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上传人:博****1 文档编号:425113254 上传时间:2024-01-28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50.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1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银行合规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建立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我行依法合规经营,符合外部监管机构监管要求,维护我行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合规定义本办法所称合规,是指商业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和准则,包括银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内部规范相一致。本办法所称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等;本办法所称合规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因没有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

2、管处罚、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本办法所称合规管理,是指商业银行有效识别合规风险,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采取各项纠正措施和适当的惩戒措施,规避和控制合规风险的发生。同时,合规管理还包括对员工进行合规教育,在全行进行合规文化建设,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合规管理是商业银行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第三条 合规管理原则(一)全面管理原则:合规管理覆盖我行所有业务及业务全过程,以及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全体工作人员,做到事事合规、人人合规。(二)独立管理原则:合规部门及合规工作人员职能独立于业务部门,其合规报告、合规检查等职能不受业务单位干涉。合规管理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职责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责。(三)垂直管

3、理原则:总行业务部门业务线和支行合规管理工作由总行合规管理部门直接负责管理。(四)协调与效率原则:合规管理部门与稽核审计、监察保卫等相关部门通过组织协调与分工合作,确保合规管理体系的高效运作。第二章 合规部门、人员与职责第四条 合规管理部门合规管理职责总行合规管理部门负责有效识别和管理银行合规风险,承担以下合规管理职责:(一)起草、制定有关合规管理制度,并在合规制度下发后推动合规制度的执行;(二)关注并持续跟踪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变化,正确理解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规定及其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对银行经营的影响,为本行业务发展提供合规建议;(三)审核评价本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合规性,组

4、织、协调和督促各业务条线和内部控制部门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梳理和修订,使其符合法律、规则和准则的要求;(四)主动识别、量化、评估、监测和报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合规风险,分析合规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确定合规风险的防范和处置措施;(五)为本行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拓展以及业务流程的再造提供必要的合规测试、审核和支持,评估新客户关系的建立以及客户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等产生的合规风险;(六)对支行和业务部门进行合规检查、评估和考核;(七)组织制定合规手册、合规管理规范等合规工作指南,并评估其适当性,为业务部门恰当执行法律、规则和准则提供指导;(八)协助相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包括新员工的合规培训

5、和合规测试,合规工作人员的业务和技能培训等;(九)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全行反洗钱工作;(十)全行合规文化建设; (十一)与银行外部的相关监管机构进行日常的工作联系,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第五条 总行业务部门合规岗位设置及职责总行金融同业、计划财务、会计结算、信贷审查、个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系统管理、国际业务等业务管理部门设置兼职合规岗。其合规岗位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负责本部门业务线的合规自查,监控合规政策遵守情况,检查、评估业务线合规风险;(二)定期报告业务合规情况,提出合规管理意见或建议;(三)负责本部门需要进行合规审核的有关业务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新业务、新流程

6、的合规报审;(四)关注并持续跟踪本部门业务线法律、规则和准则的最新变化,并提交合规管理部门;(五)负责本部门业务合规手册内容的编写;(六)其他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合规工作。除业务部门外,审计部负责对合规风险进行专项稽核、审计和参与调查违规事项与合规薄弱环节,重点突出其内审与检查职能,并针对检查结果提供合规建议;人力资源部负责通过员工手册和入行教育对员工进行合规培训;办公室负责有关综合业务和对外信息披露的合规性。第六条 支行合规岗位设置及职责支行设合规经理负责本行合规管理,合规工作接受总行合规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合规经理由总行派驻营业部经理兼任。合规经理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支持和协助

7、支行领导有效推动和执行总行合规政策,有效管理支行合规风险;(二)监控支行合规政策遵守情况,收集支行合规风险点,主动识别、评估和监测合规风险;(三)及时报告支行合规情况与合规风险事项,提出合规管理意见或建议;(四)负责支行合规文化建设,提高支行工作人员合规意识;(五)负责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安排的其他合规管理工作。第七条 合规人员的选聘与任职资格总行业务部门兼职合规人员由所在部室按合规人员选任条件推荐,报合规管理部门备案。支行合规经理按合规人员选任条件选任,报合规管理部门同意。 合规人员任职资格:法律、金融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岗位必须的法律和金融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熟悉银行规章制度,

8、具有较强的合规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作风严谨。第三章 合规审核第八条 合规审核合规审核是指合规管理部门对有关业务进行合规测试和审查,进行合规风险提示并提出合规建议的过程。合规审核的范围包括:制订业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方案,认为需要进行合规审核的重大业务决策等。第九条 合规审核流程业务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起草、制定、修改以及新产品、新业务的开发由各职能部门完成。总行有关部门或业务经办支行提交合规审核时,填写广州市商业银行合规审核登记表(见附件一)报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同时提交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行内相关规定。提交后,合规管理部门结合驻行律师进行合

9、规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合规审核意见。第十条 合规审核内容对于业务规章和操作规程主要审核是否违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规则和准则,提示存在的合规风险与合规缺陷;对于新开办业务、新产品,除进行审核是否与有关法律制度、规则和准则一致外,进行合规性测试,重点关注经营环境、信息系统、工作人员、技术要求等银行环境的变化,并由此确定是否要对行内内控制度、业务政策和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同时争取有利于业务发展和业务创新的外部政策环境。对不属于合规方面的问题,如交易监控、项目决策依据、非合规性的业务风险等,不予审核,由相关部门自行负责。第四章 合规检查第十一条 合规检查总行合规管理部门通过专项检查或日常检查对

10、业务部门、支行合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合规检查人员有权调阅所需的任何记录和有关合规文件、档案材料等,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支行和员工对有关事项作出说明。第十二条 合规检查内容(一)业务合规情况,是否发生违规行为和是否受到监管、审计、稽核等机构的处罚;(二)合规风险管理和合规风险控制是否充分、有效;(三)合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合规管理计划的实施与进展;(四)员工是否能够正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则和准则的相关内容;(五)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时,是否及时修订和完善了已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等;(六)发生违规操作或可疑交易等合规问题或合规风险时,是否及时上报并

11、采取处置和纠正措施;(七)合规工作开展情况;(八)合规文化建设情况。第十三条 合规现场检查合规管理部门根据工作计划与安排对支行进行现场合规检查,检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抽查交易记录/凭证、单独与员工访谈、进行合规测试等。第十四条 合规检查评价合规管理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对被检查单位合规情况和合规工作开展情况、合规人员履行合规职责情况做出评价,并提出合规意见或建议。第十五条 合规意见书合规管理部门根据检查情况,对发现的合规风险、合规问题、合规工作情况对被检查机构发出合规意见书(见附件二)。被检查机构应当在收到合规管理部门出具的检查情况及合规意见书后一周内向合规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方案和整改意见,并严格进行

12、整改。第五章 合规报告第十六条 合规报告我行合规报告的类型包括:合规工作报告、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和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其中合规工作报告为定期报告,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和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为不定期报告,发生合规风险事项时按报告期限上报总行合规管理部门。第十七条 合规工作报告合规工作报告是合规管理组织架构中沟通合规工作信息的报告。合规工作报告为季报。总行各业务管理部门合规岗和支行合规经理在每季度结束后两周内向合规管理部门提交合规工作报告(报告格式分别见附件三和附件四),总行业务管理部门无报告内容事项的,可不报。总行业务部门合规工作报告内容:(一)业务部门发现的合规风险、合规缺陷;(二)外部法律法规及

13、监管要求变化情况以及在业务线落实情况;(三)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修订、完善的合规情况; (四)新业务、新产品等市场准入合规情况。支行合规工作报告内容:(一)业务合规情况。对支行业务合规情况进行评估,包括发现的合规风险、合规缺陷等;(二)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三)违反外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发生的合规事件及处理情况;(四)合规工作开展情况;(五)合规文化建设情况。第十八条 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合规风险事项是指银行发生违规事项或因违反监管要求可能受到处罚或制裁,遭受资产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事项。发现或获知如下合规风险信息的,于三个工作日内报告至合规管理部门:(一)发生的合规风险事

14、件;(二)监管部门发现存在的合规风险点,或对本行发出的合规风险提示等;(三)监管部门业务合规监管意见或建议;(四)内外部审计、稽核机构、风险管理部门检查中所发现的合规风险信息;(五)业务部门发现的合规风险隐患;(六)合规管理人员在合规风险识别、评估、监测、测试和咨询的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合规风险或合规问题。第十九条 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指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受到重大处罚或制裁,遭受明显经济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重大事项。发现或获知以下重大合规风险事项,两个工作日内报告至合规管理部门,情况紧急可能引起严重或不良后果的,应立即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报告合规管理部门。(一)发生的合规案

15、件;(二)内部员工办理银行业务中违法违规导致的犯罪案件;(三)发生涉嫌洗钱等外部案件;(四)因合规风险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对我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五)客户关于本行重大合规事项的投诉;(六)因合规事项被监管机关制裁或处罚;(七)支行和总行有关部门认为应当报告的其他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第二十条 合规风险事项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的报告内容合规风险事项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应填写广州市商业银行合规风险事项报告表(格式见附件五)。合规风险事项及重大合规风险事项报告包括:(1)合规风险来源;(2)合规风险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岗位、发生经过;(3)合规风险事项的性质;(4)可能或已经形成的风险、不良影响或损失程度;(5)已采取的措施;(6)下一步处置措施及建议。第二十一条 合规报告路线支行合规经理对于需报告的事项,应按要求上报总行合规管理部门,同时报所在单位负责人;总行部门合规岗对于需报告的事项,应按要求报告合规管理部门,同时报所在部门负责人;合规管理部门对于需要上报行领导的事项,应按规定及时报告主管行领导。第二十二条 合规报告异议合规报告由合规人员独立、尽职完成。合规报告征求报告单位意见后,无论单位意见如何都需直接报送合规管理部门。如所在单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大杂烩/其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