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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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保处方及处方权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的监督管理,规范医保处方行为及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的处方权力,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部门的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医保处方权是指本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我院为医保患者开具医保处方的权力。医保处方是指具有医保处方权的医保医师为医保患者所出具的医疗文书。第三条 医师与药剂人员应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的细则。第四条 医师应严格按照四川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和医保药品目录有关规定为医保患者用药。第五条 医师在开具处方中应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

2、的药品通用名称。医保处方限量规定,办理特殊疾病门诊患者每张处方量不超过15日用量。 在诊疗过程中,不得使用特殊疾病申报目录外的药品或诊疗项目等。第六条 医师在为医保门诊病人诊治时,必须核对患者的身份证件,如其他人员代办则应按核实代办人员的身份并在病历中记录代办人的姓名,与患者本人的关系。医保处方为成都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专用病历和处方,医师为患者所写病历时应如实写清患者的病因和病情。第七条 特殊门诊处方刷卡时,刷卡工作人员应核对医保病历记载情况。特殊门诊处方应单独装订保管,保管期限为两年。第八条 医师要加强对医保病人的入院宣教和管理,严禁特殊门诊病人升级住院、空挂床位。第九条 确因病情需要,

3、医师建议使用的药品而医院缺药时,应由医院替患者组织药品,不应开具外配处方。成都复兴医院医疗保险人员工作职责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院医保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计划并及时汇报和进行总结;2、检查临床各科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医保病人的医疗收费,严格按照目录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执行;3、掌握和了解医保病人的入院、出院标准,对医保病人的转诊、转院条件进行审核;4、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解释;5、负责和医保中心进行门诊费用核对;6、负责将病人在医院发生的费用按相关规定结算;7、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业务,掌握核算办法、核算比例及不予补偿及自付项目的范围,熟悉实施方案和各项制度;8、对待门

4、诊病员做到礼貌、热情服务。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病 历 审 核 制 度1、病人出院,医保工作人员进行草算或直算时要同时审核住院病历;2、审核病历登记的常规性项目的准确性。如,姓名、年龄、性别、入住院时间等,查看登记项目、病程、单据、医嘱签名、护理记录时间等全不全;3、审核病程记录的延续性。疾病诊断前后要一致,诊治要符合疾病转归变化特点,有无乱用药不合理用药,有无滥检查重复检查,有无不合理收费重复记费等;4、审核病程、医嘱、清单的一致性。不能出现用药无医嘱,检查无记录等现象;5、要审核病历的合理性。病历的合理性主要是诊断、用药、收费的合理性。 医保工作奖惩制度为了

5、更好地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把医院医保工作做得更好,更细,根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考评奖罚制度:1、乙类药品、自费药品未征求病人同意、未签字者,每例罚款20元;2、杜绝挂床住院和冒名顶替住院现象,违规者,每例罚款50元,如科室杜绝了冒名顶替住院情况,每例奖励50元;3、抗生素使用合理:不合理合使用药效相同的药物者;同时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昂贵抗生素;每例罚款20元;4、出院带药未上医嘱,超标准带药的,每例罚款20元;5、未及时开具诊断建议书,造成病人未经医保办审核住院的每例罚款50元,并承担相关责任;6、住院病人满意度调查95%以上奖励100元。7、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

6、付范围疾病纳入医保,每例罚款50元。 医保病人就诊流程门诊(一)、病人持有效证件(医保本、IC卡)前往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二)、医生查验证件;(三)、医生诊疗,开具处方;(四)、收款室划价,刷卡;(五)、药房审核用药是否正确、经济、合理;(六)、发药,病人遵医嘱。住院(一)、病人持有效证件(医保本、IC卡、身份证)前往定点医疗机构;(二)、医生查验证件;(三)、医生诊疗,符合入院条件开具专用诊断建议书;(四)、医保工作人员审核患者相关证件及诊断建议书,符合入院标准者盖章同意,医保办审核同意后患者办理入院手续;(五)、患者入院接受诊疗,医保工作人员日常监督;(六)、急危重症病人可先入院,两日内补

7、齐相关手续;(七)、患者出院,携相关材料前往医保办办理相关手续。医疗保险四合理制度为进一步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热点问题,在医疗行为中切实做好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以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制定本制度。(一)合理检查1、 诊断病情必须认真询问病史及完成系统体格检查,根据病情需要选择辅助检查项目。2、与诊断相关的特殊检查、有创检查、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须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后安排完成。3、诊疗过程中需要延伸检查或复查的检查项目,须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检查知情同意书后安排完成。4、限于本院调剂不

8、能作的检查,如病情需要,须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院外检查知情同意书后安排完成。5、所有检查项目必须下达在临时医嘱上,检查报告及时归入病历,按日期的先后顺序粘贴,异常结果用红色墨水标识,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检查结果并认真分析。6、严禁作与病情无关的各种检查、重复检查、超范围检查、过度检查。7、若病人要求作与本次疾病无关的检查,应当充分告知病人其必要性,若病人坚持,应当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病人签字认可。8、医务科每周组织相关质量管理专业委员会对临床科室进行督察:抽查在架住院病历和终末归档病历,审查清单与病历记录中的医嘱及检查报告是否吻合;根据病历记录反映的病情,所作的检

9、查是否合理;审查履行知情同意的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总结、分析、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问题突出的科室要求限期整改,并在短期内重新复查,以了解整改的效果。9、医务科定期检查医技科室辅助检查报告单的结果阳性率,监督报告结果是否符合的相应的质量标准。10、医技科室密切与临床科室联系,进行质量追踪,了解有关检查质量的反馈信息,以便改进工作。(二)合理用药1、根据诊断疾病选择适宜、正确、准确、安全、有效、价廉的药物进行治疗,严格掌握用药指征,观察药物不良反应。2、使用特殊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价格较贵药品、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自费药品须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

10、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后处方。3、诊疗过程中根据病情需要增加或更换使用的药品须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后处方。4、限于本院条件没有的药品,如病情需要,须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外购药品知情同意书后安排完成。5、所有治疗药品必须下达在长期、临时医嘱上,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认真分析疗效、不良反应。6、严禁处方与病情无关的各种药物、大包围用药、滥用药物。7、若病人要求使用与本次疾病无关的药物,应当充分告知病人其必要性,若病人坚持,应当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病人签字认可。8、在条件许可时,建立临床药师查房制度,在查房过程中掌握医师的用药方法

11、,熟悉医师的用药习惯及工作程序。掌握各种检查、检验指标及临床意义。处理查房时出现的用药问题,对于医师不熟悉的药品,负责提供有关资料及信息咨询,增进药师与医师的沟通,彼此共同提高。在查房过程中及时发现药物不良反应,与医师共同分析讨论,防止药源性疾病的发生。9、定期抽查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对使用药物进行疗效评价、配伍分析,对药物的急性毒性与慢性毒性适时监测。通过查阅住院病人的临时医嘱和长期医嘱,结合药物的特点及病情的发展,对用药档案进行分析,遇由疑问即深入临床,进一步研究,促进临床合理用药。10、用药动态分析,药剂科按照规定,每季度向医院提交医院药品消耗及用药结构情况,从数量和金钱两方面进行统计分

12、析,以供决策。11、加强抗感染药物使用监控每季度对住院、门诊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总结分析。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实施细则控制抗感染药物使用,审查、分析处方;定期进行处方点评。监控临床各专业医、药比例及抗菌药物占总药品比例,以及抗菌药物使用排序,发现异常苗头,及时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使用三联及以上抗菌素必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技术职称医师批准同意。12、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师对用药过程应加强指导,对潜在或已出现的不良反应提供咨询和进行报告并及时处理,对相关信息进行收集并及时反馈临床。13、药学情报资料的收集、宣传,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临床药师有针对性的收集一些与本院医疗实践结合较

13、紧密的文献资料、期刊杂志、临床用药经验等,通过归档整理,向临床宣传,促进合理用药。(三)合理治疗1、根据诊断疾病选择适宜、正确、准确、安全、有效、价廉的治疗手段,严格掌握治疗适应症、禁忌症。2、与诊断相关的特殊治疗、有创治疗、费用较高的治疗方法须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3、诊疗过程中需要增加或更换治疗方法须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相应的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4、限于本院条件不能进行的治疗,如病情需要,须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院外治疗知情同意书后安排完成。5、使用高价一次性医用器材必须掌握适应症,充分告知病

14、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使用知情同意书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使用,产品合格证归入病历存档。6、采用新技术治疗疾病,必须按规定进行准入审批,充分告知病人或委托代理人,征得知情同意并签署使用知情书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7、所有治疗项目必须下达在长期、临时医嘱上,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录、认真分析治疗效果。8、严禁作与病情无关的各种治疗、重复治疗、超范围治疗、过度治疗。9、若病人要求使用与本次疾病无关的治疗,应当充分告知病人其必要性,若病人坚持,应当在病程记录中如实记载,并由病人签字认可。10、医务科每周组织专家对一个临床科室进行督察,抽查在架住院病历和终末规档病历,审查清单治疗项目与病

15、历记录中医嘱是否相吻合;根据病历记录反映的病情,所作的治疗是否合理;审查履行知情同意的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总结、分析、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问题突出的科室要求限期整改,并在短期内重新复查,以了解整改的效果。11、临床各专业应当严格执行本专业的诊疗操作技术规范,规范诊疗标准,探索建立疾病诊疗临床路径。(四)合理收费1、严格执行成都市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按规定逐项收费,不重复收费、分解收费、乱收费,实行逐日清单制。2、实行24小时查询制度,出院预审清单制,常用的诊疗项目价格和一次性材料价格公示上墙,以增加收费的透明度,保护病人的知情权。3、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药品收费价格。4、严格执行省、市物价部门规定的一次性医疗器械、耗材收费价格。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1、患者知情同意即是病人对病情、诊疗(手术)方案、风险益处、费用开支、临床试验等真实情况有了解与被告知的权利,患者在知情的情况下有选择、接受与拒绝的权利。2、履行患者知情同意可根据操作难易程度、可能发生并发症的风险与后果等情况,决定是口头告知或是同时履行书面同意手续。3、由患者本人或其监护人、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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