案件中滥用职权罪在哪些情形下应该立案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 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 10万 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

2、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 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 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 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 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 作延误的;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刑事案件中滥用职权罪在哪些情形下

3、应该立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 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 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刑事案件中滥用职权罪在哪些情形下应该立案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 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 过失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 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中学教育 > 试题/考题 > 初中试题/考题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