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勤工助学中心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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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大学勤工助学中心规章制度湖南大学勤工助学中心工作制度一、工作分配制度总经理负责组织的发展方向以及确定大型活动中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安排,统筹勤工组织的整体工作方向。副经理具体分管(实体店、中心各部门的协调),并与总经理商讨具体决策内容。人力资源部负责结合日常人事的考核与工作进展情况向总经理和副经理提供管理方面的建议,并保证组织规章的有效执行(由办公室进行协助)。其他各部门部长主要负责本部门日常工作的执行与管理,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相应的人事考评,以作为换届选举与职位升降等人事变动的参考依据。各部门的职责: 办公室:文件的整理和撰写,会议的记录。 人力资源部:人事考核,活动策划 宣传部:活动中的各

2、种宣传如海报设计,博客校内管理。 市场部:外联和市场推广,场地申请与布置 财务部:中心内部和各实体店财政收支记录 活动策划部:大型晚会策划,中心内部活动如素质拓展,聚餐等活动的安排二、工作记录制度由办公室进行日常工作和会议具体内容的记录,同时各部们本月的工作计划、记录需按时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汇报工作情况(每两周一次,使用电子版),同时由人力资源部将各部门的会议与工作情况存入各部档案作为年终人事考评依据。三、会议制度(一) 中心工作会议:每两周一次,中心各部长以及副部长必须出席。各部门可以每次带一名干事。各部门汇报工作,总经理做出工作总结,组织安排各部门工作,同时副总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本段时

3、间各部门考勤与工作情况的说明并公示,另一名副总经理对本段时间实体店考勤和工作请情况进行说明和公示。最后中心各部门成员员进行工作交流。总经理传达工作思想,研究各部工作计划,做出下两周工作安排。、(二) 中心部门工作会议: 时间视部门情况而定,中心各部员工必须出席。组织讨论中心工作会议的实施计划,汇报部门上阶段工作情况,做好接下来的工作安排。 四、考勤制度:第一条: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中心的工作考勤(包括值班考勤、会议考勤)记录和向副经理汇报记录情况。有事需先请假,以电话和短信形式向人力资源部请假,否则按照缺勤处理,根据缺勤情况相应采取取消福利补贴以及各种评优的处理。第二条:各部门会议每次组织前需提前

4、向人力资源部进行通知,会议结束后将其记录发给人力资源部。五、中心活动制度第一条:中心每学期举行最少一次大型活动,如外出进行组织内部素质拓展活动(具体形式可以是露营、郊游等)、与其他各大高校进行交流会等,全体人员体必须参加,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促进组织内全体成员的思想交流。第二条:在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中,如人手不足时,各部门部长有权向副经理申请其他部门的协助,副经理在了解实际情况后统一调配人手,若无特殊情况,各部门不得以人手不足为由拒绝提供协助,否则将作为违纪处理计入人事考核表。六、财务制度中心日常工作活动中的车费、电话费等报销单据以及实体店收支情况由财务部专人统一管理,在实报实销的前提下按

5、月结算,财务部负责人在中心工作会议上汇报并公示实体店收支情况及中心各部门内部开支情况。七、人事考核制度:第一条:总经理对于不遵守中心工作制度的干部有批评、警告、留职查看、撤消职务的权利,其具体情况由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工作总结、组织成员的投诉及意见等)。各部门拥有对总经理的民主监督和汇报并提出详细意见的权利(根据总经理的工作作风、效率、成绩来进行)第二条:组织所有成员的期末最终考评具体量化评比由四方面(自评、本部门、经理、日常人事考评)组成,各占25,评奖的基本要求是人事考核中违纪次数不超过最高限度,如有同时满足此条件者择优评奖。湖南大学勤工助学中心干部管理制度第一条:中心干部是指

6、包括中心干事以上的所有干部。 第二条:中心干部是中心员工的典范,必须处处以身作则,在员工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努力做到: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中心章程;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和中心名誉; 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学习上积极上进,在同学当中起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参加和组织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和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 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于在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地协助学校工作,履行服务师生的工作宗旨;组织同学参加勤工助学活动,以勤工达到助学,引导学生开展实践活动走向就业

7、。第三条:本中心在每年九月份进行骨干招聘,通过笔试、面试、考核,从应聘的同学中择优录取,选拔优秀的同学进入中心工作。在各部门的面试过程中总经理会给予必要的意见与相应的要求。第四条:本中心各部干事、助理由所在部门部长管理,如本部门发生人事变动应上报总经理讨论通过后方能批准执行。 第五条:一般不允许本中心干部学期中离岗,有特殊情况(家庭原因、非人为意外等情况)辞职者,须先与本部部长报告,部长经考虑后予以同意的,再向总经理上传辞职报告,待其批准后卸任,否则按撤职处理(撤职处理方式:无工作证明、无福利补贴、只在组织人事变动表中进行相应的工作经历记录,特别标明于撤职一栏)。 第六条:干部跨部门调动,非由

8、总经理直接决定的,须由调入部门向总经理递交调出部门意见书面报告并进行相应陈述调动原因后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干部的任、免职应征求个人意愿与在本组织历史考核档案等进行。 第八条:本中心以经验交流会、中心干部培训班、素质拓展活动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中心成员进行培训。 第九条:本中心为每位干部建立档案,人事变动时,档案应相应变动。干部档案应由工作情况、自我鉴定和组织鉴定等组成。第十条:考核应公正、公开,考核评定应参考被考核者得上级、下属、同事及自身的鉴定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并最终以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讨论结果作为最终定论。 第十一条:对工作、成绩突出并考核优秀的中心干部,在通过其上级、下属

9、、同事一致认可(即在部门或组织的评优活动中集体选举出来者),本中心会根据其工作的突出程度给予相应等级的奖励。第十二条:对工作不力和犯有错误的中心干部,本中心将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与相应处分(由人力资源部发放相应的书面警告,并给出考评记录予以证明其情况的严重性)。 第十三条:干部的任免、奖励、处分应通过各种方式(任免&奖励:工作会议上通报;处分:一般情况下直接通知本人,如若情节严重者,直接在中心工作会议上进行通报)第十五条:干部的任免、培训、考核、奖励、处分具体办法,由本中心总经理副经理拟订并参考各部门部长、干事的建议后确定。 湖南大学勤工助学中心干部考核制度第一条:聘用者必须履行以下义务(一

10、)遵纪守法,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二)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有关活动,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三)关心学中心工作,积极为中心的工作献计献策;(四)对所在部门的工作热心、负责,能认真完成所属各项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各部、各员工工作。第二条:中心干部考核合格条件1、中心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具体实用方法以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实践能力);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以及具有相应的实践经验,有胜任其本职工作的组织能力和理论知识; (三)正确行使权利,按章办事,以身作则,密切联系身边的同事,自觉接受同事与上级的监督与建议; (四)工作中要秉行民主作风,要有组织纪律观念与

11、全局观念,善于参考他人的正确意见,并努力团结同学,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学一道工作。第三条:考核办法(一)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二) 考核对象:勤工中心所有成员(三) 考核方式:日常工作完成情况(40%), 考勤(15%),总经理评价(20%),老师评价(25%)。 (四) 考核细则:(共100分)(1)出勤情况:15分 会议出勤10分,迟到、早退扣1分;无故缺勤扣2分,无故缺勤两次无分。 活动出勤5分,无故缺勤扣2分。(2) 日常工作情况:40分工作认真负责,按时按质完成各项任务(5分)准时参加各种活动或

12、会议,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并被采纳(5分)责任心强,能及时传达会议精神或落实工作完成情况,服从上级安排,不搞自由主义(5分)组织、策划能力较好,能及时处理突发状况(5分)做事效率高,创新能力强(5分)沟通能力好,协调能力强(5分)有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听取合理意见(5分)有良好精神面貌,较好的谈吐和言行举止,能够兼顾学习和工作(5分)注:以上可根据自己的相关情况合理打分,但不能超过规定的最高分数。(3) 总经理评价:20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及平时出勤、表现对其进行打分。(4) 老师评价:25分老师通过工作完成情况及平时出勤、表现对其进行打分。5、 本考核结果将作为对勤工中心干部任免、评奖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名列本中心前5%为勤工中心先进个人,95分以上为优秀干部,60分以上的为合格,对不合格者进行辞退。 湖南大学勤工中心先进个人评奖制度(一)奖励条件:1、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纪处分;2、没有主干课不及格,没有旷课;3、没有违反勤工中心规章制度;4、工作努力,忠于职守;5、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现,对系有突出贡献者;6、能服从组织安排者;(二)评选办法: 1、名额:勤工中心先进个人名额原则上不能超过勤工中心所有干部人数的5。 2、评奖程序: (1)根据期末考核汇总表进行评选,各项考核成绩汇总最优者获选; (2)老师审查被评选人员资格; (3)公布结果并颁发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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