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玻公司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地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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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药玻公司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地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政府采购需求报告 采购单位: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药玻公司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地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编制时间:2019年8月项目名称:药玻公司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地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拟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拟采用的供应商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发证机关或公证处出具的证明)有效证件;2、具备由城市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资质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2、面声明原件及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拟采用的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全部清运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年内付合同价款的50%,下一年付总合同款的30%,第三年付清余款。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药玻公司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地上建筑垃圾外运项目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历山街道办前崖村,对药玻

3、公司高档药用玻璃瓶项目地上建筑垃圾进行外运。3、工程量:约70000m。4、项目内容:本项目含装车、外运等包括清理、清运、运输、洒水冲洗、人工保洁、提供清理结束后的恢复路况原貌等工作。5、计划工期: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的开工令为准)。6、工程质量:合格。7、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二、工程要求依据设计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各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1、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要求(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施工人员安全

4、和其他工作人员安全,否则出现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对于不按规定要求施工的,采购人有权中止其施工,不听劝阻的,将做罚款处理,直至停止施工。(2)施工现场要设置醒目的符合安全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标语、夜间须设警示灯,设置标准及数量需满足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设专人负责值班,作业现场有安全操作规章制度。现场材料做到分类别堆放整齐,先后有序,加强机械进退场、机械设备堆放、管线布臵、场内运输等工作的协调控制。(3)中标人应做好场区内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施工现场采取防止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灭害措施,施工中不得污染周边环境,做好草坪及各类设施的维护。任何因施工造成的环境破坏和污染,中标人都有

5、责任采取措施予以防止和消除。由于中标人过失、疏忽或未按采购人指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导致需要另外采取环境保护措施,这部分额外工作的费用应由中标人负担。(4)为保证市容市貌,施工车辆不得带泥上路,路面泥土派专人及时清除干净。工程竣工后,将施工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合理的安排施工时间,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休息,不得影响交通道路的通行。(6)施工工程过程要注意扬尘抑尘,必须做到施工工地六个“百之百”,因有关部门通报一次扣除工程费2000元。2、工程施工要求(1)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热力管线和电力设施等问题有中标人负责协调。(2)工程施工用水、电、施工现场的临时

6、设施和场地平整以及竣工后的清理工作,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3)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人行道、路面、路缘石及其它设施的损坏,由中标人负责恢复原状,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4)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需中断交通,中标人有义务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和采购人组织施工现场的交通管理,做好有关交通警示。(5)中标人必须对施工现场负责,并有义务拒绝未取得采购人认可的进场施工证的其他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6)采购人可对中标人随时抽查,若发现不良行为或对工作不尽责行为,可酌情对其进行处罚。(7)由中标人负责协调当地关系。3、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自行协调清运现场的各项纠纷(包含清运过程中与村民间纠纷、夜间施工过程

7、中因噪音等问题引起的纠纷等),费用和相关法律责任成交单位自行承担,若因此出现的各种问题,或由此造成的任何不良影响,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2)成交供应商所用车辆等所有机械设备,质量、要求标准等均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垃圾、渣土上路运输过程中必须按沂源县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因车辆手续不全等类似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所有后果。(3)运输车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禁区通行证;前部安装放大反光号牌,车厢尾部喷涂放大反光号码;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车辆技术标准与机动车行驶证一致;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安

8、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定位系统等电子装置和相应的建筑垃圾(渣土)分类运输设备。六、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8月12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止七、意见反馈方式: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8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八、项目联系方式1、采 购 人:沂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236省道联 系 人:郑伟 联系方式:18560701601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鲁投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振兴路71号三楼 联系人:孟祥东 联系方式:18678152518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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