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重大灾害事故时救护队的行动原则、处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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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八章矿井重大事故的处理第一节处理重大灾害事故时救护队的行动原则处理矿井重大事故时,救护队应遵守下列行动原则:(1)矿井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立即成立抢救指挥部并设立地 面基地。矿山救护队队长为抢救指挥部成员。(2)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抢救工作具体负责。如与其 他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联合作战部,由服务于发生事 故的煤矿企业的矿山救护队队长担任作战部指挥,协调各矿山救护队 战斗行动。(3)矿井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等重大事故后,必须首先组织 矿山救护队进行侦查,探明灾区情况。抢救指挥部应根据灾害性质、 发生地点、波及范围、人员分布、救灾的人力和物力等,制定抢救方 案。(4)为保证重

2、大事故井下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应在靠近灾区 的安全地点设立井下基地。井下基地指挥由指挥部选派具有救护经验 的人员担任。井下基地应有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待机小队和急救员值班,并设 有通往指挥部和灾区的电话,备有必要的救护装备和器材。井下基地电话应有专人看守并做好记录,井下基地指挥员应经常 与抢救指挥部、灾区工作的救护小队保持联系。井下救灾过程中应由专人检测风流和有害气体浓度;灾情突然发 生变化时,井下基地指挥员应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指挥部报告。(5)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指挥员应立即赶到抢救指挥 部;救护队员必须按事故类别整理携带装备,做好抢救准备。指挥员接受任务后,必须立即向救护小队下达任

3、务,并说明事故 情况、救灾重点、行动计划、行动路线、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6)在窒息区或有中毒危险区工作时,救护小队长应使队员保 持在彼此能看到或听到信号的范围内;任何情况下严禁指战员单独行 动,严禁通过口具讲话或摘掉口具讲话;救护小队长应经常观察队员 呼吸器的氧气压力,并根据氧气压力最低的1名队员确定整个小队的 返回时间。(7)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在布置侦 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队员说明所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 清楚、行动路线明确,小队的行动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8)矿山救护队侦察时,应做到: 井下基地设待机小队,并用灾区电话与侦察保持不断联系。 进入灾区侦察

4、,必须携带必要的装备,视线不清时应用探险棍 探测前进,队员之间要用联络绳连接。 侦察小队进入灾区前,应考虑退路被堵后应采取的措施,规定 返回的时间,并用灾区电话与井下基地保持联络。小队应按规定时间 返回,如果不能按原路返回,应经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同意;如果 没有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救援。 侦察行进中,应在巷道交叉口设明显的路标,防止返回时走错路线。 进入灾区时,小队长在队列之前,副小队长在队列之后,返回 时与此相反。在搜索遇险遇难人员时,小队队形应与巷道中线斜交前 进。 侦察小队人员应有明确分工,分别检查通风、气体含量、温度、 顶板等情况,并做好记录,把侦察结果标记在图纸上

5、。 在远距离和复杂巷道中侦察时,可组织几个小队分区段侦察。 发现遇险人员应积极抢救,并护送到侦察过的安全地点或井下基地。 在发现遇险人员的地点要检查气体,并做好标记。 侦察结束后,小队长应立即向布置侦察任务的指挥员汇报侦察 结果。(9)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控制烟雾的蔓延,不致危及井下人员安全。 防止火灾扩大。 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 害。 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10)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和硐室发生火灾 时,为抢救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全矿井反风。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 前,必须将火源进风侧的人

6、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采 取风流短路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出。多台主要通风机联合通风的矿井反风时,要保证非事故区域的主 要通风机先反风,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后反风。(11)处理火灾事故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 测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并继续增加有 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人后采 取措施,排除爆炸危险。灭火工作必须从火源进风侧进行。用水灭火时,水流应从火源外 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的中心;必须有充足的风量和畅通的回风巷, 防止水煤气爆炸。(12)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 逆转

7、的措施。(13)扑灭硐室火灾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爆炸材料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他爆炸材料 运出;因高温运不出时,应关闭防火门,退至安全地点。 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 成跑车伤人。 蓄电池机车库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 炸。(14)矿山救护队处理掘进工作面火灾时,应保持原有的通风状 态,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15)采用隔绝法封闭火区救灾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缩小封闭范围。 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设置防爆墙,在防爆墙的掩护下 建立永久密闭墙。 需要封闭多条巷道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封闭顺序。 火区临时封

8、闭后,人员应立即撤出危险区。进入检查或加固密 闭墙时,要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 密闭的火区中发生爆炸密闭墙被破坏时,严禁派救护队恢复密 闭墙或探险,应在较远的安全地点重新建造密闭。(16)发生煤(岩)与瓦斯突出事故,不得听风和反风,防止风 流紊乱扩大灾情。如通风系统及设施破坏,应设置风障、临时风门及 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恢复突出区通风时,应以最短的路线将瓦 斯引入回风巷。回风井口 5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监视。(17)处理水灾事故时,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矿井后,要了解灾 区情况、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具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其进入 通道等,并根据被堵人员所在地点的空间、氧气、瓦斯浓

9、度以及救出 被困人员所需的时间制定相应救灾方案。第二节重大灾害事故的处理要点一、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处理要点瓦斯或煤尘爆炸是煤矿事故中极其严重的灾害,它不但会造成大 量人员伤亡,而且还会因破坏了通风系统或引起火灾,甚至产生连续 爆炸,增加了救灾的难道,容易造成灾情的扩大。因此,当爆炸事故 发生后,如何采取正确措施、积极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防 止出现连续爆炸显得十分重要。(1)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 进行侦察、抢救。其方法:一是沿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二是沿入风方 向进入灾区。选择哪条路线进入灾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确定。一 般来说,救护力量少时,要沿入风方向进入灾

10、区,因为在空气新鲜的 巷道中行进,对保持救护队的战斗力,减少队员体力消耗有利。如果 爆炸后,入风巷道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清理、维修,也可沿 回风方向进入灾区。但在回风中行进,有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的威胁, 救护队员的行进速度较慢。可是,这一带往往也是遇险人员较集中的 地点。救护力量多时,可以进、回风侧同时派人进入。(2)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迅速恢复 灾区的通风,排除爆炸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让新鲜空气不断 供给灾区,是抢救遇险人员最有效的方法。但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查 明有无火源存在,否则会再次引起爆炸。(3)反风。在紧急抢救遇险人员的特殊情况下,爆炸产生的大 量有

11、毒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方向的工作人员的安全时,在保证入 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可考虑是否采用反风。但对此必 须十分慎重,如不经过周密分析,盲目行动,往往会造成扩大事故。(4)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瓦斯、煤尘爆炸后产生冒顶,造 成巷道堵塞,影响救护队员进行侦察抢救时,应考虑清理堵塞物的时 间。若巷道堵塞严重,救护队员在短时间内不能清除时,应考虑其他 能尽快恢复通风救人的可行办法,同时要恢复堵塞区外的通风,让不 佩戴呼吸器的人员能够参加此项工作。在此情况下,应有救护队员进 行监护;同时要做好准备,一旦通路打开,立即进入灾区抢救遇险人 员。(5)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为了抢救遇险人员,防止

12、事故蔓延 和扩大,在灾区内发现火灾或残留火源,应立即扑灭。火势很大,一 时难以扑灭时,应制止火焰向遇险人员所在地点蔓延,特别是在火源 地点附近有瓦斯积聚的盲硐,应千方百计防止火焰蔓延到盲硐附近引 起瓦斯爆炸。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火区内有遇 险人员时,应全力灭火。火势特大,并有引起瓦斯爆炸危险,用直接 灭火法不能扑灭,并确认火区内遇险人员均已牺牲时,可考虑先对火 区进行封闭,控制火势,用综合灭火法灭火。待火灾熄灭后,再找寻 遇难人员或尸体。(6)最先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担负抢救遇险人员和灾区的 侦察任务。在煤尘大、烟雾浓的情况下进行侦察时,救护队员应沿巷 道排成斜线分段式前进

13、。发现受伤的遇险人员,应迅速救出灾区。发 现确已牺牲的遇难人员,应标明位置,继续向前侦察。侦察时,除抢 救遇险人员外,还应特别侦察火源、瓦斯以及爆炸点的情况,顶板冒 落范围,支架、水管损坏情况。风管、电气设备、局部通风机、通风 构筑物的位置、倒向,爆炸生成物的流动方向及其蔓延情况,灾区风 量、风流方向、灾区气体成分等,并做好记录,供救灾指挥部研究全 面抢救方案。(7)第二个到达事故矿井的小队应配合第一小队完成抢救人员 和侦察灾区的任务,或是根据指挥部的命令担负待机任务。待机地点 应选在距灾区较近、有新鲜空气的地点,待机任务主要是作好紧急救 人的准备工作。(8)恢复通风时,首先恢复主要的容易恢复

14、的通风设施。损坏 严重,一时难以恢复的通风设施可用临时设施代替。二、矿井火灾事故的处理要点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应注意以下要点:(1)处理火灾时的通风方法及选择。处理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火烟 短路、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等。无论采用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 下列基本要求: 保证灾区和受威胁区人员的安全撤退。 防止火灾扩大,创造接近火源直接灭火的条件。 避免火灾气体达到爆炸浓度,避免瓦斯通过火区、避免瓦斯、 煤尘爆炸。 防止出现再生火源和火烟逆退。 防止产生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2)当火灾发生在矿井总回风巷或者在比较复杂的通风网络中, 改变通风方法可能会造成风流紊乱、瓦斯积聚

15、,增加人员撤退的困难, 故应采用正常通风,稳定风流。(3)当采用正常通风方法会使火势扩大,而隔断风流又会使火 区瓦斯浓度上升时,应采取减少风量的办法。这样既有利于控制火势, 又不使瓦斯浓度很快达到爆炸界限。在使用此法进行救灾时,灾区范 围内要停产撤人,并严密监视瓦斯情况。同时要注意:在灾区内人员 尚未撤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出现缺氧现象或瓦斯上升到爆炸界限, 不能减少灾区风量。在减少灾区风量的救灾过程中,若发现瓦斯浓度 上升,特别是瓦斯浓度上升到2%左右时,应立即停止使用此法,恢 复正常通风,甚至增加灾区风量,以冲淡和排出瓦斯。(4)在下列情况下需要增加风量: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如发现 火区内及其回风侧瓦斯浓度升高,则应增风,使瓦斯浓度降至1%以 下;若火区出现火风压,呈现风流可能发生逆转现象时,应立即增加 火区风量,避免风流逆转;在处理火灾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后,灾 区内遇险人员未撤退时,也应增加灾区风量,及时吹散爆炸产生物和 火灾气体及烟雾,以利于人员撤退。(5)火烟短路是救灾过程中常用的方法。它是利用现有的通风 设施进行风量调整,把烟雾和CO直接引入排风道,减少人员伤亡。(6)反风分全矿性反风和局部反风。由于矿井通风网路的复杂 性、火源出现的偶然性、火势发展的不均衡性,采用什么方式反风, 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而言,矿井进风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 其内的硐室、中央石门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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