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沟煤矿企业矸石山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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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矸石山取矸作业灾害防范操作规程一、灾害防范与安全要求1、取矸单位负责人是取矸作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取矸作业的安全管理负直接管理责任。 2、取矸作业人员是取矸作业的直接责任者,对取矸作业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取矸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规程规定操作,杜绝违章作业。 3、取矸单位必须与矿签订安全责任书;取矸单位应与取矸作业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责任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承担的安全责任。 4、取矸单位应定期向矿矸石山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提交取(用)矸作业计划,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根据排矸规划应指定取矸作业区域,划定安全警戒线,严禁越界开取,以免破坏排矸设施,影响正常生产排矸。 5、取矸单位进行取矸作

2、业前,必须对取矸区域范围进行确认,绘制取矸作业流程图和进度表,及时编制取矸作业规程并报矿技术、安全管理部门。 6、取矸作业期间,取矸区域内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安全警戒线范围内。 7、取矸作业期间,如发现矸石山有大面积跨落、严重自燃发火、出现严重伤人事故等异常情况,取矸单位及其它人员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并立即组织救援、处理。二、取矸作业规程1、取矸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携带必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及工具。2、取矸单位进行取矸作业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检查取矸作业区域范围的安全状况,若半部取矸,应在区域的上方、下方设置可靠的安全警戒线、警示标牌,并在取矸区的上方安全警戒线附近堆筑不少于05米高、可阻挡矸

3、石滚落的挡矸墙;进行取矸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防止取矸区域上方的矸石滚落伤及取矸工作人员。3、取矸作业应采取自上而下逐层剥离方式,取落的矸石首先存放在取矸点作业平台上,再用工具推至溜矸道顺坡下放至下方存料场地,较大的岩石应堆积在作业平台区域内,严禁下放至存料场地。 4、取矸作业区域应有宽度不少于05米,倾角不大于25的安全人行通道直通作业地点,便于出现事故时作业人员及时、安全撤离。 5、每个取矸点作业现场必须有不少于4m2的安全作业平台;多个取矸点在同一水平面上平行作业时,两取矸点之间相近边缘水平距离必须间隔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多个取矸点在不同平面上进行作业时,取矸点之间不得少于10米以上的

4、安全距离;严禁在上一层取矸点的下方同时进行取矸作业。 6、严禁取用炮取方式取矸,夜间取矸必须有足够的照明设施。 7、严禁在大风、雷雨恶劣天气进行取矸作业。 8、严禁在大面积矸石自燃部位取矸作业。 9、严禁在堆积坡度大于42。的部位进行取矸作业。 lO、每个取矸点的取高不得高于2米,严禁取用下方掏空的方式垮落矸石。 11、严禁在矸石山底部持续进行取矸作业,确需在底部进行取矸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12、取矸作业期间,如发现险情及其它特殊情况,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汇报有关人员,待险情排除后,再恢复作业。13、取矸作业期间,作业人员严禁在作业平台区域内卧地

5、睡觉,取矸结束后,收拾好工具,检查现场无问题后,方可撤离。 6 取矸作业灾害防范安全规程 一、取矸作业人员必须在矸石无翻矸情况下才准使用铲车由外向里铲装,当发现下列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待取采措施处理后,方准继续作业。1、警笛响或人员发出警告时,必须停止作业。 2、矸石山坡度大于42时,必须停止作业。3、发现有大块矸石悬空,或出现矸石堆悬空时,必须停止作业。4、发现有白燃现象,包括有烟味、冒烟、温度升高时,必须停止作业。5、发现有坍塌危险时,必须停止作业。 二、所有运输车辆必须距离矸石山边10米外存放,严禁靠近矸石山。 三、取矸时只准铲车司机一人操作,在距矸石山10米处有一人监护,无监护人严禁进

6、行取矸作业。四、取矸人员必须保持精力高度集中,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撤离,不准在取矸点附近逗留,要撤到警戒线以外等候。7 矸石山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1、 矿对矸石山安全管理纳入矿生产系统管理。由安检科牵头,总工室、经营办、工农关系办、井运区、选煤厂、保卫科参加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对矸石的安全隐患排查,井运区、选煤厂负责日常提升、排矸过程的安全隐患排查以及岗位、地点的安全隐患排查。 2、每月由矿组织一次对矸石山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采取措施排除,对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令停止作业或停止使用。 3、对查出的隐患每月由安检科组织进行当月隐患排查平衡和排查下月安全隐患,并对查出隐患分类和等级确认。 4、对查出

7、的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逐级上报,班组向区队、区队向专业、专业向矿汇报。井运区、选煤厂负责对上月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并将下一月安全隐患排查落实责任,安检科、调度室负责监督检查。 5、对排查的安全隐患实行记录和审批制度。层层都要建立规范的隐患排查记录本并认真填写,以备检查。 6、井运区、选煤厂排查记录由队、班长负责填写,区(科)长审查签字;机电专业隐患排查记录由机电科长负责填写、分管矿长审查并签字;每月月底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当月隐患排查平衡和排查下月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类别与等级确认。 7、排查人员都要在隐患排查记录上签字,审查人员必须对隐患项目制定措施、落实责任、明确完成

8、时间、验收人、提出整改要求。 8、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执行逐级上报制度。班组对当班处理不了的现场隐患要向工区汇报,工区对处理不了的隐患要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分管负责人对处理不了的安全隐患要向矿汇报。各专业必须对上月的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及排查的下月安全隐患落实责任。9、对矸石山隐患治理按隐患级别实行负责制。以上各单位必须把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岗位责任范围,根据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安排,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处理,做到项目、措施、时间、责任、人员、资金“六落实”。A级隐患,矿解决不了,由上级主管部门解决;B级由各专业副矿长、副总负责,组织落实处理;C级隐患由各区队负责,组织本单位、班组落实处理;一般隐

9、患由当班人员、班组长负责,组织现场施工人员落实处理。10、参加验收人员及负责人都必须在“验收卡”上签字,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隐患单位限期重新整改。 11、坚持不安全不生产,凡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整改。12、必须坚持“不安全不排矸、不取矸”的原则,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地点,必须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坚决不准施工作业。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及有关责任者一律按土城矿责任追究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8 矸石山灾害事故报告制度为预防减少矸石山灾害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一、任何人发现矸石

10、山爆炸、崩塌、滑坡事故时,应立即现场采用手机或矿内电话报告调度室。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汇报后,要问清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灾区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现状和发展趋势。二、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灾害事故报告时,要立即汇报值班矿长、总工程师、矿长、救护大队、及矿应急救援小组成员。三、值班矿长接到报告时,要立即召集应急救援小组成员成立事故救援指挥部,总指挥根据灾情决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下令通知其他相关科室展开救援。四、如发生较严重的事故,要按矿事故报告规定及时上报上级相关部门。 9 矸石山坍塌防范制度1、合理安排矸石卸载点,确保矸石堆放倾角不大于42。山顶岗位工要对山体进行巡查,发现坍塌滑坡征兆及时

11、汇报工区和矿调度室。2、山下取矸作业人员要按作业规程措施施工,当取矸场所存在不安全因素有坍塌预兆或坡度大于70时,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全部撤离现场。3、安检科组织相关人员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矸石山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采取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4、严禁在大风、雷雨恶劣天气进行取矸作业。5、严禁在堆积坡度大于42的部位进行取矸作业。6、每个取矸点的取高不得高于2米,严禁取用下方掏空的方式垮落矸石。7、严禁在矸石山底部持续进行取矸作业,确需在底部进行取矸作业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专人监护。8、矿相关单位要按照上级要求,对矸石山周围区域进行现场勘察。确定矸石山警戒区域,设立围栏或其他警戒标志。设

12、立安全可靠的出入口,严禁私自滥挖滥取,保证矸石山边坡稳定。防止坍塌、滑坡、滚落矸石伤人等,严禁在矸石山周围危险区域内搭建构筑房屋,防止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10 矸石山预防爆炸措施一、防止哑雷管上井流入矸石山的措施 1、药库确保发放质量合格的爆破材料。雷管发放前必须进行逐发导通检查,退库也必须进行逐发导通检查。保障雷管质量。爆破材料发放时有库管员和放炮员共同把关,严禁发放、领用不合格的爆破材料,放炮员有权拒绝领用质量不合格的爆破材料,防止不合格的爆破材料流入生产环节埋下隐患。 2、任何放炮作业地点必须贯彻执行炮后巡查制度和哑炮检查制度,拣出的哑雷管必须交到药库,统一销毁。 3、井运区、选煤

13、厂做好筛选把关工作,认真排查煤矸中的哑雷管,拣出的哑雷管要及时上交统一保管,统一销毁,井运区筛选人员对哑雷管认真排查,防止哑雷管流入矸石山。 4、在矸石山工作人员对上山的矸石认真排查,发现有哑雷管立即拣出上交统一保管,统一销毁。二、防止矸石山热量积聚和矸石自燃产生热量的措施 1、井下半煤岩巷道实行分打分装,减少上山矸石含煤量。 2、加强地面杂物的管理,减少可燃物上山。严禁向矸石山倾倒温度大于70度的物料和易燃物如坑木、锯木、生活垃圾等。 3、对已有自燃现象的矸石山坚持注石灰水或黄泥浆灭火,并开展矸石山火源温度检测。对山体内的有害气体进行监测,消除自燃现象。 4、对矸石山定期检查:井运区、选煤厂

14、要加大对矸石山的安全管理,落实职责范围。矿相关部门每月对矸石山进行一次检查,井运区、选煤厂每班要有一名专职人员对矸石山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汇报处理。5、雨季期间要加大矸石山管理,防止雨水渗入矸石山,引起自燃发火及滑坡等事故。大雨和暴雨天气严禁灭火作业。11 煤矸石综合利用规划措施 1、矿成立由矿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单位参加的矸石山治理、煤矸石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矸石山的治理和煤矸石综合利用工作。 2、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利用”的指导思想,按照“减少排放与扩大利用相结合、综合利用与煤矿发展相结合、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循环经

15、济发展模式,不断扩大产业链条,为矿区发展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不断扩大利用面,增加利用量,提高利用率。 3、现有煤矸石砖厂利用煤矸石,利用煤矸石生产建筑材料、铺路。 4、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对煤矸石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和项目的投入。适应市场需要,积极开发和推广应用具有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实用技术。 5、加强与其他企业的合作,为其他企业利用煤矸石发电、生产建筑材料、回填筑路等提供原料,增加煤矸石消耗量,共同促进煤矸石综合利用。 6、积极探索矸石用于井下充填的新技术,扩大煤矸石的利用途径。12 矸石山治安保卫管理规定一、明确界定矸石山生产人员: l、由井运区、选煤厂确定从事矸石山工作的人员名单。 2、保卫科确定从事矸石山治安保卫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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