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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区文体活动室管理制度 阳光小区活动室管理制度 (征求意见稿) 为活跃小区退休党员和老年人业余文化生活,加强活动室管理,确保安全、防火,保持环境卫生,有效旳利用活动室现有资源,依照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活动室由小区派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其职责是按要求时间开关门,监督活动室内卫生,检验设备损耗情况。 二、活动室活感人员需办理会员卡,交纳30元物品损坏风险抵押金,如活动期间损坏物品,将按物品价格扣除对应抵押金。抵押金将在退卡时一并退还。 三、活动室开放时间为:每七天二至周五,天天早晨8:3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正常休息。活感人员必须恪守开放时间,不得随意要
2、求提前或延长,特殊情况另有安排。 四、活动室内环境卫生和物品管理由活感人员负责,每日安排3到5人值日,值日人员负责清扫室内卫生和物品管理,并通知外来人员怎样参加活动。由小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监督,每晚检验卫生和物品情况,发觉损坏,找不到损坏物品人员,由当日值日人员负责赔偿。 五、活动室活动详细要求: 1.讲文明礼貌,禁止大声喧哗,保持室内平静。 12.注意公共卫生,不得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 3.活感人员要自觉爱护活动器材,正确使用。 4.不带儿童进入活动室。 5.活动后将物品放回原位,关闭门窗、电源。 六、凡来活动室参加活感人员必须恪守活动室制度,主动配合小区工作人员搞好管理工作,并欢迎提出批评和提议。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