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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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信贷业务审查审批操作规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信贷管理,明确责任范围,强化信贷资产质量,减少信贷资产风险,根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甘肃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县(区、市)联社审贷委员会议事规则和甘肃省农村信用社县(区、市)联社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分支机构包括信用社、分社、营业部;分支机构负责人指信用社、分社主任、营业部经理。第三条 贷款审批实行审贷分离、授权管理、分级审批的原则。第四条 本规程贷款审批是指分支机构、市场发展部、风险管理部、信贷专职审查岗、贷款审批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从贷款申请受理

2、与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等操作环节。主要包括贷款发放、贷款收本挂息、不良资产处置、坏账核销等审批业务。第五条 贷款审批资料保存期限20年,自贷款还清次年算起;贷款审批会议记录或会议纪要为永久档案。以上信贷档案应按会计年度装订归档,妥善保管,岗位变动时列入移交事项。第六条 贷款档案资料在审批传递过程中实行交接制,每个审批环节的贷款档案资料交接均由交、接人员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审批传递单签字确认,防止贷款档案资料及有关原件遗失。第七条 贷款审批小组、贷款审批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分别设立专门的贷款审批会议记录。(一)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对信贷业务审批事项进行记录,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的批次、时

3、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员,记录人员等;逐项记载审议的情况,包括审议事项、审议内容、各成员的审议发言、审议结论等;(二)各审批机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三)参加会议人员须在有关贷款审查、审批表和贷款审批会议记录上签字或签署意见;(四)风险管理部、市场发展部每周星期一受理分支机构报批的信贷业务。第二章 贷款授权授信第八条 贷款业务实行分级授权审批制。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单笔50万元(不含)以上的贷款;贷款审批委员会负责审批单笔50万元(含)以内的贷款;各分支机构贷款审批小组、负责人、客户经理贷款授权由县联社根据信贷业务发展需要统一授权并适时调整。第九条 各审批机构和有权审批人员在

4、县联社授权范围内审查、审批贷款,超授权范围的贷款,按程序逐级审批,并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额贷款审查表(下称大额贷款审查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审批表决表(下称贷款审批表决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大额贷款审批表(下称大额贷款审批表)、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贷款审批表(下称贷款审批表)分别签字或签署意见。(一)客户经理超过授权范围的贷款,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二)分支机构主任负责人超过授权范围的贷款,由本机构贷款审批小组审批;(三)分支机构贷款审批小组超过授权范围的贷款,由贷款审批委员会审批;(三)贷款审批委员会超过授权范围的贷款,由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批;(四)超省联社核定大额贷款限额的,报经省

5、联社审查审批。第三章 分支机构审批第十条 贷款调查坚持“双人入户调查”制度。贷款调查必须实行双人入户、现场调查。进行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确保调查的质量和效率。第一节 客户经理贷款调查环节第十一条 客户经理不得向非本分支机构服务辖区的客户贷款,不得向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发放贷款。第十二条 客户经理(含分支机构负责人)贷款调查。管户客户经理为贷款主调查人,贷款调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客户经理受理客户申请后,提请负责人安排其他客户经理协助调查贷款,与客户进行面谈和实地调查,履行尽职调查职责。通过初审,获取申请人和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调查贷款主体项目、用途、担保能

6、力等,通过综合分析、评价、评估,形成初步意见,撰写尽职调查报告,提交协助调查人或负责人审核。第十三条 客户经理按照县联社统一制式的贷款目录内容收集、整理贷款资料,对申请人、担保人提供的资料、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客户经理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完全责任。第十四条 一般固定资产及项目贷款从受理客户申请到实地调查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流动资金贷款、个人贷款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第十五条 协助调查人。协助调查人负有贷款调查监督责任,对尽职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并在完稿的贷款调查报告协助调查人处签名。第十六条 客户经理调查的主要内容。(一)个人客户审查的主要内容。1.核实客户的身份证明(个体工商户应

7、持有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否真实、有效;2.核查借款人提供的住所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3.客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分析客户及其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具有生产经营项目和可靠的收入来源,是否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客户在金融机构贷款情况及其他负债情况;6.客户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是否有不良信用或不良行为记录,生产经营项目和借款用途是否得到家庭主要成员的同意;7.客户家庭资产及负债情况;8.客户申请的贷款额度、用途、还款计划和资金来源是否合理;9.担保人的担保意愿、经济收入是否真实,各项收入来源是否稳定,分析担保人是否具有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二)法人客

8、户审查的主要内容。1.核实借款人经营的合法性,各类证件有效性;2.借款人资信及主要管理人员道德品行状况;3.借款人基本经营状况;4.贷款用途真实性;5.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建设的必要性,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情况,自有资金及其来源的可靠性,借入资金的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等;6.关联企业相互交易、贷款占用情况及与借款人相关的关系人相互交易、资金占用情况等;7.项目技术的可行性及整体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8.建设项目未来收益预测;9.还款能力调查分析,包括还款来源、还款计划、可靠性;10.贷款担保情况,包括担保的合法性、抵(质)押物价值充足性及可变现性;保证人的经营管理状况、资信状况及其代偿

9、能力;11.贷款的主要风险点。第十七条 客户经理发放贷款时,应将借款人、担保人及有关成员信息和贷款调查报告及时录入或上传信贷管理系统。第二节 贷款审批小组审批环节第十八条 分支机构贷款审批小组成员的组成。贷款审批小组成员由主任(经理)、副主任、副经理、客户经理、会计等人员组成,贷款审批小组成员必须占本分支机构员工总数的70%以上。分支机构负责人为贷款审批小组组长。第十九条 分支机构贷款审批小组会议的召开。(一)贷款审批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召开本机构贷款审批小组会议;(二)对提交的信贷业务进行审议,由管户客户经理向贷款审批小组汇报受理贷款业务的基本情况、抵押担保情况及调查意见等;(三)贷款审批小组三

10、分之二以上参会成员同意即为贷款审批通过,会议表决方式为同意、不同意、复议,但不得弃权;(四)参加会议的小组成员认真分析讨论,并发表明确的意见,对审议的贷款进行表决,各参会成员在贷款审批表签署意见,并将审批表决意见录入信贷管理系统。第二十条 分支机构超过授权范围贷款的报批。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呈报市场发展部审查。贷款资料按照规定流程和贷款目录要求收集整理,严格审核贷款资料内容的完整性和贷款要素的齐全性。分支机构负责人对报批贷款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完全责任。第四章 联社审批第一节 市场发展部审查环节第二十一条 市场发展部主要职责。(一)受理分支机构呈报贷款审批委员会审议的贷款报告材料,重点审

11、查贷款资料的完整性、贷款主体的合法性、贷款项目的可行性、贷款担保的可靠性,主要包括:借款人主体资格、申报材料、信贷业务政策、借款人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借款用途合法性、信贷风险、担保情况、贷款情况等内容;(二)提请主任委员召开贷款审批委员会会议,确认出席会议的委员是否达到规定人数;(三)记载贷款审批委员会会议记录,并对有关审批资料、文件保存归档;(四)协调和落实贷款审批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第二十二条 市场发展部审查内容。(一)信贷资料完整性及贷款调查与报批程序的合规性。1、分支机构呈报的贷款资料内容是否完整,要素是否齐全;2、分支机构贷款审批程序是否合规。(二)借款人主体资格及其基本情况。1、

12、借款人主体资格及经营资格的合法性、贷款用途是否合法、借款用途是否在营业执照范围内;2、借款人及股东的实力情况,产权关系是否明晰,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3、借款人的信用记录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核心管理人员的背景、履历、品行和个人信用记录;4、借款人申请贷款是否履行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授权程序。(三)信贷业务政策的合法性。1、借款用途及项目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行业政策、土地、环保和节能政策、国家货币信贷政策等,借款项目是否获得审批;2、客户准入及借款用途是否符合信贷政策;3、借款人的信用等级评定、授信额度核定、定价、期限、支付等是否符合信贷政策制度。(四)财务因素审查。

13、主要审查借款人基本会计政策的合理性、财务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及审计结论,以财务数据关系比较分析、趋势分析及同业对比分析等判断客户的真实生产经营状况,通过收集必要的信息,查证客户提供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理性。(五)非财务因素审查。主要包括借款人的企业性质、发展趋势、品质、组织架构及公司治理、财务管理、经营环境、所处的行业市场分析、行业地位分析、产品定价分析、生产技术分析、客户核心竞争能力分析等。(六)担保资格及担保能力审查。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的合法、足值、有效性审查。(七)信贷风险审查。分析、揭示借款人的财务风险、经营管理风险、市场风险及担保风险等。第二十三条 市场发展部严格

14、审查报批贷款资料,填制大额贷款审查表,市场发展部经理签注明确意见后,连同贷款资料、调查报告等资料等一并移交风险管理部审核。第二节 风险管理部审查环节第二十四条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审阅贷款客户资料,了解贷款客户相关信息,识别和衡量有关风险;(二)对客户进行风险评级,并保证评级的公正、准确;(三)提出贷款审核意见,确保贷款审批委员会做出正确判断,保证贷款发放的安全性;(四)提请主任委员召开风险委会议,确认出席会议的委员是否达到规定人数;(五)记载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记录,并对有关审批资料、文件保存归档;(六)协调和落实风险委交办的其它事项。第二十五条 风险管理部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合规

15、性评估和风险评估两部分,应从风险防控的角度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评估和评价。主要审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采取资料分析、核对以及其他必要的风险审查形式对报批项目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财务风险、担保风险、法律风险、合规风险等进行风险评审。(一)信用风险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诚信度,清偿债务意愿,及能否严格履行合同条款;(二)市场风险分析。分析经济环境对贷款项目和借款人的影响;(三)财务风险分析。通过财务状况分析和现金流量分析,掌握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申请人的未来发展趋势;(四)担保风险分析。重点分析担保方式的可操作性,保证人担保资格、担保意愿、代偿能力等,抵押、质押是否合规合法,与抵押物、质物的流动性相关的预期变现难易程度、交易成本和价格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第三节 信贷专职岗审查环节第二十六条 信贷专职人员审查职责。(一)负责审查提交审批的信贷业务;(二)负责为分支机构提供相关信贷业务咨询和指导。第二十七条 信贷专职人员审查内容。(一)主体资格审查。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及性质;2、申请人的资质条件;3、申请人产权及内部治理结构;4、申请人民事行为能力和借款条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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