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商贸城租赁合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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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邑商贸城商铺租赁合同(合同编号: )临沂志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临沂志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地址: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甲方已取得合法授权,就本合同规定下的物业进行招租,乙方愿意承租,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铺位及经营范围1、甲方将平邑商贸城 栋 号_层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租赁与乙方经营。2、该商铺总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政府测绘部门实际结果计算,面积差异多退少补。 3、 该商铺经营业态主营: ,经营品牌: ,兼营: ,经营品牌: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经营

2、业态。第二条:租赁期限 该商铺租赁期限为五年,即: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商铺交付1、 甲方在市场正式开业前给予乙方两个月的装修期,并提前通知乙方交接商铺。2、 乙方收到交付通知后7日内应会同甲方对该商铺进行验收交接,商铺交付的标志为乙方验收商铺后签署的交付验收单。如果乙方未在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对该商铺进行验收交接,逾期超过7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需明确商铺交付业主装修时间)第四条:租金及费用1、乙方承租的甲方商铺租赁期第一年0租金,第二年租金及管理费为每日_ 元/平方米(优位加价另加),第二年整个租赁期租金及管理费总额为¥_ _人民币,大写人民币_元。上述费用构成中,市场管

3、理费占80%,租金占20%。租金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内缴清,逾期每日按租总额的3%加收偿金,超过一周本合同作废。次年租金在本合同到期前两个月缴纳。2、乙方选择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市场管理费及租金。如乙方选择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市场管理费及租金,则折后市场管理费及租金为 元,大写: 。如乙方选择分两次支付市场管理费及租金,则签订合同当日需交纳市场管理费及租金为 元,大写: ;剩余市场管理费及租金 元,大写: 须于2013年7月15日前一次性支付。第五条:履约保证金1、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缴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以保证乙方忠实遵守履行本租赁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项下乙方的全部

4、义务。2、 租赁期内,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本合同及物业管理合同项下的义务,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用以冲抵市场管理费及租金、违约金、滞纳金、处罚金、经济赔偿金等;乙方被消费者、客户、其他经营户投诉,经查证,应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不积极、及时处理或赔偿,甲方有权以履约保证金先行赔付。履约保证金不足规定的数额,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补交之日起五日内补齐。3、本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约,或本合同被撤销、因甲方原因解除、确认无效,经审核确认无误后,甲方将保证金余额退还给乙方。4、在具备以下情况时,乙方提交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1)开业后不正常营业(指连续关门停业7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日以上,春节除外)

5、;(2)乙方超过1个月不缴纳水、电费,或所欠水电费超出保证金;(3)乙方违约提前解除本合同,所支付的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还需另外支付叁个月的市场管理费及租金给甲方作为违约赔偿金。5、 合同到期之日,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严格遵守物业管理规定,没有未处理完毕的消费纠纷、税费或其它纠纷,乙方在将物业完整移交给甲方后,甲方将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乙方。第六条:租赁期装修约定1、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缴付装修押金人民币 元(大写 )。2、乙方在市场正式开业前如不能完成经验收合格的装修,甲方有权收回商铺,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3、乙方的装修设计方案需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装修结束具备开业条件的,要经甲方

6、工程部、市场部共同验收合格后7天内全额无息退回装修押金。如乙方装修未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证明及施工图等导致工程无法验收,所造成的一切结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装修时,不得损坏商铺的主体结构,如水管、电线电路、电器设备及其他固定装置,如上述装置出现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检查维修,乙方予以积极配合。 如因乙方原因延误维修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5、乙方应正确使用租赁商铺及其附属设施,在租赁期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在损坏之日起七日内自费维修、更换并做相应赔偿,因乙方原因而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做相应赔偿。甲

7、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6、乙方自负费用对租赁商铺进行装修、装饰,并依法应当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7、乙方装修如涉及商铺外面的招牌、灯具的安装、改造及商铺内水、电、消防、通信、防盗、空调及排污系统的接驳、更改或搬移,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改造费由乙方承担。第七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权利:1、甲方有权对市场进行整体布局规划、升级改造、专业调整。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商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订商铺的统一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3、有权要求乙方按期缴付市场管理费及租金及各种费用。 4、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是否合法、是否遵守规章制度进行监督。5、甲方拥有重新命名市场和改变、替换或取得原有名称的权利

8、,无须对乙方做任何补偿,并不因此构成本合同的终止或合同履行条件改变的原因。义务:1、甲方须尊重乙方的经营权利,不得以监督为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甲方必须给予乙方在平邑商贸城享有与其他经营者平等的经营条件,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方便,共同维护平邑商贸城的正常经营秩序。 3、甲方不得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将乙方承租商铺转租他人。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在约定经营范围内从事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 2、有权以适当的方式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3、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义务:1、 乙方须遵纪守法,依法经营,严格遵守联富国际装饰城的规章制

9、度,服从市 场整体布局规划、升级改造、专业调整,经营活动不得超出其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也不得超出甲方整体安排的经营范围。 2、 按时如数履约缴纳市场管理费及租金、保证金和其它各项相关费用。3、 须承担国家规定的税费和工商管理费(相关优惠政策按政府会议纪要执行)等相关费用。4、 在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商铺转租、分租、转让。租赁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必须提前两个月与甲方重新签订合同,按重新签订的条件缴纳市场管理费及租金和费用,否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租,甲方有权另行安排出租。在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续租权。5、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乙方同意并自愿委托甲方作为商品销售和服务质量 保证的监督、调

10、解人。在租赁期内发生消费者投诉,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调节处理。 6、 本人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租赁商铺归还 租赁期满或合同依法解除,乙方应于合同终止之日24小时内,将其一切物品设备(不包括乙方装修和改善租赁物增设的附属物)等全部撤离清场,将租赁物完好移交给甲方,租赁物如有损坏,修复费应当由乙方承担。逾期不移交租赁物,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市场管理费及租金的2倍支付占用费,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终止十日后,甲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商铺,租赁物内仍有余物的,视为乙方抛弃物,由甲方处理,无须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一)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已收

11、取的市场管理费及租金及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不法经营活动。 2、乙方擅自改变该商铺的经营性质、范围、用途。 3、乙方擅自将该商铺转租、分租、转让。 4、乙方在经营期间严重违反商城的有关规章制度,致使甲方或第三人的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经甲方提出后仍不予改正。 5、商铺交付使用后,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连续关门停业7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5日以上(春节除外)未对外营业。 6、乙方装修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未按甲方同意的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装修。 7、逾期1个月未缴纳市场管理费及租金和其他费用。 8、未按规定缴纳税金和工商管理费用。 9、不服从甲方布局调整,专业调整,

12、升级改造。(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按原乙方所交的保证金相等金额给予赔偿。 1、甲方延迟交付租赁商铺达2个月以上的; 2、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的。第十一条: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的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终止,双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是指无法预见或虽可预见但无法控制或避免其发生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战争及自然灾害。第十二条:通知事宜1、双方保证已在合同中注明了自己真实、准确的通讯地址,并确认该地址即为双方相互发送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一方变更通讯地址,应于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因一方提供的地址错误或地址变更一方怠于告知而导致对方无法送达通

13、知或对方拒绝接收、签收通知的,自通知方发出通知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通知送达收件人。2、本合同的通知均以书面通知为准,书面通知以挂号邮寄、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对方的,则通知时间以落地邮戳为准;书面通知直接送达对方的,则通知时间以对方签收为准。第十三条:合同附件经工商部门确认并在本商场公示的各项制度、平邑商贸建材城商户手册(含后期修订本)以及平邑商贸建材城制定各种规定、制度、通知等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其他事宜乙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准确、书写公正清楚,如乙方居住地址、电话发生变化,乙方及时以书面形式(传真、信函)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原地址发出的信函无论乙方是否收到,均视为有效送达,由此产生的延误及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第十五条: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判。第十六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七条:备注 甲方:临沂志铭物业服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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