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银行)清洁卫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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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社(银行)清洁卫生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持营业场所清洁卫生,养成人人爱清洁讲卫生的良好习惯,营造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树立农村信用社良好的窗口形象,提升企业文化建设,特制订本清洁制度。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清洁卫生制度是指辖内农村信用社值班人员在对营业场所、公共区、责任区、设备等的清洁工作过程中应该遵守的规定。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县联社各部室中心、辖内营业机构全体员工。第四条 县联社清洁卫生工作管理机构为县联社综合部。各营业机构的清洁卫生管理机构为本单位综合岗。由县联社综合部、各单位综合岗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对本单位员工执行清洁卫生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第二章 划分区域 落实责

2、任人第五条 县联社综合部、营业机构综合岗应对本单位内清洁公共区、责任区进行划分,落实并明确各部门负责清洁的区域和范围。各责任部门负责人为清洁卫生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的清洁卫生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第六条 县联社各部室中心、各营业机构营业办公区的清洁卫生,由各部室中心、各营业机构当日值班人员负责。第三章 卫生标准及要求第七条 营业室及办公室要求上班前和下班终了均应打扫营业场所清洁卫生,一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每天打扫时间为上班前10分钟,每周大扫除时间原则上定于星期五下班后,各部室中心、营业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大扫除时间,每逢节假日之前应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扫。第八条 卫生标准:

3、(一)环境卫生规范 1.营业场所应随时保持整洁、明亮、美观、卫生;2.办公桌应随时保持清爽、整洁,办公用具、凭证、账表应分类定位放置,办公桌上不可有任何私人物品; 3.送餐的营业网点,就餐后要及时清扫,严禁将就餐器具或剩余食物扔在营业室; 4.计算机、点钞机、传真机等机具班后要经常擦拭,用丝绒布遮盖,严禁随意拆卸; 5.下班后随手关灯,并检查空调、计算机的运转情况,严禁无人、无故开机运行。远程电视监控机必须保持全天 24 小时正常运行。 (二) 公共区、责任区县联社各部室中心、营业机构公共区、责任区院落应做到张贴悬挂规范、干净整洁。第四章 检查与考核第九条 县联社各部室、中心的清洁卫生工作由联

4、社综合部负负从县联社综合部、合规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考核、评比等工作。第十条 各营业机构的清洁卫生工作由县联社、上级部门负责检查。各营业机构负责人每月对社内清洁卫生检查一次;县联社综合部每季度负责对全县农村信用社清洁卫生工作组织检查一次,每年终总评一次,好的给予表扬、奖励,评比不合格的要限期改正,年终不得评为卫生先进单位,以保证清洁卫生工作经常化,人人自觉遵守。第十一条 县联社综合部对年终评比为最后两名的机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罚款从该责任人津贴中直接扣除,对该单位年度综合得分中扣2分,并通报全辖信用社。对评比总分排为全县第一、第二名的给予表彰奖励。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负责解释和修改。本制度与上级管理部门规定有抵触的,以上级管理部门管理规定为准。第十三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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